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托群众监督、专业参与和信息公开,推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环境。
社会监督员经有关部门推荐,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选聘并颁发聘书,聘期3年。优先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成员、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外卖骑手、基层食品安全“四员”等群体,形成多元化监督力量,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实行“双向监督”。
社会监督员主要承担宣传与传递食品安全信息、提供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反映监管人员失职行为、参与监管部门的活动和会议、收集社会建议和拓宽服务渠道等工作。
《办法》建立社会监督员联席会议、共商共建、台账管理、业务培训、激励表彰等五项工作机制,着力搭好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桥梁,保障社会监督员队伍履职成效。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度将按照20%比例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社会监督员予以表彰激励。
《办法》还明确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工作纪律、解聘情形等内容。
(章翔 记者程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