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主要讲述了外资商战的现实手段以及一个关于嘉士伯与重庆嘉威的商业纠纷案例。文章指出外资商战手段低劣,包括泼脏水、歪曲事实等,并举例说明了嘉士伯在商战中的具体行为。同时,文章强调了法律在维护商业规则中的重要性,并指出外资商战中的危险行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外资商战手段
包括泼脏水、抹黑、造谣等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以及玩弄数字、张冠李戴等歪曲事实的手段。
关键观点2: 嘉士伯与重庆嘉威的商业纠纷案例
嘉士伯在商战中质疑重庆嘉威吸血寄生、恶意扼杀消亡山城啤酒等,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攻击。但实际上,嘉士伯在历史上曾承诺将山城啤酒发展成为全国性品牌,而现在市场占比大幅下降。此外,嘉士伯在声明中提到的财务数据也存在误导和歪曲事实的情况。
关键观点3: 法律在维护商业规则中的重要性
文章强调了法律在商战中的重要作用,商业有商业的规则,不能胡搅蛮缠。外资商战中的危险行为可能涉及攻击司法公正和地域形象,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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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太多人对外资有很厚滤镜了,觉得中国的商战太LOW,外资的商战高大上。
很多人认为国外的商战,就是《华尔街之狼》的金融博弈,或者《亿万》中的资本对决,他们都身着阿玛尼的外资高管在摩天大楼运筹帷幄。
现实中,外资玩儿商战手段也很low底线更低,泼脏水、抹黑、造谣等等,无所不用其极。
幸好,还有法律在,还有公义在。
国内商战中,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嘉士伯控股的重啤与重庆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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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本来是几十年的合作伙伴,但最近几年矛盾不断,
最近嘉威起诉重啤包销协议违约案一审结果出来了,重啤败诉,被判赔重庆嘉威3.53亿元。
这是法律框架下,重庆嘉威的胜利。
但是,嘉士伯却另辟蹊径,用其他手段玩商战,非常匪夷所思。
过去,双方关系好的时候,嘉士伯中国董事总经理曾说嘉威是重啤的传统合作伙伴,在重啤的发展中,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现在,嘉士伯直接在声明里,称“嘉威早已从代工厂蜕变为依附于上市公司的‘吸血寄生体系’”,在商业史上极为罕见。
这是什么?
需要时就是重要的合作伙伴,不需要时就是坐享其成的躺赚者,是依附于重啤的“吸血寄生体系”。典型的翻脸比翻书还快。
他们两个的事儿,其实非常简单。
上个世纪7、80年代,正是我国啤酒行业发展壮大的阶段,啤酒厂非常多,竞争空前激烈。
重啤当年年产量只有几万吨,为了壮大自身,开始联合其他啤酒厂,以松散型联合体的方式合作向集团公司发展。
重啤和金星啤酒厂(钰鑫的前身)的合作就此开始。
从结果来看,当年的合作应该还算愉快,“在推动西南地区啤酒产业发展的同时,重啤自身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2002年重庆日报上的原话。
于是1999年,双方联合成立了一个公司,就是嘉威。重啤用山城啤酒商标使用权入股,金星则放弃自有品牌,把全部身家都压在了山城啤酒上。
在他们的通力合作下,山城啤酒越做越大,一度称霸西南地区。
2009年双方又签署包销协议,约定嘉威负责生产山城啤酒,重啤负责销售,协议期限20年。
注意,当时签这份协议的时候,嘉士伯已经是重啤的第二大股东,而这份协议最终是以全票通过的。
2012年嘉士伯控股重啤之前,找专门的律师从法律、财务和市场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并派遣丹麦等多国技术专家到嘉威现场考察及论证,对《包销协议》所涉事项也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
还有2015年,嘉士伯控股重啤后,又跟重庆嘉威签署了《补充协议》和《产品包销备忘录》,对《包销协议》的相关条款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补充和明确。
这足以说明,这份协议嘉士伯知情,也赞同。
结果现在嘉士伯不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