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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用逢君之恶的酷吏治国是饮鸩止渴

文史砍柴  · 公众号  · 自媒体  · 2017-08-31 11:23

正文

酷吏虽则都有一个“酷”字,由于成长经历和性格有差异,其行事风格也不尽相同。有些人是外面温和内心狠毒,如张汤;有些人则根本不掩饰,内外一致的狠毒,如强盗出身的义纵和王舒温。


但这些酷吏如果要得到皇帝的重用,有个不二法门:奏请中上意。就是说自己向皇帝汇报,说的话皇帝喜欢听。


酷吏的楷模张汤这一本事最为出众,《酷吏列传》说他:


汤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晏,天子忘食。


你瞅瞅,说话说到皇帝的心坎上,天黑了,皇帝听得出神,连饭都忘记吃了。到这个份上,不升官也难。



另一个酷吏杜周,是南阳郡人。当初义纵在南阳做太守破灭资深酷吏宁成之家,他投奔义纵当爪牙,鞍前马后很是效力,而且聪明好学,很快把义纵的狠毒学到手了。后来杜周又跟着张汤混,张汤也很欣赏他,向朝廷举荐杜周,杜做了御史,“奏事中上意,任用”。他把张汤善于揣摩上意的本事全学会了。《酷吏列传》说杜周如此:


其治大放(仿)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狱。


办案的标准就是就是根据皇帝的好恶,法律只是一个橡皮筋,可紧可松。杜周有一番和客人的对话,是中国法治史上的名言,由此可看出和老师张汤比较,他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一位来客指责杜周,说你为天子负责审案,不遵守现成的律法,而是专门以皇帝的意志来结案。审案人应该是这样做的么?


而杜周的回答估计让这位客人哑口无言。他说,律法是哪里来的呢?以前的皇帝意志成为了律令,今天的皇帝的意志也成为律令。当以现在的皇帝意志为准,还在乎什么以前的律法呢?


皇帝言出法随,皇帝意志高于法律,这是皇权时代的特点。杜周这么做,似乎也没什么毛病。


▲埋葬汉武帝的茂陵


汉武帝在位54年(公元前141-公元前87),做皇帝的时间在中国历代皇帝中排第四,汉朝排第一。他在五十余年内任用了大批酷吏,用来打击豪强、威慑黎民、控制官吏。他看重酷吏是心狠手辣,为了完成皇帝交办的事不择手段。


为了达到“上以为能”的目标,一茬茬酷吏在比狠比黑的路上狂奔,“以酷烈为声”。这样做短时间内是有效的,如酷吏到某地,办几个大案,找几个大户人家灭族,一郡治安很快好了,达到路不拾遗的地步。于是从皇帝到酷吏,患上了“严刑酷法”依赖症。长期来看,这个帝国有了耐药性,越来越严酷的手段、越来越密的文法,最终的效果很差。



《酷吏列传》中说: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仿)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四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趋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称数。


汉武帝这种酷吏治国术让帝国回到秦始皇时代,法密刑重,酷吏的做法具有很强的示范性,不这样做必然被官场淘汰。老百姓稍不留意就违法了,被官府处罚很重。“弄脏龙袍是个死,打死太子不过是个死。”违法的成本太高,就会有更多的人选择不如做票大的,于是造反的百姓四起,整个帝国不太平了。


对此,汉武帝出台了《沈命法》,专门用了打击盗贼隐匿的,他还是沿用原来的思路,加大处罚力度,大搞株连。该法规定:


“群盗起不发觉,,觉而弗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弗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地方出现了盗贼团伙当地官吏没有发觉,或者发觉后没有追捕并一网打尽的,两千石(郡守)及下面负责治安的一连串官吏都要被处死。


如此恐怖的政策,下面办事的官吏害怕被砍头,即便发现辖区内有群盗,也不敢报告,怕报告后不能将盗贼抓到,自己被杀还要连累长官,而长官也怕皇帝追究,让部下不要报告发现盗贼。如此一来,盗贼越来越多,地方官吏上下串联,一起隐瞒,来避免被严酷的律法追究。


这样一来,汉武帝就算是有三头六臂,也没有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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