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点
猛一看,这确实让那些暂时买不起房的外来人口感到振奋。但是且慢——请注意本条款的一个限定语:「符合条件」。你以为你「符合条件」吗?
文|那五
广州近日发布了一个「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点击查看相关报道),结果在朋友圈炸了窝,其中最受网友关注的内容,是方案提出了「租购同权」的概念。有人马上发公号文宣称:「广州向全国宣布:租售同权!只要你在广州,不管是承租人子女,还是学区房子女,统统就近入学,享受同等权利!」其兴奋之状,如同幼儿园里那些获得小红花的小朋友。
我知道,这位盆友所说的,是方案提出的一项举措:「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猛一看,这确实让那些暂时买不起房的外来人口感到振奋。但是且慢——我忍不住要泼冷水了——请注意本条款的一个限定语:「符合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才享有「租购同权」。你以为你「符合条件」吗?
什么人才「符合条件」?请来看条款的后半句:「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也就是说,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才算「符合条件」。请自行对照,你是不是上述三类「符合条件」的人员。
坦率地说,对于具有本地户籍的市民来说,「租购同权」的正面意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试问:哪一个有广州户籍的人,家里不是已有了一套乃至几套房?他们的子女本来就享有「就近入读」的待遇,又何须什么「租购同权」?
至于非本地户籍人口,他们尽管已经在广州购置了房产,但由于户籍不在广州,很可能也享受不到孩子就近入读公校、接近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因为广州的一些小区,附近并无公立小学;有些小区虽然建了公校,但由于招生规模有限,而入读需求过大,僧多粥少,学校只能提高招生门槛,要求必须是具有本地户籍的业主子女方可报名,将大量非本地户籍业主的子女挡之门外。
也就是说,现实中,已经购房的非户籍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尚未实现「同权」呢,你就想「租购同权」,这不是白日梦吗?
前述那位写公号文的盆友自以为:「以往,对于我们这些在外省工作的人来说,真的是毫无选择。特别是有了小孩之后,要么买房,要么回家,否则就要忍受和小孩的分离之苦。多少夫妻又因为买房,小孩教育的事情弄得苦不堪言。未来,或许随着学区房租金的上涨,房价依旧很难下跌。但从今天开始,中国的买房终于和教育资源脱钩了,没有房,小孩照样可以上学了。这绝对是一次历史创举,具体未来的影响可能远超我们的想象,但绝对是我们现在无法估量的。」我想告诉他:你梦醒了吗?
当然,「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思路是对的,因为任何一个大都市,都不可能做到家家户户都购置住房,必定有一个庞大的群体以租赁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一个城市越是繁荣,人口流动越是频繁,房屋自住率就会越低,住房租赁市场也会越发达。「租购同权」的改革方向也是对的,因为这个庞大租房人口的市民待遇不能永久被忽视。但在爬上「租购同权」这道坡之前,请先填平户籍与非户籍的鸿沟吧。
编辑|吴钩
来源|南都周刊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