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推动了一系列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动、规划,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力度,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因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仅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长远利益的战略选择。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战略部署,对于健全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财政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支持作用不可或缺。自2019年成立以来,知识产权法庭在中央财政的积极支持下,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的要求,激励保障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了改革预期目标。
自2020年起,中央财政新增“知识产权法庭工作经费”项目并安排专门经费共计约1.43亿元,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设知识产权法庭意义重大
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六年来,共受理案件21939件,其中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21657件,垄断案件282件,共审结19923件。六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法庭的决策十分英明、完全正确,体现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制度优势,切实加强了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集中审理优势,有效激励保障科技创新。法庭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坚持严格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科研人员及创新成果保护和企业原始创新保护,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审理“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余元,创国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二是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知识产权法庭严格实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化规则引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执行,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制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系统性明确垄断民事纠纷审判规则。重点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反垄断司法,将为人民司法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平公正审理涉外案件,新收涉外案件连续六年增长,年均增长23.2%,期间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跨国纷争,展示中国公正、透明、非歧视的司法环境,有力增强了外国企业投身中国市场的信心。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达成全球一揽子和解。加强对外法治宣传,法庭中英文网站访问总量超过4.7亿次,其中英文网站访问总量超1.1亿次,官微粉丝量突破11万人。
四是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知识产权法庭积极发挥多元解纷渠道作用,重视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促进定分止争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2024年民事实体案件调解撤诉率超40%。
改革效果集中显现,达到预期目标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效果集中显现,充分展示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象,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2022年初,知识产权法庭试点工作已通过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科协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有关评估和审议意见一致认为,试点已经取得党中央批准设庭时提出的“四个进一步”改革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