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先进事迹,包括其保护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创新保护、精耕专业化审判、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规制权利滥用、构建高效能知产保护格局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和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服务目标和成就
该庭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通过深化五大导向,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其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显著上升,并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
关键观点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创新保护措施
该庭严厉惩治侵权行为,保护新兴产业的创新成果,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措施,该庭每年为科创主体挽回巨额损失。
关键观点3: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专业化审判工作
该庭致力于专业化审判工作,持续打造精品审判工程,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竞争权益。其审结的多起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指导性案例,并探索实验数据保护等裁判规则。
关键观点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国际合作
该庭出台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措施,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知识产权。其处理的多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受到国外公司的高度评价,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关键观点5: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对权利滥用的规制和对诚信体系的重视
该庭积极规制权利滥用,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加强规制和制裁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不诚信行为。其发布的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受到中宣部的高度重视。
正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近年来,江苏法院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出台36条措施,不断深化创新、权利、惩罚、效率、诚信五大导向,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2019至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8913件,审结133770 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25.97%、129.30%。
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连续四年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先后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省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示范岗,荣立三等功,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获100%满意度,“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项目获江苏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
江苏是全国首个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万件的省份,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1万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2.1件,连续8年全国省区第一。
江苏高院以激励创新与推动产业发展为导向,严厉惩治侵权行为,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妥善审理涉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对300余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判赔2亿余元。在涉“盼盼”防盗门商标侵权案中,针对以侵权为业、经营规模巨大的侵权行为,确定4倍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判决侵权人赔偿1亿元。近三年,全省判决赔偿额超500万元以上的案件118件。
聚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出台服务保障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司法措施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大胆探索依职权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先行判决、小额诉讼等有利于及时停止侵权、止损、实现救济的方式方法,每年为科创主体挽回损失20余亿元,推动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
联合省有关部门建立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开展“知产法官进百企”活动,走访调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等科技领军企业,推动重点产业链发展。设立涉集成电路和涉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基地,推动高新技术发展、加强种业知产保护、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等报告获省委和最高法院肯定。
江苏高院早在1995年建立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一直致力于专业化审判工作,持续打造精品审判工程,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竞争权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五年,共有66件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指导性案例、最高法院公报案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典型案例、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等,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102件。
在全国率先探索实验数据保护、新品种临时保护、商业秘密刑民交叉、游戏代练、地理标志反淡化保护、精细化确定赔偿额、知识产权犯罪量刑细则等一批裁判规则。审结某隆种业公司与某农种业公司相互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在全国首次判决适用强制许可制度,成为裁判同类案件的指导性案件。审结某奥公司诉陈某、某腾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判决窃取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的行为人赔偿某奥公司2亿多元,系全国针对侵害商业秘密判赔金额最高案件,并在一审判决后作出行为保全裁定,有力保护了某奥公司世界领先的橡胶防老剂技术,维护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审结涉“乌苏”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并全额支持原告赔偿请求,增强了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及投资经营的信心,营造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出台进一步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15项措施,把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知识产权贯穿全过程,在涉“德禄”商标侵权案中,判决侵权人赔偿5000万元,德国公司立即在江苏追加投资2亿美元。在涉国际知名品牌“burberry”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平等保护外方某柏利公司合法权益。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致函省外事办公室,盛赞江苏法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
在主题为“女性和知识产权”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举办创新青年学堂活动
加强规制和制裁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专利海盗”“专利蟑螂”、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净化创新环境和发展生态。对于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转移、灭失保全证据等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给予罚款等制裁措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十件典型案例,受到中宣部高度重视。二审审结苏州某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所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积极规制侵权人借商业合作之名对真正权利人全方位围堵的行为,切实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秩序。在黄某诉某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中,对基于原告诱导无辜被告提供侵权产品的陷阱取证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判决认定不具有证据效力,对于引导权利人通过合法正当程序诚信维权具有教育意义。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严重侵权失信人名录登记、发布及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机制。专题调研知识产权领域不诚信问题,提出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领域不诚信行为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