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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火了的刘洲成可能还不知道,有个人和她闺蜜合伙弄死了家暴丈夫…

金融八卦女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5-17 21:53

正文



今天,大家的微博可能都被“至上励合刘洲成打老婆”刷屏了。一个十八线男歌星因为家庭暴力就这么突然红了。甚至还有网友嘲笑,就算刘洲成因为打老婆红了,他还是十八线,永远都不能正大光明上头条。


家庭暴力,这个原本很沉重的词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娱乐化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对家庭暴力习以为常了?家庭暴力,从来就不应该成为生命中必须承受的痛。


全文3537字,八妹读了大概5分钟,读完这篇文章,你可能会感到有些沉重……


ps:八妹最近拉了一些有趣的群,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加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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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平


一、从日剧《直美和加奈子》说起


简单地说,这是一个闺蜜共杀家暴男的故事。


直美(广末凉子 饰)和加奈子(内田有纪 饰)是大学时期的好闺蜜。直美小时候经常看到父亲虐待母亲,加奈子婚后长期忍受着丈夫的家暴。为了帮助加奈子结束这段噩梦般的婚姻,直美决心帮助加奈子杀死家暴男……


偶然的机会,直美发现了跟家暴男长相极其相似的中国偷渡客小林,于是想到让小林冒充暴力男携款失踪,掩盖家暴男死亡真相的计谋。就这样,直美和加奈子走上了“弑夫”的不归路……



该剧虽然不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那样有过多的家暴行为细节描写,但受害人加奈子对未来的剖析令人不寒而栗:道德无法约束住施暴的丈夫,法律也无法完全保护受害的加奈子。就算离婚,偏执狂躁的丈夫也不会放过自己和家人……



剧情没有支线,简单直接,虽然两个女人犯罪过程中Bug频出,但是情节紧凑,某种程度上真实再现了普通人犯罪的情境。而且,广末凉子、内田有纪、吉田羊三个姐姐都好美。精明果敢、语出惊人的中国大妈更是全剧的最大亮点!


粗略想想,「家暴」题材的影视作品还蛮多的,比如,大多数人的童年阴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比如,平平的“LGBT”启蒙剧《最后的朋友》;比如,为了爱共同犯罪的《为了N》;再比如,形婚养成记《伪装夫妇》里面内田姐姐的老公…



为什么单单挑选这部来写呢?因为唯有《直美和加奈子》这部剧里面的女人决绝地彻底地向暴力发起了反抗!虽然这种反抗形式不被法律所允许,但是从故事刚开始,大部分观众都像中国大妈一样,默许了直美和加奈子的行为了。社会需要稳定,所以有了法律。但是,有些事情是理性无法解决的。(平平不想煽动犯罪,但支持提倡并鼓励维权!)


二、 现实版《直美和加奈子》举例


小时候曾经天真地以为「家暴」这种事情像鬼神一样,纯属虚构(不许笑),只存在在荧屏里。长大了才知道现实生活中家暴确实存在,甚至比电视里严重得多。


在日本,每5人当中有1人遭受着家庭暴力的折磨。



在中国,约有四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家庭暴力。




以下都是真实的案例,真真实实的存在,或许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案例一:忍受家暴20年,她用板凳活活砸死丈夫


张柯(以下均为化名)被打了20年,忍了20年。她出身农村,没受过教育,没有技能,没有出外打工的机会,就像栽在泥潭之中,动弹不得,她只能死扛,甚至不知道该向谁求助。她曾经喝下一整瓶老鼠药,准备自杀,被邻居救了下来。


父亲去世一周年的日子,雨下个不停。晚上,她把一瓶安眠药倒进饮料里,递给了丈夫。半夜丈夫突然醒来,挣扎着喊救命。她发疯了一样,转身骑在丈夫身上,一只手掐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抓起板凳砸了下去,一下接一下……血水、泪水和雨水流在身上,又流在地上,和着泥,成了泥水……直到丈夫一动不动了,张柯平静下来,选择了自首。


她被判了15年,截止到今年,已经服刑5年了。“来女子监狱三年了,我很轻松,内心很平静。”张柯说。


案例二:怕被学生看见伤痕,她哭着央求不要打脸


王娟毕业于一所“985”和“211”高校,主修哲学,2004年毕业后回老家当了历史老师,两年后结婚。第一次挨打,是在她怀孕8个月的时候。


我最怕的不是打,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挨打。”一次,丈夫打牌输了,回家后看到正在睡觉的汪娟,便跳上床,穿着皮鞋踩她的脸。“他把床都跳塌了,我摔在地上,他还不放过,跳起来踢我。”


从结婚6年,她从来没穿过短袖衣服。“我是一名老师,不能让学生看见身上的伤。”


她曾想过求助,“我爸妈都在外地打工,弟弟和妹妹还在上学,老家只有我一个人,我孤立无援。”


最绝望的时候,她给母亲打过电话,母亲说“你有孩子,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最后,她再也不能忍受丈夫的家暴,选择了亲手杀死魔鬼。


案例三:多次报警无果,婚后6个月,她被丈夫活活打死


张珊,2009年10月19日因家庭暴力死亡。如此简短的描述,无法概括这个年轻女孩生前曾经历的惨痛和绝望,身后的判决也难令她瞑目。 


张珊与丈夫王光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求助并报警。之后短短7个月时间里,她曾先后8次向警方求助, 警察说“不好管,毕竟现在还是夫妻。”;她提起过离婚诉讼,丈夫拒绝接受,迟迟得不得处理;她也曾经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最后被丈夫找到,强行拖走……


