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研究运用Nvivo8.0质性分析研究工具,对30个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例进行剖析。结果表明,贪污受贿行为“39”和“59”年龄现象不明显;不同年龄段贪污受贿的心理动机存在差异,并且主要集中在“攀比失衡”、“贪婪与诱惑”、“为利益关系人牟利”、“虚荣心”和“自傲”5类;贪污受贿人员的心理状态随着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呈现一定的规律性,他们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都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研究贪污受贿人员的心理蜕变过程,并加以利用和正确引导,对预防贪污受贿犯罪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贪污受贿;心理分析;质性研究
防治贪污腐败是个世界难题,而对贪污腐败问题的研究,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相关数据的非公开性,也并不容易。目前已有的研究对贪污受贿犯罪人员“犯罪前”和“犯罪后”两阶段心理特征进行了描述性分析,认为,贪污受贿犯罪人员在犯罪前的动机主要有:“贪婪享乐”、“攀比从众”以及“劳苦补偿,预设退路”。[1,2]“有权不用,过期无效”的想法比较普遍[3];贪污受贿人员在案发后会出现五种心理状态,即恐惧畏罪、抗拒抵赖、悲观绝望、自负侥幸和悔罪自责。[2]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目前对于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的研究大多采用描述思辨的方式进行,其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均有待提高。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个案进行“深描”与“解构”,进而尽可能客观地“建构”出贪污受贿人员心理变化的轨迹模型。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与研究工具
1.研究对象的选择
贪污受贿具有隐蔽性、长期性等特征,很难在行为发生同时进行观察研究,所以,本研究选择那些已经被发现并被审判公开出来的人员。选取了2000~2009年10年间已经伏法的30名贪污受贿人员为个案,对每一个“个案”进行了尽可能穷尽的资料搜集,所有的资料均来自官方报刊与官方网站。
2.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Nvivo8.0质性分析软件。Nvivo8.0是国际公认的质性研究最主要的工具之一,支持多种资源格式,如文本(txt,doc,rtf等),图片(jpg,bmp等)、音频视频(wav,avi,mp3等),通过对原始文献的一级编码形成“自由节点”,进而进行节点的结构化而形成“树节点”,可以自动形成模型,保证了研究过程尽可能科学、客观。
二、统计结果
1.对贪污受贿官员基本信息的分析结果
(1)年龄。以40岁以上、具有一定经验阅历的贪污受贿官员为主。其中60岁以上的占36.67%;50~59岁的占43.33%;40~49岁的占13.33%;40岁以下的占6.67%。
对30个贪污受贿官员的首次犯罪年龄进行统计,结果发现,首次贪污受贿官员的平均年龄约为46岁。其中40~60岁的官员居多,占73.33%;40岁以下占23.33%;60岁以上约占3.33%。从首次贪污受贿到案发的时间平均为9年,标准差为4.1,表明从首次犯罪到落网的时间约为5~13年。
(2)家庭出身。对30个贪污受贿官员可以搜索到的家庭背景进行考察发现,大多数官员出生在贫苦的农村,约占83.33%;工人家庭出身约占11.11%;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约占5.56%。
(3)仕途。对30个贪污受贿官员的仕途进行考察,发现约有86.67%的官员仕途顺利,有些甚至是少年得志,平步青云。
2.贪污受贿官员的心理特征分析结果
(1)贪污受贿的主观心理动机分析结果
通过本研究的资料发现,这些贪污受贿官员对其堕落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分析,主要包括他们自身的内部原因以及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其中内部原因有九个方面,即:贪婪与诱惑、世界观的改变、虚荣心、为利益关系人牟利、不再学习精神空虚、自傲、攀比失衡、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官德问题;外部原因包括五个方面,即:亲人的放纵、晋升无望、交友不慎、外在制度与监督不完善以及社会形势。其中属于犯罪心理动机的主要有五种,即:攀比失衡(占研究案例的20%)、为利益关系人牟利(11.7%)、虚荣心(7%)、贪婪与诱惑(50%)、自傲(15%)。
(2)贪污受贿官员的心理状态分析结果
通过对选出的30个案例进行分析,发现贪污受贿官员在首次犯罪时主要存在着紧张不安、自我辩护与侥幸三种心理状态,约占16.7%;在犯罪过程中,不仅存在着之前的侥幸心理,而且有30%的官员心理状态一直处于恐慌、焦虑中,但却依旧麻木的实施犯罪;案发后,30%的官员产生抗拒、自我辩护、悔罪自责以及对家人思恋的心理状态变化;在临刑前,有3.3%的官员产生了自我安慰及悔恨的心理。研究发现,这些官员的心理状态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即随着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犯罪主体的心理状态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三、结果分析与讨论
