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小孩将鞭炮扔进化粪池,引发沼气爆炸,现场多辆豪车受损。
粗略估计光车的赔偿就要大几十万。
毕竟豪车的配件都挺贵,一个大灯就要十几万。
如果地下管道受损,甚至波及光纤等,那这孩子妥妥地负二代了。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如何定损,目前还没出结果。但不管怎么划分责任,孩子父母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类似的例子年年都有,年年都有人不涨教训。
化粪池不能炸鱼,这是常识。
别人的车子旁边不能扔爆竹,也是常识。
化粪池、下水道有沼气,就如同加油站不能点火一样,应该还是常识。
子不教父之过啊。
这个道理大家都听过,只不过,明白的代价太大了点。
爆炸中有一个细节。
小孩哥扔了爆竹后赶紧跑开,说明他知道这样做会造成伤害。
可能父母教育是教育了,娇惯也娇惯了。
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个性,不能一律照搬西方的快乐教育,用爱感化。
按照那套模式,难道还要夸孩子聪明,奖给他四颗糖,同时重话都不能说一句,以免伤害他幼小的心灵?
甚至,以尊重孩子天性为由,继续纵容他继续炸豪车?
平时网上口嗨不要紧,倘若回旋镖落到自己头上,可是实打实的倾家荡产啊。
想起小时候的防溺水,就两招:老师抓到了竹笋炒肉,父母抓到了还是男女双打。
当时,没有混账父母去学校闹,投诉老师体罚学生。
也没有混账学生去拦路甩老师耳光,责怪他虐待自己。
混账的学生和父母,都被现实教育了。
换成以前的教育风气,这熊孩子第二次往下水道扔爆竹时,就被父母揍了一顿。
应该也没有今天的祸端了。
以前的教育,支持老师惩戒,严管特别熊的孩子,让他们不影响中间的大多数。
现在的教育,给老师戴上镣铐,保护特别熊的孩子,让中间的大多数自生自灭。
所以,教不严师之惰,就变成了“教得严师之过”。
处于中间的大多数,只能在纵容娇惯的风气里随波逐流,听天由命。
我看肇事的孩子被警察抓住后,还挺老实,不像那种特别熊的孩子。
这可能就是中间的大多数的悲哀吧。
成年后,当他面临窘迫的经济状况,承受了原本可以避免的社会暴击,心力交瘁时,他会不会问父母:
当初,你们为何不对我管得严厉点?
会不会问社会:
是谁,让老师戴着镣铐教书?
推荐阅读:
教育要大变天了,在DeepSeek出现后
PS:由于公众号改了推荐机制,
请大家把“文先生说”设为星标
,不然一段时间没看的话,公众号就不给推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