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高速执法部门得知,五一小长假期间,为了出行方便,核载5人的私家车有的挤进6人以上。不少朋友喜欢“拼车”出去旅游,往往造成私家车超员。
为此,高速执法部门作出提醒,为保障出行安全,执法部门在节假日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私家车超员,将对其进行罚款记分。
“同志,我们就多一个刚满月的婴儿,也算超员吗?”“你看我们这个车里两个小孩加起来不到十岁,就不算超载吧!”
4月30日,在“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重庆高速执法三支五大队执法人员在洪安执法检查点连续查处了数起私家车超员违法行为,其中80%为车上多坐了一个婴幼儿童。
在面临处罚并责令现场整改时,私家车主都提出质疑:“婴儿、儿童坐车时由成年人抱在身上也算超员吗?”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点仅1小时就查处私家车超员违法行为7起,车主对超员载客的危害性都报以侥幸,甚至对交通法规存在误区。
部分私家车主认为,多带一个小孩不算超载。但私家车的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
所以,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一些私家车车主认为不是超员载客不会受到处罚,高速执法人员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的相关规定,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同样将被处以罚款和记分。
执法人员提醒私家车主: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标准来计算,实际乘车人数不区分大人或者小孩;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对人数的20%以上的,罚款200,记6分。
与此同时,驾驶营运车辆(不包括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
来源:重庆晨报
编辑:谭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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