1.对贪污受贿官员基本信息的分析与讨论
(1)年龄特征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贪污受贿与年龄存在着某种关系,出现了“39现象”“59现象”等,通过本研究的统计分析结果发现,官员第一次贪污的年龄绝大多数在40岁以上,约占76.6%,其中40~49岁的占40%,50~59岁的占33.33%,但是40岁以下贪污受贿的人数也占有23.3%,这与人们常说的“39现象”“59现象”等存在着一些差异,“39或是59现象”并不是绝对的,贪污受贿可能出现在任何年龄段,只是每个年龄贪污受贿的心理不同,出发点也不同。
(2)家庭出身及其童年经验
本研究的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贪污受贿官员的案例中有一半以上出身于贫苦的农村,有许多官员经历过一个清贫的童年,如原江苏常州建行分行部经理葛亚欣的描述:
原杭州海关关长耿永祥对自己童年的描述:
我出生在一个很有教养的农村家庭,父严母慈,知书达理。家中兄弟姐妹六人,生活比较困难。那时因家穷,我从小常吃糠咽菜。少时的我也有一颗善良的心,父母的教养,老师的启发,善良乡亲纯朴民风的影响,对少年的我烙印很深。书包和篮子伴我读完小学。小时候一放学就到田地里割草喂猪,冬天小手红肿得连镰刀都拿不住,可我还是照常下地割猪草。上中学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天天饥肠辘辘,中午我经常不回家吃饭,省下来让整天下地的父母和哥哥、姐姐们吃,因为他们要干很重的活。那时的苏南农村,只有比我大一些的同龄人才能体会当时的困景。困苦总感到时光缓慢,温饱顿觉日月穿梭。[4]
原河北省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关于童年的描述:
李友灿出生在河南省淮阳县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3岁的时候,他父母就相继去世。李友灿是跟姐姐长大的,姐弟俩相依为命,艰难度日。因为太穷,他们常常不能维持基本的温饱。十几岁的李友灿甚至穿不上鞋子,贫穷使他经常受别人的嘲笑和欺负。[5]
本研究发现,约有50%贪污受贿官员具有一个贫寒的童年,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童年的经验对其以后整个人格的形成具有深远的影响,精神分析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早期童年经验影响成年后的行为方式,成年后不良的行为都能在童年经验中找到合理的解释。美国心理学家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即让一群出身贫穷的孩子与一群出身较富裕的孩子看同一张钱币,几分钟后取走钱币,让这些孩子各自回忆并画出钱币的大小,结果很有意思:出生较贫寒的孩子画出的钱币普遍比那些出身富裕的孩子画出的钱币要大。这种早期的家庭背景,特别是家庭的经济基础,与个体的金钱观及其成年后的行为方式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呢?如果有,那么清贫的童年是否对贪污受贿犯罪产生影响呢?对这一现象的另一种解释是出生贫穷者可能更缺少掩盖贪污受贿行为的“遮阳伞”,换言之,出生低微者贪污受贿更容易被发现。
(3)仕途
本研究还发现,在选取的30个案例中有60%以上的官员在仕途上非常顺利,更有甚者是少年得志,其中有许多人曾经对社会建设做出了许多重大的贡献。例如:
在组织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33岁担任张家港海关第一任关长,41岁被任命为南京海关副关长,三年里负责筹建了镇江、江阴、无锡、常州、盐城、苏州六个海关。1991年,我出任苏州海关关长,又花三年时间建成了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吴县海关和海关总署外事培训基地……[4]
从资料中看出,许多贪污官员的仕途可谓是平步青云,在此过程中也对国家、对人民做出许多明显的政绩,然而却在事业的巅峰期走上贪污受贿的道路。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从主观的心理角度来看,过于顺利的仕途,让这些官员的自负心理不断膨胀,听不进不同意见,加上没有适时地学习,导致盲目的权力崇拜与金钱崇拜。社会心理学家温特认为,人存在两种权力动机,即积极的权力动机与消极的权力动机,前者表现为“竭力谋求领导职位”,后者表现为“害怕失去权力”。这些平步青云或是少年得志的官员们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导致自我膨胀,没法正确的使用如此权力,于是积极的权力动机转变为消极的权力动机,导致个体通过展示已有的权力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如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
2.对贪污受贿官员心理特征的分析与探讨
(1)心理动机分析
尽管本研究表明贪污受贿犯罪可能发生在任何年龄段,不存在绝对的特殊年龄,但是不同年龄段的贪污受贿犯罪的心理动机存在着一定差异,比如“为利益关系人(如子女、情人、朋友等)牟利”的官员们(11.7%)中,大多是为了给子女铺路,还有“居功自傲”的官员(约15%),利用手中权力获得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例如:原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劳德容的一段心理自述:
她57岁时让下属帮她算过一笔账,了解到自己一旦退休每月的收入大概就只有2400元左右,一种得不偿失的感觉油然而生。劳德容决定在退位之前,为自己和家人今后能够好好享受生活,积累一笔足够的财富。[6]
