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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生二孩的女性,只能选择在家相夫教子了吗?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19 10:38

正文

“你结婚了吗?”

“生孩子了吗?”

“有孩子了吗?”

“打算生二孩吗”


以上这几个问题,可能很多女性在求职的时候都遇到过,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如今,女性求职时可能要多被问一个问题了——“你生二孩了吗?”


最近,对部分求职女性来说,有一个好消息——


有媒体报道,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已婚二孩”成了新的录用优先条件。


但这个好消息,似乎也成为了另一种“职场性别歧视”。↓



而且,从网友的一些感慨也能看出,“已婚二孩”成为了新的就业优势。



一直被讨论的“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如今也悄无声息地产生了变化。


女性就业环境发生变化


女性,在传统观念中更多地承担着生育子女、照顾家庭的责任。中国女性解放后,男女平等,女性和男性一样外出工作,也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



十几年前,女性求职“年轻”是资本。相比于30岁左右要结婚生子以及此后要把更多心思放在孩子身上的女性朋友,未婚的年轻女子更加受到企业的欢迎。


其次,生完孩子有几年的求职女性也算是比较好找工作。在独生子女的政策下,这类女性群体完成了结婚生子的“任务”,孩子也能上幼儿园小学了,她们则能够把较多的心思放在工作上。



近几年,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实,又有一类女性进入了“被歧视”的行列,那就是“准备生二孩”的,女性也从“结婚生子”变成了“结婚生子再生子”。一孩、二孩前后两次产假,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增加用人成本,尤其是在快节奏的私企。而“已婚二孩”的有能力、有经验、有资源的女性,则成为了职场的“香饽饽”。


“大龄未婚女青年、已婚生一孩女性,在有选择的情况下,HR会避开这两类求职女性,因为风险级别最高。”做了7年HR工作的钱月说,“尽管公司领导层不会明说,但HR已经明白招聘标准:一般的未婚女性不招,一般的生育一个孩子的女性不招,已经生育二孩的女性可以考虑。


“二孩政策”后,女性职场的难题


30岁左右的年龄,既是女性职场打拼的黄金时期,又是生育的高峰期,二者的碰撞,选“生”还是选“升”是个难题。


生育影响职场发展


生育一直是女性在职场“被歧视”的主要原因之一。2016年4月,智联招聘进行了一次“职场妈妈生存现状调查”,在回收的14290份有效问卷中,超过95%的女性受访者认为生育会对女性的职场发展产生影响,有近九成女性认同“全职妈妈重返职场有难度”。


同时,在“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实施之后,有关女职工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也逐渐增多。北京市二中院曾发布这样一项数据:2011至2012年该院因女职工生育二胎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均为,但2013年至2015年,累计审理此类案件共计78件。



那么,二孩对于女性职场有怎样的影响呢?


据报道,一家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二孩放开后,很多要“二宝”的准妈妈由于早孕期间反应强烈就开始请假回家,一直休到产假结束,相当于一年多时间无法正常工作,不仅岗位缺人,企业还得承担产假工资。因此,在去年的招工过程中,企业已经对不少女生简历悄悄地“亮起了红灯”。


再来看生了一个孩子的女性。除了想要生二孩的女性在求职中易受“歧视”,已婚一孩的女性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使在求职时表示不会再要第二个孩子,但是,企业在聘用时也会考虑到“计划赶不上变化”的问题。



就业中的隐性歧视


所谓隐性歧视,说白了就是没有在招聘广告上写明“只限男性”这么直接,而是比如“拒收或不看女性简历”“不给女性笔试、面试机会”或“提高对女性的各项要求”等。这样的隐性歧视的形式灵活,也不易被人察觉。


法律规定不完善


针对女性就业歧视的问题,我国已有很多法律去保护女职工劳动平等,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但这些规定缺少对用工单位歧视女性的惩罚条款,而且缺乏配套措施,也使得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层出不穷,难以改善。


工作or全职太太?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代表提出全面放开生育的建议。根据测算,我国的生育率更替水平为2.2以上,即每对夫妻平均至少生育 2.2个孩子才能维持人口长期稳定。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的2016年,我国生育率依然远远低于更替水平。所以,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建议,全面放开生育,允许夫妇自己决定生育孩子数量。


而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中心发布的《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女性劳动参与率不断下降但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女性晋升存在“玻璃天花板”障碍,“全面二孩”政策或对女性就业产生负面影响。



子孙满堂是件好事,但试想,因为“就业歧视”的存在,如果开放生育,女性是否需要回到在家相夫教子的时代呢?在没有生育限制的日韩两国,男人在外打拼养家,全职太太在家照顾几个孩子的情况并不少见。


究竟生不生?对于那些希望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为家庭分忧的女性们来说,无论是已经施行的“二孩政策”,还是人大代表建议的“放开生育”,都是一个大难题。


女性就业歧视,这个不能有!


全面二孩政策落实之后,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而且,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有不少代表委员对此提出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总的效果是好的,得到了整个社会的欢迎和支持,但在实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女性就业歧视。


傅莹认为确实要转变观念,一定要尊重女性就业的权利,要看到妇女儿童关系到国家未来。另外,在全面推进二孩政策实施中,相关配套政策和服务要跟上,比如母婴和幼儿的照料,现在的服务满足不了需要。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认为应完善相关法律,“现行反就业歧视立法适用范围太窄,禁止就业歧视的事由过少。我们需要制定一部反就业歧视的基本法,同时建立救济措施和机制。”。


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尹小俊建议出台相关财政补贴措施或是生育奖励措施,来降低企业的成本损失。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金英杰也提出希望国家设立生育保险专项基金,来平衡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辛颖梅认为,在一些高科技行业,并没有明显的歧视女性现象,所谓的歧视和偏见,可能更多来自于女性的心理。因此,她认为女性应该加强提高自身素质,更加自信地择业就业、发挥才干



傅莹说:“‘妇女能顶半边天’,道理很丰满,但现实可能很骨感。”的确,在社会压力较大的当下,难道女性真的不能孩子和工作,二者兼得吗?生育所带来的“就业歧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编辑:郭玮瑾

微信编辑:周文超

来源:工人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央广网、法制日报、千龙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