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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样本:超50GW分布式光伏,如何100%消纳?|专家专栏

华夏能源网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4-11-09 20:45

正文

作者 | 孙文建
来源 | 能源新媒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强省与新能源资源富集大省,江苏省在能源电力领域的供需两端持续展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凭借其坚实的产业基础所催生的庞大电力需求,以及健全且先进的电力基础设施所提供的卓越电网支撑能力,江苏省近年来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规模实现了迅猛扩张,其消纳效率亦维持在较高水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分布式光伏作为省内新能源领域增长的主力军,其2024年上半年新增装机规模跃居全国第一,累计装机规模稳居全国前三,这一成就彰显了江苏省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所展现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效。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
及接网消纳现状

(1) 分布式光伏装机现状
“十四五”以来,江苏光伏装机快速增长,装机规模从2021年的19.16GW增长至2024年上半年的50.03GW,仅次于山东和河北,排名全国第三。
江苏“十四五”以来光伏增长情况/GW(截至2024年6月底)
其中,集中式光伏12.83GW,分布式光伏37.2GW,分布式光伏占主要部分,占比约74.4%。在分布式光伏当中,工商业屋顶光伏23.56GW,户用光伏13.65GW,工商业屋顶占主要部分,比例约为63.3%:36.7%。
江苏光伏装机结构/GW(截至2024年6月底)
“十四五”以来,分布式光伏增速高于光伏整体增长,户用光伏增速高于工商业屋顶光伏增速。与其他周边省份相比,由于具有后发优势,近两年江苏户用光伏成为江苏光伏装机市场的重要增长点。
江苏“十四五”以来分布式光伏增长情况/GW(截至2024年6月底)
(2) 消纳情况
整体来看,江苏省分布式光伏消纳情况良好,光伏利用率基本维持在100%,省级层面尚未划定分布式光伏接入预警区域。
相比之下,累计光伏装机前五的其他省份光伏利用率情况见下表所示,河北、河南、山东等省份弃光现象越发明显,其中河北光伏发电利用率今年上半年低至约95%。
各省份“十四五”以来光伏发电利用率情况(截至2024年6月底)
累计光伏装机前五的省份的预警情况如下表所示。由于分布式光伏尤其是户用光伏的大量接入,部分省份如山东、河北、河南的部分地区配电网承载能力已达上限,全省大比例县(市)可接入裕度为0。相比之下,江苏分布式光伏消纳情况良好,配电网尚有一定裕度,8月份首次开展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容量评估工作,目前尚未正式出台预警信息。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解读

2024年9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人民日报》署名文章《以能源转型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中提出,大力推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并坚持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2024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发改能源〔2024〕1128号)文中提出,为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
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当中,提出要围绕承载能力提升编制配电网发展实施方案并做好与配电网规划的衔接。要求健全配电网全过程管理,指导各地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通过做好承载力评估与提升工作,一方面增加分布式电源的接入裕度,另一方面引导分布式电源科学、合理、有序地接入电网。
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当中,提出重点在分布式新能源、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发展较快的地区,探索应用主配微协同的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强化分布式资源管控能力,提升配电网层面就地平衡能力和对主网的主动支撑能力。这对加强分布式新能源的可控、可调能力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同时也为未来分布式资源的运行模式指明了方向。
2024年8月12日,江苏发改委印发重要文件——《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苏发改能源〔2024〕906号)。该通知结合江苏省实际,从充分发挥电网配置平台能力、科学系统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积极促进网源协调发展、大力优化接网服务流程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促进省内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高质量发展。
(1) 积极满足现阶段大规模并网需求,增强电网承载能力,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效益
超前规划、加大投资,力求到2025年全省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不低于50GW,到2030年不低于80GW。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交易,发挥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分布式光伏长远发展。
(2) 精准提升分布式光伏接网效率,坚持“因地制宜,因网制宜”原则,分类施策
开展“一站一策”差异化接网,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与“全额上网”三类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适时出台分布式光伏配储政策。
2024年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较于2013年的版本,本办法聚焦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出了若干影响较大的新要求。
(3) 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调节能力,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通过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存量及增量分布式光伏项目均应实现“四可”要求。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主体和电网企业的成本,但同时也提升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效率和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这是分布式电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大势所趋。
(4)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
在部分省份已经开展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本次办法要求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独立或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公平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交易”。目前部分省份按照标杆电价入网的模式将被改变,进入电力市场之后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的收益风险。
(5)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电力用户内部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kV、装机容量不超过20MW或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kV(66kV)、总装容量不超过50MW的分布式光伏。本办法要求项目投资主体应通过配置防逆流装置实现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
本办法对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自身负荷水平、源荷匹配特性和整体运行策略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负荷水平低、源荷匹配性差的项目将无法建设或出现较大收益损失。但该办法的出台也将进一步促进分布式的就地消纳,并激发企业的绿电需求,同时推动江苏省以分布式光伏为抓手从而加速其能源转型的步伐。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

