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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

国宏高端智库  · 公众号  ·  · 2018-05-02 17:02

正文



结合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潜力及区位条件,以军民融合发展为主题,实现军民互动、相互促进,激发创新活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成为地方政府的重中之重。地方政府通过加快“军转民”产业化步伐,推动“民参军”深度发展,构建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现代高端产业体系,既有助于加速军民融合发展,又可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为推动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发[2016]4号)、《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军民融合发展意见》(中发[2016]12号)的要求,并结合区域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潜力及区位条件,以军民融合发展为主题,实现军民互动、相互促进,激发创新活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为此,地方政府须一方面加快“军转民”产业化步伐,为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推动“民参军”深度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作用,通过充分利用军地优势资源,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加快“军转民”产业化步伐,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营造良好的“军转民”产业化平台和政策体制环境为重点,以“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服务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加强军工技术成果吸纳,培育壮大区域“军转民”的市场主体,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军转民向高层次发展。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技术同根、产品同源”为方向,重点推进区域优势产业领域的军民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速军工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构建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现代高端产业体系。

打造“军转民”产业化平台,推进军工技术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充分考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现实条件,以鼓励“军转民”为导向,整合创新资源、破除融合壁垒,积极探索和建立特色“军转民”模式和运行机制,开展先行试点示范,初步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并在推广复制中形成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的有效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1、充分利用国防科技优势资源,聚焦产业高端,强化军工技术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积极推动军民共用技术的市场导入,全方位对接地方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推动军地、军民资源深度融合,使“军转民”高技术产业化成为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努力探索“互联网+”、“云制造”、“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成果项目的转移转化和民用产品质量的提升,将军工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初步解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

2、加强产业化技术创新、集成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建设,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重点推动军民融合信息科研机构、军民两用重点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众创空间、产业孵化中心、产业化支撑平台等科研设施的建设,探索建立依据服务绩效的后补助机制,建立地方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军民融合技术、计量、测试、标准、质量等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促进信息互通、技术共享、成果对接,提高军民科技创新资源融合共享和利用效率。积极参与国防科技成果降解密制度、国防专利转化等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论证、试点示范,推动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的转化,有效发挥国防科技成果效益,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3、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军民技术产业化服务机构的建设。 着力打造技术咨询类、知识产权运营类、交易对接类、政策信息咨询类等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特色服务机构,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咨询,加速推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拓宽军民资源共享渠道,加大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的资金支持,推动军企民企在科技规划、资源配置、项目实施、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优化军地资源配置,破除制约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障碍,有效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

图片来源于网络


4、按照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要求,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强化军工单位、军工科研人员供给,推动融合发展。 鼓励军工院所科研人员通过合作开发、二次开发、技术许可、科技成果入股、人员交流等方式到地方兼职或创办科技型企业,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向民用领域的转化。积极承接军工大企业、军工院所、军工大项目,实施一批对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层次、转变发展方式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领军项目,力争军民融合产业在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平台建成上取得突破,为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提供支撑。

把握创新改革方向,营造良好的政策体制环境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地方政府的军民融合内在动力和约束力,解决军民融合发展质量、发展效率、发展动力变革的难题。

1、建立示范基地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军地两个方面的工作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加强地方政府与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的战略合作,开拓思路,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着力在“统、融、新、深”上下功夫、做文章、求突破、见实效。在体制机制创新、组织运行管理、政策制度模式、产业体系构建、核心载体建设、重点要素保障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开展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推动军民融合整体水平提升。精心设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中央有关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政策,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共性问题,加大扶持企业、服务企业的力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推进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发展。

2、组建地方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军民融合专家库和重大项目专家委员会,集聚重大项目发展的科技创新资源。 强化资源整合力度,围绕军民资源共享、学术交流、产业链配套协作、市场开拓、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方向开展合作,发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最大效益。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专家的才智作用,开展重大军民融合项目的策划、论证、评估和实施,盘活用好存量资源,优化配置增量资源。坚持“共同参与筹划、统一部署实施”的原则,鼓励产业联盟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国防大项目建设,有效利用军工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基本形成“步调一致发展、团结一致协作”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机制。

3、坚持需求牵引、政府主导、互促共进的原则,实施一批对军民融合发展有重大突破作用的龙头工程、精品工程。 围绕“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和供给侧改革等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布局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产业项目。以集聚发展、打造特色为路径,以政策引导、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与军工集团的交流合作,加大力度承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工程,整合配套资源,把区域经济布局调整同国防布局完善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对接军工集团,争取军工集团加大在高新区的战略布局和资源投入,积极引入军民融合相关创新创业项目资源,扩大合作广度、深度与密度,积极探索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军民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推动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4、探索制度创新试点示范,实施配套服务优化工程,营造有利于军民融合发展的环境。 顺应数字化时代军民融合发展的新规律、新特点、新趋势,坚持“共创、共享、共融”的原则,探索军工技术转化应用、国防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军工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军民融合市场准入和分类审查制度等新机制的试点示范,推动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在区域先行先试。以打造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积极借鉴先发地区的建设实践,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和创新主体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5、强化政策引导、激励,加大军民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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