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房产(ID:jinrifangchan)
上海新房摇号买房细则一出台
已有不少公众号为此进行了解读,但更多是
感谢政府、感谢党,为老百姓做主!
如果只是把这个细则解读成这样,未免水平够低了。在我看来,这个细则中酝酿着乾坤,与目前的价格调控息息相关,可以说这次的调控,新招迭出,招招都精准。(后面应该是有懂行的人)
上海市住建委网站最新发布《
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下方文中简称为《意见》)。大家关心的买房摇号细则终于来了,随即有网友直接提出了3个问题……
A:
全部新盘!
《意见》明确:
暂定在本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的(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
对比今年5月4日,上海住建委发布的通知中,“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需摇号”,做了进一步加强!
有些楼盘,连售楼处都关了
怎样保证,
拿到摇号资格?
A:
你见过如此细腻的“细则”吗?
(1)
应将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
(2)积累客户入围规则须报区房管局备案,并应在项目或售楼现场公示;
(3)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和关系户的入围条件;
(4)本项目代理销售企业以及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员工不得入围;
(5)在开盘日前,在售楼现场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并向本市相关公证机构申请
保全证据
公证;
(6)积累客户登记应包括客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登记时间等;
(7)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积累客户入围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8)一旦发现开发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本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全市信用管理“黑名单”;
(9)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A:
请注意,本次《意见》是由上海市住建委和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
(1)摇号排序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
(2)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
(3)开盘结束的一周内,将摇号排序公证书上报区房管部门备案;
(4)公证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公证员严格按照具体公证程序和公证收费标准,办理此类公证。
最后,有网友称,会不会上有政策,下有……是的,也许任何游戏规则都有“漏洞”,但是,今日君宁愿相信“相信的力量”!如此细腻的规则,一定是想还给购房者更清新的购房环境!最后,引用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的话:
所有想“弄虚作假”的行为,请记得,自由比金钱更重要!
自由,比金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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