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用公积金可以买房还贷,
但是大家知道在上海,
怎么用公积金付房租和付物业费么?
还不知道的都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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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住房
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
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
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
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
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这里说的租赁住房是指
承租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
包括——
或承租本市其他住房——
-
商品住房、
-
公有住房、
-
售后公房、
-
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
《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及本操作细则中申请人的相关规定
。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一)
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二)
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低于6000元的(含6000元,按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
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
配偶、父母或子女
。
困难职工可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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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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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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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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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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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重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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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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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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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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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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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脉手术等重病、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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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
具体要带哪些材料去办理,大家可以询问公积金热线哦!
来源:新闻晨报、劳动报、上海气象局、上海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