及接网消纳形势分析

(1) 近期:消纳相对良好,传统模式接入为主
1、电网接入裕度较大
江苏电网2024年截至9月底全省最大负荷1.47亿千瓦,位居国网范围内第一、全国第二,工商业负荷、电量需求旺盛、规模庞大,相较于新能源现状规模仍有较强消纳裕度;户均配变容量位居全国前列,约为河南、山东等北方省份的2倍,配电网结构坚强,相较于分布式新能源现状规模仍有较大接入裕度。
另外,江苏计划针对性开展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升级改造行动,至2025年,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达到50GW,到2030年达到80GW。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江苏目前的装机规模为37.2GW,可以测算,从当前至2025年,江苏尚有12.8GW接入裕度,至2030年,尚有42.8GW接入裕度。
2、屋顶资源整体充足
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潜在容量约为65GW,户用光伏潜在容量约为29GW,另考虑每年新建设屋顶另外带来部分分布式光伏装机潜力。
3、发电效益整体良好
目前江苏户用光伏发电基本为全额上网模式,上网电价执行标杆电价。2024年9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启动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入市相关工作。近期伴随建设成本下降及绿电价值附加,收益相对明朗。江苏工商业屋顶光伏效益主要受分时电价影响,目前江苏优化了尖峰时段设置、缩短了尖峰时长,降低了重大节日的深谷电价,这对工商业屋顶光伏的收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配置一定规模的用户侧储能及开发绿电价值,仍能保证一定收益。
另外,全国及江苏的分时电价调整趋势为引导负荷在光伏大发时段用电,这也将进一步提升电网整体的消纳规模。
基于对电网承载力、屋顶资源及发电效益等方面的分析,江苏分布式光伏近期发展前景良好,预计装机规模近期仍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由于近期配电网承载力仍相对充足,接入模式预计仍以现状模式下的就近就低接入工业用户电网或户用电网为主。
(2) 中期:消纳逐渐承压,举措引导破局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逐渐提升、电网承载力的进一步挤压,预判部分地区分布式光伏消纳将显现压力。
为实现分布式光伏的长久、良好发展,部分问题明显地区可能会适时出台分布式光伏配储、整村连片集中汇流送出等相关举措,通过提升调节能力、提高接入电压等级来增强电网对分布式光伏的消纳能力。为进一步释放分布式光伏资源、缓解系统调峰压力,在经济性满足的前提下,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能将适时放开95%的新能源利用率红线。
(3) 远期:消纳不再困难,局部“自洽”成为主流
目前,江苏电网以源、网、荷、储等几大元素组合运行,供电方式仍以“主网-配网-用户”形式为主,有源配电网和智能微电网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
基于新型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友好、开放互动”的特征要求,在未来,就地平衡能力强的微电网将大量涌现。分布式光伏作为微电网当中的电源角色,与分散式风电等其他分布式电源一起参与微电网内部负荷、电源、储能的友好互动,实现内部电力实时平衡、电量延迟平衡。配电网将从传统的电能分配角色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也可以理解为有源配电网是更大范围的“智能微电网”。
目前,江苏正在积极推进园区级、企业级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当中明确的连云港灌云临港产业园、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应用试点,加快向苏南地区及全省推广应用,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多能互补、智慧调控平台建设,提高园区及企业的绿电供应与消费能力。
通过虚拟电厂等运营模式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调节负荷、储能及电动车等一系列分布式能源的规模聚合与运行优化,形成规模更大、响应更迅速的与系统电网的交互与支撑。不仅解决虚拟电厂内部分布式光伏的消纳问题,同时也可以为系统提供一定的新能源调峰能力。
目前,江苏省内的苏州虚拟电厂、盐城虚拟电厂、常州虚拟电厂已投入运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虚拟电厂也已开展前期工作。2023年8月,苏州综合智慧零碳电厂上线运行,聚合约91万千瓦用户侧源荷储资源;2024年4月盐城首个虚拟电厂正式启动试运行,覆盖9个区县,聚合区域分布式电源,建成后形成调峰能力90万千瓦。
未来,随着智能微电网、有源配电网、坚强主电网的不断建设完善以及虚拟电厂等创新运营模式的不断应用,分布式光伏的接入与消纳将更多成为一个局部小课题,在微电网层面予以解决,接入与消纳将不再成为分布式光伏大规模发展的掣肘因素。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建议

(1) 落实政策、措施,满足近期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
建议相关部门、企业做好光伏承载力滚动评估工作,并向投资开发企业开放,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有序投资开发。做好电力系统主网架的加强优化工作,增强全省范围内的新能源电力送出、转移与消纳能力。
在确有必要地区开展配电网专项规划,推进配电网改造升级,提升配电网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积极开展园区级、企业级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高源荷匹配能力,促进区域分布式光伏的充分开发与高效利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聚合参与绿电交易,鼓励电力大用户尤其是外向型经济企业提高绿电消费比例,提高绿色电力消费需求与收益水平。
(2) 探索技术方案,破除区域消纳瓶颈
因地制宜、因网制宜,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和电网结构,在分布式新能源消纳困难地区,探索应用户用光伏整村连片开发、集中汇流至10kV送出的技术方案缓解低压配电容量不足问题,同时对区域分布式光伏形成聚合,为参与市场化绿电交易提供良好基础。
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分布式储能设施,通过在配电站或台区统筹建设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的技术方案提升区域电网在“峰谷”时段的综合输配与调节能力,实现配电网“动态增容”,进一步释放区域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促进分布式光伏长久、良好发展。
(3) 创新模式、技术,彻底化解消纳难题
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储能调控技术创新,实现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电网友好性。在沿海地区大力推进园区级、企业级智能微电网、有源配电网建设,并向苏南和全省推广,提升小范围内电力系统的优化协同能力,实现分布式光伏的大比例就近、就地、就低消纳。
积极推动虚拟电厂等运营模式创新,鼓励省内苏州、盐城、常州、南京等地区虚拟电厂项目的建设并进一步扩充接入的各侧资源,形成更大规模、更快速率的调节资源与调节能力,探索提升虚拟电厂项目架构的合理性、调控的准确性、运营的经济性。不断强化区域电力自平衡能力与对系统的互动支撑能力,彻底解决分布式光伏的消纳难题。(注:作者系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光伏专委会副主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