专栏名称: 诺沃兰CMDRA
“共研法规,交流经验” ——专注于中国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领域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无锡博报生活  ·  这里!排队排队!人气飙升 ·  7 小时前  
度房苏州  ·  不变!最新一期LPR出炉... ·  2 天前  
度房苏州  ·  马上,苏州家装补贴即将重启! ·  4 天前  
幸福东台  ·  重点工程多个重要节点取得重大突破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诺沃兰CMDRA

下月起 | 103种器械即将实施唯一标识!

诺沃兰CMDRA  · 公众号  ·  · 2024-05-17 15:11

正文

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22号)》,列入第三批实施产品目录的医疗器械, 注册人应当自6月1日起有序开展唯一标识赋码、注册系统提交、数据库提交等有关工作



唯一标识赋码


2024年6月1日起 生产的医疗器械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此前已生产的第三批实施唯一标识的产品可不具有唯一标识。生产日期以医疗器械标签为准。


唯一标识注册系统提交


2024年6月1日起 申请注册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在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其产品最小销售单元的产品标识;2024年6月1日前已受理或者获准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产品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时,在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其产品最小销售单元的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不属于注册审查事项,产品标识的单独变化不属于注册变更范畴。


唯一标识数据库提交


2024年6月1日起 生产的医疗器械,在其上市销售前,注册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最小销售单元、更高级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对于已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维护信息的医疗器械,要在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补充完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字段,同时在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中完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信息,并确认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数据的一致性。


当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相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进行变更,实现数据更新。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变化时,应当按照新增产品标识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上传数据。


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

唯一标识的产品目录


按照风险程度和监管需要,确定部分临床需求量较大的一次性使用产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疗美容相关产品等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共103个品种作为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品种。



小编已将《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产品目录》上传至合规宝,点击 【阅读原文】 注册成为合规宝会员即可快速查阅下载!免费注册,3步即可完成。


有关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基于唯一标识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做好产品召回、追踪追溯等有关工作。对于因《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导致产品管理类别发生变化的情况,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按照调整后管理类别的要求实施唯一标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在经营活动中积极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带码入库、出库,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


医疗机构要在临床使用、支付收费、结算报销等临床实践中积极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全程带码记录,实现产品在临床环节可追溯。


发码机构要制定针对本机构的唯一标识编制标准及指南,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唯一标识创建、赋码工作,并验证按照其标准编制的唯一标识在流通、使用环节可识读性。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唯一标识工作的培训指导,结合实施工作推进需求做好产品注册系统改造,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按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工作,加强与辖区内卫生、医保部门协同,推动三医联动。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应用唯一标识,加强医疗器械在临床应用中的规范管理。


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关联使用,推动目录准入、支付管理、带量招标等的透明化、智能化。


往期回顾

合规资料下载

最新整理《医械资料包》|请您查收

最新整理 | 医疗器械相关目录汇总

最新整理 | 指导原则现行目录与编制计划


注册护航

注册资料新规出炉—10月8日施行!


生产经营

医疗器械生产 | 应建立、保持、保存这些记录!

请您查收 | 医械经营体系文件、记录汇总


创新申报

创新申报资料如何编写?指南来啦!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