这种在临退休时产生犯罪动机,即所谓的“59现象”,是我国特殊体制下的产物,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在对待这部分人员的制度上尚不完善,如何从经济和心理上做好临退休国家工作人员的补偿和安抚对于减少贪污受贿犯罪可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本研究还显示约有50%的贪污受贿官员认为,自身的贪婪与禁不住诱惑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例如原福建省委常委陈少勇的一段心理描述:
从大学时代开始,读历史系的陈少勇就博览群书,其中,他特别钟爱两种书:一种是中国的古典艳情小说如《金瓶梅》、《肉蒲团》等奇书,另一种是西方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小说。每次读完这些书,陈少勇就会滋生出自己生错了时代的感觉。他对同学感叹:“如果生在中国古代,我肯定是个风流倜傥的公子,三妻四妾,好不得意的人生啊。”陈少勇能大段地背诵许多艳情小说中的“经典段落”,甚至可以从大量的唐诗宋词中把艳词艳诗顺手拈来,如数家珍地说出典故。当然,陈少勇喜欢艳情文学,并不是真的要去研究它们,而是心中涌动着一种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他隐隐觉得自己也该过上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7]
心理学中有个著名的“黑猩猩受贿实验”,即实验者训练黑猩猩做一个守门者,训练成功后黑猩猩果真很好的充当守门角色了,然后当有人以香蕉贿赂它时,黑猩猩就放行了。这个实验一定意义上说明了,贪婪与收受贿赂似乎是动物甚至是人的本能。如陈少勇心理描述的“心中涌动着一种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也许这种“说不清楚的感觉”就是人类和动物所共同拥有的贪婪本性。既然贪婪是人的本性,那么预防与抑制贪污受贿的本性就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依靠人的理性与自制力,强化法律意识;第二,除了自身的控制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外部的约束与控制机制,即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机制,不给贪污受贿的本能提供滋生的条件。
此外,本研究的结果显示,贪污受贿犯罪官员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心理动机:攀比失衡(约占20%)。这类人一般比较年轻,意志薄弱,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较大,见到他人比自己富有心理就产生失衡。例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的一段心理自述:
“胡长清在案发后谈到自己堕落的原因时说:“看到人家下海了,手头有钱花,接触了一些有钱人和做生意的老板,看人家生活得很自在,出入高档酒店,坐豪华汽车,喝洋酒,穿名牌,还带着小姐,心里有几分羡慕,可想自己从政,身份不允许,条件也不具备,思想上先忍着。”[8]
原中国农行副行长于大路在其忏悔录上回忆:
“20世纪90年代,经商热潮使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于大路觉得自己作为金融企业掌握财政的负责人,工作了近30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也不厚实,心态因此失去平衡。日子长了,由以往愤恨官商变为羡慕官商。特别是见到有的领导为自己下海经商的子女铺垫,为所谓的朋友介绍生意,日子一下子阔绰起来,真是眼热心烫。”[9]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物质财富的多少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人们对自身财富的体验是比较出来的。市场经济拉大的贫富差距,通过人的心理比较而得到强化,从而导致心理的失衡,国家工作人员为了寻找政治地位自豪感与物质地位卑微感的平衡,走上了“权钱交易”的犯罪道路。从这个角度看,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贪污受贿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政治地位和物质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两种途径:第一,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水平;第二,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政治地位,过度的自豪感会居功自傲,以“主人”自诩,忘记作为人民公仆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
(2)心理状态分析
本研究显示,贪污受贿官员从首次犯罪到案发的整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心理状态的演变,即从最初的恐惧、苦闷与烦恼,继而侥幸自持,久而久之变得麻木,案发后悔罪自责,甚至到临刑前的麻木悔恨等。例如原河北省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的一段心理描述:
