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要讨论了国家发布的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别关注了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问题。文章指出,虽然有人支持教育惩戒权,但仍然存在对惩戒手段的担忧和争议。文章强调了教育惩戒规则的重要性,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包括学生难管、教师教育手段有限、专家将问题简单化、教师的责任重但权力小等。
包括学生难管、教师教育手段有限、专家将问题简单化、教师的责任重但权力小等。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惩戒的效果。
文章提出给予德育工作负责人更大的惩戒权力,恢复留级制度和工读学校等建议。同时强调,不给老师实质撑腰的喊口号是耍流氓。
8月26日,国家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被少数调皮学生困扰的家长纷纷叫好,仿佛文件一发,熊孩子就主动消失了。
作为一个多年呼吁教育惩戒权的老师,我却没这么乐观。
至少,很多人还没明白,不敢惩戒的主要问题,不在老师。
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可以实施的惩戒范围。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二条还贴心提醒广大教师,以下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由于老师能采取的惩戒手段不多,所以效果自然不明显。
外人以为,老师佛系、躺平、不负责任。
实际上老师已经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穷尽了各种方法,不过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徒呼奈何。
所以,不敢惩戒的背后,是少数学生极其难管和老师教育手段极其有限之间的矛盾。
是专家把问题简单化和教育非常复杂之间的矛盾。
是老师的责任很重道德标准很高和老师的权力很小舆论地位很低之间的矛盾。
上述问题不解决,老师仍然不敢拿起戒尺。
或许,从保护老师的角度,戒尺就应该扔进历史的故纸堆。
按照惩戒规则,老师负责轻微违纪学生,情节较重的,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影响恶劣的,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行为严重不良的,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与其要求老师拿起戒尺,赌上前程命运,违规惩戒,还不如给予德育工作负责人更大的惩戒权力。
或者,恢复留级制度和工读学校,能给某些学生和家长更大的震慑。
在我看来,一切不给老师实质撑腰的喊口号,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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