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是一所财经特色鲜明,以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为主,文、理、艺、法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其前身为铜陵财经专科学校,2000年合并安徽省冶金工业学校和铜陵师范学校,200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2015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皖江新兴工贸港口城市、素有"中国古铜都"之称的全国文明城市铜陵市。现有翠湖、育秀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10亩,各类校舍面积424393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1.04万册,中外文期刊1500余种。设有14个二级学院(部),59个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10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1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现有教职工907人,其中专任教师77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34人,外聘教师200余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8509人,成人教育在籍生1281人。
积极探索应用型高校办学之路,深入推进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三位一体"教学改革。学校率先提出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应用型高校的办学理念,2008年,发起创立了"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行知联盟)。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深入推进"三进入、三延伸"(企业进校园、企业家进课堂、企业科技攻关项目进学校;实验室延伸到企业、教师培训延伸到企业、课堂延伸到企业)校企协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企业合作开设了华为、蓝盾等冠名班,泰富、新能等创新创业特色班,建有DCS集散控制、博世力士乐气液电等国际水准的嵌入式实验实训中心,建成1个国家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韩国等10余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与韩国又松大学联合开展了"2+2"合作办学。
牢固树立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理念,努力建设"四个中心""四个基地"。聚焦需求,主动贴近、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地方,共建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产学研合作中心、政府决策咨询中心、教育文化中心。建有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皖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光电子应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等16个科研机构,建成"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省级高校智库、"面向铜基新材料智能加工技术"省级科研团队。对接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调整专业学科布局,申报设置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等新专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基地、教学基地和研究基地,深入推进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初步形成了校地、校企互利共赢、共生共育、共同发展的局面。
始终坚持文化育人,大力培育和弘扬以沈浩精神为内核、以铜文化为特征的校园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明德尚能、博学日新"校训,坚持把沈浩精神融入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了沈浩精神传承基地。注重彰显地方文化特色,成立了铜文化协同创新中心,设立了铜陵学院方苞文学奖。
办学声誉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学校先后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安徽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安徽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招生分数线连续多年稳居安徽省同类院校前列,2017年,学校文、理科最低录取线分别超出安徽省二本控制线60分、54分。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均在96%以上。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走内涵建设、开放办学、合作育人、特色发展办学道路,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继续巩固财经教育优势,积极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培养和造就基础知识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有一定创新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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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士需求计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4)学历、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须相同相近。
(5)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较高水平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成果按照《铜陵学院引进与稳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修订)》执行并经学校认定)。
(6)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7)满足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五类人才或六类人才的基本条件(《铜陵学院引进与稳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修订)》见附件)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
学校常年招聘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的四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同时柔性引进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指标职数限制,实行"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的人才引进研究模式。各类人才具体标准如下:
1.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2.二类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A、B)、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暨"四个一批"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3.三类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C);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平台)负责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近5年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四类人才:除上述一类、二类、三类人才以外的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文社科类:近五年来,在本学科二类以上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以上,且具有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或二类以上教研项目的经历,或获得过二类(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理工类:近五年来,在本学科二类以上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以上,其中须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且具有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或二类以上教研项目的经历,或获得过二类(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上述论文及项目分类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中规定的分类标准执行。
(三)相关待遇
对于学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为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聘期内按照校内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学校根据不同人才层次提供相应的安家费、科研经费和校内岗位津贴,参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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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引进人才的待遇及全职引进人才的其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铜陵学院引进与稳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修订)》(见附件)执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4)学历、专业要求:符合岗位学历需求,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其中,应聘专任教师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须相同相近。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http://mmbiz.qpic.cn/mmbiz_png/TqwDFjwBVstPia7oQlho8b5DuxLuosJ1r3at6D9ngDlxQVTACsQHUEiahh6mDzg9UEIE6H5IGibiaicx0SV0WzGjVjQ/640?wx_fmt=png)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自荐材料: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见附件),并附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自荐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2)应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请发送电子版自荐材料至招聘邮箱:[email protected]或投递纸质版自荐材料。电子版主题格式: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高校人才网。纸质版直接邮寄至铜陵学院人事处(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部门)。
(3)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须寄送纸质版自荐材料至铜陵学院人事处(务必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岗位),并同时将电子版自荐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电子版自荐材料主题格式: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高校人才网。
(4)报名截止时间:专任教师岗位截止2018年5月15日,在此之前已完成招聘的岗位将不再受理报名,岗位完成招聘的情况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页有关公示;专辅行政岗位的截止时间为学校举行专辅行政人员专场招聘会的前一周,届时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通知。
对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同)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报名时间的限制,常年招聘。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投递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和各用人单位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3.考核考试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人员。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的三个分组(经管组、理工组和文法体艺组)牵头,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和相关学院(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方式为面试、试讲、成果考核、技能考核等。其中,针对硕士人员应聘专任教师和专职实验岗位的,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
应聘教授岗位的人员,校学术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其学术成果进行评价。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的相关分组牵头,会同人事处、纪委和相关部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成绩比为5:5。应聘同一岗位的,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招聘方案、业务技能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办法由相关招聘部门组织实施。
(3)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认识、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状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特长、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组织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组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和外聘专家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状况现场打分。按笔试和面试的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至少3:1的比例进行,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的男女比例为1:1左右,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根据应聘行政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学校将择期举行招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考试,考试总共安排2天,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辅导员岗位按性别,男女比例为1:1左右)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次日参加面试的人选。考试的具体日期、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请注意我校人事处网页通知,考试人选以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4)对应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的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所要求的最低人数比例,人事处将通知改报与其专业相符的其他岗位。若当天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5)所有考试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考核小组结束考核并评定总成绩后,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初定拟聘用人选。
(6)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4.体检考察
(1)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2)拟聘用人选需填写《铜陵学院人才招聘综合素质考察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业务素质、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由拟聘用人选所应聘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应做到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5.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初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高层次人才办理入编手续,硕士及本科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聘用)协议,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7.材料上报
相关招聘材料呈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过程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8.其他说明(此条款仅适用于硕士及其他岗位人员)
(1)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将视情决定是否递补。经研究需要递补的,则按照规定程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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