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票友—票据圈儿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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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 关于“民生30亿假理财”与票据的是与非,模式成立嘛?

票友—票据圈儿那些事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4-19 09:03

正文

4月18日,民生银行一则新闻响彻整个市场,媒体各种疯狂乱炸。民生银行也是再度进入风口浪尖。


这本是一则支行的理财飞单或者就是假理财的事件,但票据这次还是被牵涉了,这让票据业界很不平。


凭啥又是票据?

无良媒体又在造谣?


今日票友君,不评判新闻本身,而是看看报道中的模式是否可以成立!


part1:民生支行理财事件

其实事情在上周四已有消息,部分消息人士在上周五向票友君透露,4月13日(即上周五)该支行行长已被警察控制。


新闻报道:

4月18日5点:21世纪经济报道首先出来一篇报道(还是很扎实客观的)

主旨:民生30亿理财事情的本身,发生地、金额、人员、被发现情况等等,这篇报道应该是最早一篇大媒体对民生的假理财的曝光。


4月18日9:50:财新又在事件上追踪了一把,把票据给带上了(正是这篇报道把票据圈给急炸了)


part2:关于票据部分的报道

简而言之,是该支行管理层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用以表外放贷,掩盖约30亿元的票据造假窟窿。


此案一端涉及多家再贴现银行


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一案中,据多方的知情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系该行在某企业客户的商业票据上盖上了私刻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公章,即“萝卜章”;该票据经银行手不断转贴现,直到兑付时刻,交易对手行方才发现公章为假。民生北分航天桥支行负责人为了填平这一票据窟窿,竟给该企业客户违规发放了贷款,用以兑付到期的票据。这笔资金约30亿元左右。


“相当于客户凭空套了30亿的贷款出来。”一位民生银行内部人士指出,这次主要违规在于,“商票当银票贴”、“贷款还假票”,且金额巨大。商票和银票的区别在于,商票利率更高、信用更低,但若盖上了银行承兑汇票的章,客户则自己能多收近10-20个基点的利润,这可能涉嫌客户与银行内部员工的巨额利益输送。


part3:财新这个报道合理嘛?

在说合理性之前,票友君带票友们看看事件的外围:


1、先说下背景,这报道的吴大记者

对于票据事件报道,财新不亏为行业老大,农行、恒丰等事件都是财新第一个报道,且还形成了系列。现在财新的吴大记者已然成为票据行业的最大黑旋涡,那个行被她点名了,这公告都要忙不停。


毫无疑问,吴大记者是报道票据业务的资深人士,行业内人脉非同小可,新闻业务也应该是相当了得..


她还获得了

第一届范敬宜新闻教育奖获奖者简介

 吴红毓然:(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爱新闻,也爱经济,爱学习,也爱实习。凭借良好的新闻学和经济学基础,吴红毓然敏锐观察、小心求证,在财新传媒《新世纪周刊》实习时发表《B股退路》、《钢贸融资劫》、《银行同业翻墙路径》等出色的财经报道,引起行业内强烈反响。


以及2016年中国新金融优秀记者

(这么多美女中是那个,票友君就不知道了)


2、说说这个报道中票据业务形式合理嘛?

报道中最核心的一句话:

系该行在某企业客户的商业票据上盖上了私刻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公章,即“萝卜章”;该票据经银行手不断转贴现


对此业内就愤愤不平,这明显不懂票据业务嘛?


1)商票上加盖假承兑汇票章?

2)到银行贴现了的票,转贴还能打款到三方?这钱怎么出得了银行体系?怎么进得去企业账户?

3)支行有商票转贴现业务权限嘛?


三大问题来势汹汹。但票友君认为,既然存在这些业内人认为的不合理,民生银行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对于不合理的报道,还能去压压财新。财新自己一审查,这报道不就得撤了,还得来个道歉信。(ps,票友君人小势微,说到这都是疼...)


但事情没这样,财新还高高挂了个头条!一直坚挺,到19日还在置顶着!

那这背后至少已说明问题,背后的报道不存在大问题。


但是不是有小问题呢?以上三个问题怎么解释纳?


3、就说说这商票要贴,怎么弄?

商票要贴,那真是千差万别!