“刚走上腐败之路时,李友灿也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当时,社会上有很多倒卖汽车配额的掮客,他们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拿到配额,再转手倒卖给有关公司。正是从这些配额贩子手上,李友灿收受了第一笔贿赂:一个大信封里的4万元钱。在一次次“安全”受贿后,李友灿从最初的紧张惶恐慢慢转变得心安理得,他渐渐不满足于这种小打小闹了,开始寻觅“大鱼”。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再也关不上。”[5]
原中国农行副行长于大路案发后,对记者有一段心理自述:
“自己在收第一笔钱时心理也激烈斗争过,但最后还是将钱掖进了腰包。”他侥幸地认为:“一个送钱,一个收钱,一无旁证,二无凭据,风险何在?况且行贿与受贿在法律上是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会送了钱之后又去告发自己犯了行贿罪呢?”[9]
从贪污受贿官员的心理描述来看,他们的心理经历了一个较漫长并且较稳定的发展轨迹(图1)。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一种心理的蜕变有其发生发展直至最终消亡的过程,从最初的需要到动机再到行为,行为的实施又能进一步强化其动机,如此完成一个不断循环不断强化的行为方式,反映在贪污受贿犯罪中,即为从最初内心深处的贪婪与欲望到首次贪污受贿的忐忑恐慌,然后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贪污受贿行为,直至心理的麻木,麻木的心理又成为犯罪行为无法停止的心理基础,如此的过程即完成了一个官员从清廉到腐败的心理蜕变,并且在蜕变的过程中,又缺乏了外在的强制因素,如监督机制等,从这个角度看,这种心理悦变便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必然性。这点对我们的启示就是,作为贪污受贿的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了解并利用其心理过程,适当地进行思想引导,避免心理状态的恶化发展,对减少贪污受贿犯罪具有积极的作用。
综合上述分析,有些结果是和以往的研究相一致的,如贪污受贿犯罪的心理动机主要有贪婪与诱惑、居功自傲、攀比失衡等。本研究还发现,犯罪个体自身的虚荣心,性格上的心高气傲以及为利益关系人牟利也是导致其走向犯罪的主要心理动机。其次,本研究的结果显示贪污受贿犯罪可能发生在任何年龄段,不存在特殊的年龄,只存在不同年龄段犯罪的心理动机的差异,“39现象”“59现象”不太明显。再次,本研究对童年经验以及过于顺利的仕途与贪污受贿官员的犯罪心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探析,为贪污受贿犯罪的心理分析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考角度。最后,本研究对贪污受贿官员整个犯罪过程的心理状态进行了描述,发现这种心理状态的有序变化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对有效预防贪污受贿犯罪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 曾凡燕,郭军毅.论贪污受贿犯罪心理及其预防[J].社会科学论坛,2008(9):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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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毓轩.剖开自己的灵魂 杭州海关原关长耿永祥的忏悔.[EB/OL].[2009-12-24].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3-07/01/content_947279.htm.
[5] 胜勇,华夫.贪官李友灿的疯狂敛财内幕:曾经三次自杀[EB/OL].[2009-12-24].http://news.qq.com/a/20060508/001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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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锐思评论.福建陈少勇森林公园桃色事件与情妇郑少清情史[EB/OL].[2009-12-24].http://www.xici.net/main.asp?url=/u14314840/d109843288.htm.
[8] 石昕泽.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被判死刑[EB/OL].[2009-12-24].http://www.jcrb.com/zhuanti/szzt/wmdssn/ssnda/ssnda/200807/t20080708_35372.html.
[9] 李婧.敛财副行长于大路忏悔称看到别人拿钱我心理失衡[EB/OL].[2009-12-24].http://finance.sina.com/cn/g/20060814/10112818734.shtml.
(作者简介:丁锦宏(1966- ),男,江苏南通人,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教育学博士; 奚萍(1987- ),女,江苏金坛人,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原理硕士研究生; 陈怡(1987- ),女,江苏宿迁人,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原理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