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4
月
11
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1
日公开宣判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三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三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1993
年至
2017
年,被告人王三运利用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等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685.66109
万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三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王三运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三运案至此,终于有了一个判决结果。王三运是在
2017
年
7
月
11
日落马的,
9
月
22
日被“双开”。官方当时对王三运的批评十分严厉:“王三运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污染甘肃省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从当时的通报情况来看,王三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个意识”淡漠,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消极应付、严重失职失责,丧失政治立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罔顾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和组织原则,让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挑选领导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海运仓内参”(
ID
:
hycplb
)注意到,王三运落马后,他任职过的多个地方和领域都展开了清理其流毒的工作,尤其是甘肃省展开了强力的反腐动作。
2019
年
1
月,中纪委网站发消息称,甘肃省正在肃清王三运虞海燕恶劣影响,修复政治生态。甘肃省纪委监委表示,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减存量遏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问题,事关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的腐败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王三运还被纪检部门批评为“两面人”。
2018
年
4
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表示,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在督查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时,每到一地都反复强调环保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提起要求来“口号响当当”,但就是没有下文,表面看“四个意识”没问题,可事实证明却是只见表态不见落实的“两面人”。”
王三运在落马后也有深刻的忏悔。他在忏悔录中称:“在忏悔录中,王三运写道:“中央对我进行组织审查是完全正确的,自己落得如此下场绝非突然、而是必然,我心服口服、认错认罪。虽然我现在悔恨交加、痛不欲生,但也深知错已铸成、为时已晚。”这也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只要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不管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一定会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编撰
/
黄帅
编辑
/
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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