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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间,似乎进入了全民做空的浑水时代!
财经网红叶檀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各种社交媒介发布对神雾环保、神雾科技的看空文章,导致二者股价跌停并停牌;
证券市场周刊发布文章质疑三聚环保,同样引发股价暴跌。
不光这些,信威集团、尔康制药等被各种自媒体、财经大V质疑的牛股最近实在是有点多,从发展态势来看,似乎并不乐观。
不过这些财经大V并不是专业的做空机构,他们也许有相关利益,但是却不会像国际专业做空机构一样(比如浑水、香橼yuan),专业以此为生:先融券卖空;再发布看空报告;股价下跌以后再买回来还券,获得价差利润。
在发达市场,这样做是比较常见的,只要不涉及造假诽谤,应该问题不大。
那么在中国,如果你这么干,是否违法呢?
对于这个问题,还真有机构专门问过证监会,证监会还真回复了,还不止一次!
2013年3月6日,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向证监会发函询问了“调查、卖空、发报告”的做空方式是否合法的问题。
中能兴业是早先发起调查上市公司康美药业的机构。由于中能兴业与证券市场周刊的报道称康美药业存在虚构土地等多种问题,使得这一公司股价在短时间内快速下跌。不少市场人士质疑中能兴业在这一事件中做空获利。中能兴业在今年年初否认自己在康美药业报道中获利。
证监会2013年4月27日给出的回复:
回复并未直接说明这种操作是否合法。回复仅列举了两个现有法规。首先是“以研究报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这需要向证监会取得业务资格。
另一方面,《证券法》约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以编造、传播或者散布虚假不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价格波动并获取经济利益,涉嫌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中能兴业认为回复不够清楚,再次致函证监会,证监会于2013年7月5日再次书面回复:
回函称,如果发表的文章限于陈述事实、不含“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及“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内容,不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但任何市场行为,包括公开发表研究报告、进行市场交易,必须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和编造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回函也提到,对于“公布真实可靠的调查研究信息,但影响了证券价格波动,机构因而获利,是否涉嫌构成操纵市场”,以及“对发现的有疑问证券先融券卖出,再发布看空报告以及谋求利益的行为是否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文规定,需要有关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根据具体事实、证据作出认定。
对于证监会的这两次回复,可以提取出几个要点:
(1)发布投资报告必须有证券咨询业务资格,否则违法。如果只是陈述事实,不做投资建议,那么可以不用该资格。这么一看,这些财经大V如果不做预测推荐,倒是不违法。
(2)如果编制虚假信息,那么一定违法。这一点就不好做判断了,可能需要打官司甚至监管部门亲自调查。
(3)如果相关信息涉及内幕信息,那一定是违法。这一点也不好判断。美剧《亿万》中,axe公司通过贿赂一家企业员工获知供货商解除合同的信息进而卖空获利,就妥妥是犯罪行为。
(4)最后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回答水平太高了,也没说行,也没说不行!
当然,在中国干这种事难度还是很大的,一来融券难度很大,二来法律风险还是存在的。下面两个案例作为分享,点击可以打开。
来源:韭菜说投资社区(微信号:ifund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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