张珊的丈夫曾这样描述对她的最后一次殴打:“我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儿都打、哪儿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我也不知道总共踢了她多少脚。”


这次或许致命的殴打发生在2009年8月5日,张珊8月11日逃出,8月14日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去世,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为“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张珊的朋友及父母也透露,张珊不仅长期被殴打,而且还被王光逼迫夜晚脱光衣服趴在客厅无窗帘遮挡的落地窗上,用强光照着,长达2个小时,让其倍受侮辱。 


2010年7月2日,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王光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姗姗的代理律师说:“我们至今无法直视她父母的眼睛,是不忍,是不敢。” 


三、 他伤你那么深,你为什么不离开?


你或许很想问:“她们为什么不离婚不逃走?”然而,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的。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is about sex except sex. Sex is about POWER”家庭暴力其实是家庭中Power(权力)和 Control(控制)的极端表现形式。


下图是家庭暴力的基础图解,外圈的暴力只是表象,占据核心的权利和控制才是家庭暴力的根源。




所以,不要指责她们为什么不离开,她们有没有办法离开的理由。


或许她被孤立了太久,或多或少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或许她们觉得羞愧,被“家丑不能外扬”的观念深深地禁锢…


或许她们没有经济能力,长期的控制早已经让她们与社会脱节…


或许她们曾经尝试过,但是换来的是更加变本加厉地虐待…


或许她们抱有幻想,暴力之后的柔情,给了她们残忍的希望…


或许她们为了孩子,希望孩子至少能在完整个家庭里长大…


或许她们被恐吓威胁,又不想连累家人和朋友,已经无处可去…


总而言之,受虐一方不应该被谴责,你不知道她们经历了什么样的人生,你不知道她们面对什么样的苦难。一句轻描淡写的“你为什么不离开?”在她们经历的痛苦面前,显得过于冷漠、残酷、不负责任。


四、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那么,我们到底能做些什么呢?


虽然,我们没有能力帮助受虐女性完全摆脱暴力的魔掌。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向整个呼吁“家暴是一种严重的暴行,施虐者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告诉你认识的每一个人,家暴是多么严重的犯罪行为。


当受虐女性下定决心寻求帮助的时候,社会(包括警察、检察院、法院、公益组织)应该提供及时、专业、有效的帮助。目前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是美国,美国救助体系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1. Restraining Order (限制令)


当受害者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她们可以立马报警,然后去法庭申请RO。RO上会写明施暴者必须和受害者保持距离,也不可以打电话、发短信或者以任何网络形式联系,有时候孩子也会被列在RO上作为不可接触的对象。RO虽然只是一张纸,但是如果施暴者违反了上面的条款,是会被以刑事罪名起诉的。警察们也会非常严格地执行RO,这代表着美国司法体系不可违抗的尊严。


RO一般一开始申请都是一年为期,一年之后,如果依然觉得有自己受到了威胁,可以去法院要求延期。在麻省是如果延期两次之后,就可以申请Permanent Restraining Order(永久性限制令)。


有了限制令以后,受害者在申请离婚和争取孩子们抚养权时就可以用RO来证明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可能有暴力倾向,可能不能很好地抚养孩子。


2. Supervised visitation (监督下的探视)


也就是施虐者不能直接单独和孩子相处,必须在法官指定的地方,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探望。情节轻微的可以让祖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在家里监督,情节严重的会指定在警察局里监督。


而如果受害者有针对施暴者的RO,那么她即便在必须让施暴者看孩子的时候,也不用见到施暴者。一般的做法是,她把孩子带到警察局,或者某个孩子常去的机构,她离开之后半个小时,他来把孩子带走相处一段时间;等送回来的时候再重复这个过程。


3. 对男性受害者、同性恋受害者、变性受害者的保护


虽然在家暴受害者中这三个群体的人数是不多的,但是在专业的救助体系中,他们的问题也会得到同等的重视。国内在这个方面依然任重道远。


令人欣慰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家暴问题,并且采取实际行动。


2001年10月13日日本正式开始实施《有关防止配偶暴力及保护受害者的相关法律》,通称《DV防止法》《配偶暴力防止法》。2014年1月3日起,《配偶暴力防止法》的保护对象扩大,除已领结婚证的夫妻外,同居的事实婚姻、离婚后仍很有可能受到前配偶的暴力威胁等,也适用于该法。


2016年3月1日,中国反家暴法正式开始实行。救助对象为除了夫妻,亲子间还有同居的男女朋友之间的家暴和精神暴力的受害者。部分人已经开始使用该法律。


亚洲各地区家庭暴力法则确立和实施时间:马来西亚1994年;韩国1997/1998年;印度尼西亚2004年;菲利宾2004;柬埔寨2005年。泰国2007年;越南2007/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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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并不期待所有人都能感同身受,也不妄想,相关法律和救助体系能立马完善,只是希望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和重视家暴问题。如果有一天,受虐者鼓起勇气向你求救,希望不要对他们冷言冷语,漠然以对。


— THE  END —

作者:平平  来源:早道日语(ID:izao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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