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AI创业伙伴
AI时代已经来临,做大时代变局的清醒者。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成都日报  ·  追“光”者张锦:要做有“力度”的产品 ·  昨天  
成都日报  ·  追“光”者张锦:要做有“力度”的产品 ·  昨天  
企名片  ·  新质生产力|北京北简科技有限公司 ·  2 天前  
企名片  ·  新质生产力|北京北简科技有限公司 ·  2 天前  
读嘉新闻  ·  华为,降价! ·  3 天前  
读嘉新闻  ·  华为,降价! ·  3 天前  
李楠或kkk  ·  说实话如果我们有稳定的 7 ... ·  5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AI创业伙伴

OpenAI被一分为二,终是成了营利性公司,奥特曼将首获营利性股权

AI创业伙伴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科技自媒体  · 2024-12-29 12:18

主要观点总结

OpenAI宣布重组为公益公司,以更灵活地筹集资金并平衡盈利与社会责任。新结构关注社会利益,吸引资金支持,与竞争对手采用类似结构。面临法律诉讼和监管压力,公益公司形式不必然以社会使命为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OpenAI的重组计划

OpenAI宣布将成立公益公司,以筹集资金并平衡盈利与社会责任。新结构考虑更广泛的社会利益,旨在吸引更多资金支持。

关键观点2: 公益公司结构的特点

营利性部门将转型为公益公司,关注股东价值的同时考虑社会利益。这种结构与竞争对手保持一致,旨在吸引大规模资本。

关键观点3: 面临的挑战和法律诉讼

OpenAI的重组计划面临法律诉讼和监管压力。创始人马斯克和Meta平台对转型表示反对,法律诉讼不断升级。

关键观点4: 公益公司的法律解释

成为公益公司并不意味着必然优先考虑社会使命,只是在法律上要求董事会在盈利与使命之间寻求平衡。最终决策仍由股东控制。


正文

OpenAI宣布重组

OpenAI近日披露了其重组计划,宣布将成立一个公益公司,以便更灵活地筹集资金,并取消当前非营利母公司对其发展所施加的限制。

争议的焦点在于,OpenAI此次重组是否会影响公司资产的分配,特别是非营利部分的资金流向,以及公司在推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盈利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根据OpenAI最新的重组计划,其现有的营利性部门将转变为一家总部位于特拉华州的公益公司(PBC)。这种新结构不仅关注股东的价值,还将考虑更广泛的社会利益。随着人工智能领域尤其是通用人工智能(AGI)研究的投入不断增加,OpenAI一直在寻求变革,以便吸引更多的资金支持。

寻求资金支持

据路透社10月报道,OpenAI在最新一轮融资中成功募集了66亿美元,估值达到1570亿美元,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该公司必须在两年内完成结构调整,取消投资者利润上限。


与此同时,OpenAI在一篇博客中宣布,非营利部门将在公益公司中持有重要股份,这些股份的具体数量将由独立财务顾问来确定。OpenAI还表示,非营利部分将成为史上资源最丰富的非营利组织之一,进一步表明其资金和资源将更多地向社会公益倾斜。

公益公司结构:与竞争对手步调一致

这个独特的结构将营利部门的控制权交给了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我们迫切需要比预期更多的资金。投资者愿意支持我们,但要想吸引如此规模的资本,我们需要采用传统股权结构,而不是过于复杂的定制安排。

”OpenAI的这一计划,将其营利性部门转型为公益公司(PBC),使其在结构上与竞争对手,如Anthropic和马斯克旗下的xAI保持一致。后两家公司最近也通过类似的结构筹集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


例如,Anthropic上个月从现有投资者,亚马逊手中获得了额外40亿美元的投资;而xAI则在12月初完成了约60亿美元的股权融资。

DA Davidson & Co的分析师吉尔·卢里亚(Gil Luria)指出:“OpenAI宣布的这一战略,关键在于其营利部门将接管并控制OpenAI的运营和业务。他表示,这对于OpenAI来说,是继续筹集资金所必须采取的关键步骤。然而,他也强调,这一转变并不意味着OpenAI必然会选择上市。

法律诉讼不断升级

尽管OpenAI的重组计划看似顺利,但仍面临不少挑战。特别是,马斯克作为OpenAI的联合创始人之一,在离职后成为了该公司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他强烈反对OpenAI的这一转型,并于8月对OpenAI和萨姆·奥特曼提起诉讼,指控OpenAI在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过程中,把盈利置于公共利益之上,违反了原本的合同约定。

OpenAI对此作出了回应,要求联邦法官驳回马斯克的诉讼请求,并公开了大量与马斯克的通信记录,强调马斯克最初曾支持OpenAI的营利性结构,但因未能获得足够的股权和控制权,最终离开了公司。

此外,Meta平台也向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提交了一封信,要求阻止OpenAI转型为营利性公司,进一步加剧了这一变革所面临的法律和监管压力。

公益公司形式并非必然以社会使命为先

杜兰大学法学院公司法教授安·利普顿指出,成为公益公司本身并不意味着企业会优先考虑社会使命,因为这种结构在法律上仅要求公司董事会在盈利与使命之间寻求平衡

她解释道:选择公益形式而非其他公司形式的唯一目的,实际上是向公众传达一种信号。但她也强调,这种形式并没有真正的强制执行力。

利普顿进一步表示,公益公司的使命最终还是由拥有公司控股权的股东来决定,股东的意愿将决定公司如何在盈利和使命之间做出选择。

  商务合作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