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21日,万众期待的里约奥运会女排决赛拉开大幕,中国女排迎战塞尔维亚队,最终以3-1逆转塞尔维亚,继2004年雅典奥运会后,时隔12年奥运会再夺金,再次登上奥运之巅。
那一刻,无数人为她们创造的辉煌热泪盈眶,心情激荡。各行各业都在称赞中国的“女排精神”,似乎有了“女排精神”就有了战胜一切的法宝。
而中国女排的主教练郎平却语出惊人:“单靠精神不能赢球,还必须技术过硬。严格而艰苦的训练、战术与心态的磨练,才可能延续神话。”
一言既出,抽了很多只知道喊女排精神,却不讲究方式方法的人,一记耳光。你以为女排赢球就靠精神?呵呵哒。
正如现在很多谈法治信仰一样,似乎有了信仰,我们依法治国的进程就会大步推进。却从不认认真真的思索,除了法治信仰外,我们是否还需要有一整套与之相配的制度和保障体系?
法治要被信仰,至少应该要做到让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毫无忧虑。在很多场合,不同会议上,我们经常会听到要有法治信仰,要维护公平正义。
但是,却从来没一个人明确告诉大家,在法治信仰的背后,我们还需要为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做些什么,提供点什么,保障些什么。
人们总喜欢用一些高大上的理论来定义法治,弘扬法治,总是呼吁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要有信仰,要讲奉献,讲付出,不要计较得失,甘于清贫。
确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法律人都需要具有这样的品质,但是除了这些,我们是否可以讲讲如何让法治的信仰更加牢固,更加美好,更加与时俱进?
如果这个社会靠信仰可以养活自己,善待家人,我相信很多法律人,绝对是虔诚的信徒,但是,当一个个现实问题摆在人面前时,我们的信仰是否足够支撑人坚定地走下去?
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嗷嗷待哺的幼儿,房子、车子等等还有各种各样的花费,不断提醒着法律人,你们除了要有法治信仰外,你们还是社会人,你们还得有money,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人们总是对法律人要求特高,工作中要做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工作后8小时之外,交友、聚餐也管的严严的,可以说是以“圣人”标准在要求他们。
当然,并不是说,从严管理不好,而是除了严格管理之外,我们也可以对他们的成长,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的发展空间,他们的基本待遇给予适当的关爱和保护。
女排夺冠后,郎平说,真正到了赛场,不是讲几个故事、说一点心灵鸡汤就能好的。
夺冠背后的故事是郎平在2013年担任中国女排主教练后,改变以往刻板、陈旧的训练方式,人性化管理,允许队友在比赛后适当休闲娱乐,并且力排众议从地方队和俱乐部中选拔新人,本届奥运会中大放异彩的主力主攻手朱婷、张常宁等人都是在这个时候被郎平慧眼识珠选入国家队的。
同样,对从事法律工作的青年而言,健全的保障,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有竞争力的待遇,有了这些才能让法律人免于后顾之忧,安心为法治而努力。
在这个认知上,领导需要和郎平一样改变思维,不能总是从严管理一本书,从优待人一句话。该学学郎平,心灵鸡汤偶尔喝点有利身心,但是真正发挥作用的是“精神”背后强大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完善的配套体系。这才是让法律人坚定信仰的正确方式。
法治要被信仰,还要做到有强大有力的国家机器维护它。
在女排赛场上,郎平在使用战术和用人选拔上,一旦作出,所有成员,可以有意见,但首先必须是服从,执行。
当前社会,我们的法律不是不健全,不够完善,而是在实际中,违法成本太低,进而不尊重法律,而这是对法治的最大伤害。
法律人常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容虚设。实质上,这句话要改一改,至少目前在我们社会,应该是法律必须要被遵守和执行,否则法治就形同虚设。
我们从新闻中看到,某些地方政府带头违反法治,干预司法;有些案件判决后,拒不执行,一拖就是10多年;有些单位和部门,对执法人员冷漠推横,百般阻难。
所有种种,皆是对法治信仰最简单粗暴的伤害,久而久之,法治也就失去了权威性,因此,法治要被信仰,至少在它背后,要有强大的国家机器去维护它的权威,守护它的尊严,做到“法令既出,莫敢不从”。
有意见,你可以抗议或者上诉,但前提是尊重和服从。
我们的法治信仰,需不需要常谈?当然需要,但我们不能空谈信仰,无视现实。
正如我们学习“女排精神”一样,不能只看到女排的精神,却不去学习女排背后科学的管理、良好的配套服务和先进的训练方式。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谈专业素养,谈职业精神,谈从业保障,谈人生规划的实质内容。
法治它不是口号,更不是流行的符号,作为前行者,我们要努力改变一些陈旧的、落后的理念,让更多法律人为法治信仰奋斗,而不必心有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