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持刀翻墙闯进村民家,在双方冲突中闯入者被反杀……26日,备受关注的“河北涞源反杀案”传来新进展:据上游新闻报道,河北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24日做出决定:不追究涉案女大学生晓菲的刑责,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辩护人律师殷清利表示,这意味着晓菲无罪。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男子追求遭拒后曾持续骚扰侵犯
2018年7月11日,男青年王磊持刀棍闯入河北涞源女大学生晓菲家中行凶遭反杀。事后,晓菲及其父母被刑拘,并于去年8月18日被逮捕,当天小菲取保候审。当地检察院曾建议警方更改对小菲父母的强制措施,但未被采纳。
(此前报道可戳→涞源“反杀案”女生:对方曾威胁杀死全家,希望父母能回家过年)
晓菲的亲生哥哥王鹏介绍,最近几年,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并不顺利,先是父亲王新元在干农活时从树上跌落摔伤,腿上留下了残疾,不久之后,他又遭遇了车祸,从此无法再干重体力活。为补贴家用,母亲赵印芝到北京打工。2018年2月,晓菲放寒假后来到母亲打工的餐馆做服务员,认识了也在这家餐厅做服务员的王磊。
2018年4月28日,王磊向晓菲表白,被晓菲拒绝。晓菲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却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端。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开具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晓菲曾遭王磊猥亵。
在此之后,王磊三番五次闯入到晓菲的家里和她就读的学校,对一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晓菲在家的时候不敢睡在自己的卧室,每晚都要换到杂物间、储藏室等不同的屋子。王鹏跟朋友借了两条狗,家里还安装了监控和报警装置防备王磊突然侵袭。晓菲的学校设计了一个专门针对王磊的应急预案……但这一切都没能阻止2018年7月11日发生的悲剧。
如何判断“正当防卫”?
这一案件经过媒体传播引发广泛关注,讨论的内容也从具体的案件延展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什么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何来判定“防卫超出了必要的限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这一条款规定的情况称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而对于发生在河北涞源的这起案件,有专家认为,应当把2018年7月11日事发过程分成两个阶段来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熊秋红:
第一个阶段,这个侵害人就是深夜翻墙,而且持有凶器就进入到了防卫人的家里,他已经直接地造成了这一家三口受伤了,这一家三口的生命安全已经受到了这种暴力的犯罪的侵害,所以这种情况下,这一家三口无疑具有正当防卫的这种权利。
专家指出,这一起案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案件发生的地点是在当事人的家里。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本身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阮齐林:
家可以说是一个人退无可退的地方,因此我们一定要认可,作为一个住宅它对人的庇护作用。庇护作用意味着什么?这是一道防线,是不允许突破的,突破了就认为这个侵害是升级的,是打破了我们一个人与人之间重要的秩序和禁忌,什么禁忌?未经许可,不允许闯入他人的住宅。
在王磊闯入后,母亲赵印芝有一个用菜刀连续劈砍王磊颈部的行为,这也是案件引起普遍争议的一个焦点。在王新元、赵印芝被羁押期间,涞源县检察院曾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一份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检察院经审理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赵印芝,理由是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变更强制措施不至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因此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