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
一男子危险驾驶又袭警获刑1年
近日,一男子因犯袭警罪、危险驾驶罪二审获刑1年。
2024年3月7日21时许,董某酒后无证驾驶车辆至澄迈县大丰镇某路段,先后追尾两名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董某下车追打其中一名被害人。接到报警后,4名民警赶到现场处理。董某被民警带上警车后,用拳头及手铐击打了两名民警头部,后经鉴定,两名民警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董某再次被民警制服后带到医院抽取血样,检出体内乙醇含量为261.4mg/100mL。经认定,董某负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澄迈法院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后作出宣判:被告人董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董某认为判决过重并提出上诉。2024年12月,省一中院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王季)
陵水
一人凭猜想发视频指名道姓骂人被判网上致歉声明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村法庭依法判决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胡某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法院判决在其抖音首页以不屏蔽任何人的形式,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定),致歉声明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日。
2024年7月,陵水公安局隆广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陵水隆广镇某村山脚下某村民自家地里种植的槟榔树苗被破坏。民警立即出警了解情况。据胡某的丈夫介绍,7月27日17时许,其在自家槟榔园地里干活,槟榔树苗还是完好的。次日7时许,其再次到自家的槟榔园地里干活时,看见部分槟榔苗被破坏了,仔细观察发现被破坏的槟榔苗是人为使用刀具破坏的,一共有80棵槟榔苗遭破坏。7月28日,胡某使用抖音账号发布一条视频,称原告砍了她家的槟榔苗。因目前砍槟榔苗案件仍在侦查中,原告认为被告在抖音上发布为虚构事实并以此贬低了原告人格、破坏原告名誉的视频,遂成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损害行为与原告的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被告的行为符合侵犯名誉权的要件,已构成侵权。(记者麦文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