主要在企业资信度相差太多了,要是大央企,一票难求,抢着贴;要是一些行内授信不错的客户,也是好找贴现行;再不济就是,一些差点的,银行愿意出个保函、保证,这票也能转起来;再后面,那就是纯骗了,皮包关联公司开商票,找一个股份制带着一个代理贴现三农,商票通过三农机构贴现,三农转贴到大股份制,大股份制再牵线搭桥找个资金行。


就以上,票友君总结为:

a.直接贴

b.看着贴

c.保着贴

d.带着贴(或者骗着贴)


根据报道,好像以上4种都不适用于本案。


对于:a.直接贴、b.看着贴,这两种

按正规的场景,你支行贴现怎么也得把票保管吧,你要支出这么金额30亿,你授信怎么做,材料怎么做,审批怎么办?


所以,民生提前出了30亿,这事是不可能的。民生这么精的银行,出力不出钱,才是他们业务的王道。


另外,这票要是进入民生体系,这支行还真是没有操作空间了...


正规的转贴现支行也不认啊!


对于:c.保着贴

这业务符合民生的一贯业务政策,商票“保证通”,就是其力推的一个业务。在2015年年报时,民生银行还特别在自身公司业务中强调了这个,作为一大创新点!


对于保着贴,那有两种:1)保函、2)保证!


保函,得民生开保函,而且保函这事,至少要到分行级别!所以正常情况下也是不行的,但事实上保函作假,找银行贴商票的案例也很多。纸质假保函,就到处问的事不少!(ps,很多也是真保函,另外保函这东西最好还是用swift系统电子化传输来的安全。)


保证:做票据保证的事情,还真不多,但票据法里是明确可以弄的!

  第四十六条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第四十七条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 第(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第四十八条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 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从票据实物上讲,得粘单上有保证,保证信息齐全。从这个点上,一个商品附带了保证,这事操作层面比较好弄,假的东西比较可以实施。民生也不用出钱,不用到分行层级,不会票先进入银行体系。只是到期兑付时,民生有付钱的连带责任,事情可能被发现


但市场上,保证的票真不多!


对于:d.带着贴

这业务也是某股份制做的最多,一个皮包商票,股份制牵线,前面让三农机构办理贴现,在转贴到股份制,股份制再转贴到资金行。


这个业务链条中,资金行看股份制(大多时候要求连带、抽屉的保兑)、股份制则把贴现责任转到了三农,三农那是啥风险不担心,我这只是给股份制打工的!


part4:总结,保着贴,还是保证,才是本案能实现的根本

就以上模式看,只有保着贴,且是保证类才能实现本案的几大要素。事实上,票友君就找到了一份类似的协议!

商票贴现业务操作协议书  

甲方(资金方): 乙方(持票方): 

为了支持乙方获得所需的项目资金,同时也能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 

一、基本信息 

     1、商票金额:纸票(半年期)各5亿元,首单到期日与次单开票日一致。      2、出票人:                          有限公司      3、承兑人:                          有限公司      4、付款人:                          有限公司      5、收款人:                          有限公司      6、保证人:      7、贴现率:100% 

     8、贴现时间:时间相联,共12个月。到期后甲方将票直接退回乙方。      9、贴现总成本为商票票面额的   %。 


二、要求 

 1、商票出票人或承兑人在银行有授信(总公司表外授信)。  2、保证所做保证人具备授权或转授权、用章程序合规。  3、乙方须提供与商票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  4、支行操作,不向分行查询,不发系统查询,支行面签面核。  5、加盖支行行政公章,不要汇票专用章。  6、保证分行授权真实。 7、保证核行时提供支行对企业的5亿表外授信,看原件,带走复印件。


 三、操作程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贸易合同、首款企业六证一卡、开票企业在保证银行的表外授信批复)。在确认可贴现的后,甲乙方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打票样给甲方,在票样得到人可后,甲方携带资金前往保证人所在地,到达后甲方须显帐有足额的资金完成本次贴现,作人员前往保证人核实开票是否符合上述二要求的条件,商票双方法人配合进行核实。乙方负责甲方的工作人员由此产生的往返机票及食宿费用;核实无误后,当即给予甲方开出资质商业汇票。 

3、开票企业将商票交预甲方(已背书)。 

4、经当面核实无误后甲方即将贴现款划入乙方账户。 

       

四、违约责任 

      在甲方已按本协议书内容履行而乙方中途产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按甲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双倍返赔付给甲方。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内,凡遇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另订条款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其法律效力与原协议等同。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给予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其他约定:在本协议原件签订前,由双方互相签章的传真件其法律效力与原件等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