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徐州工程学院位于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素有"五省通衢"美誉的江苏省徐州市。学校办学肇始于1959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试点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990.5亩,校舍面积73.83万平方米,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设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2万人,形成以工为主,理、工、农、文、经、管、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现有教职工1444人,其中高级职称555人,博士学位191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136人次。学校一以贯之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矢志不渝践行"大应用观、大工程观、大生活观、大文化观"办学新理念(简称"四大观"理念),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贡献度持续提升。
因事业发展需要,徐州工程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一,女性4人(需入住女生宿舍);
岗位二,男性5人(需入住男生宿舍)。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愿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公办本科学历,本科毕业院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气质形象,应聘者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以后;
6、具有学生干部或与辅导员工作相关工作经历;
7、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研究生学历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2019年招聘辅导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手机号码,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下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①身份证;
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
③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
④本科毕业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证明(本科学校主页简介截图);
⑤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⑦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报名方式:报名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本次报名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毕业院校名称+姓名",附件中需包含《报名登记表》和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不填《报名登记表》或所需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
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rsc.xzit.edu.cn/
)上公布。进入考核第二环节时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
3、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和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5、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考核结束后,在所有考核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专职辅导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学工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105036,0516-83689559
附件
1
:
《徐州工程学
院
2019
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
附件
2
:
《
2019
年招聘辅导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请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招聘15名辅导员公告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注:具有在研究生期间担任本科生辅导员3年及以上或参加研究生西部支教团1年及以上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先根据招聘计划数(5个)单独排序
;
未录取者,可以依据其得分情况参加其他相应类别招聘计划的排序。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6日-2019年1月4日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研工部或学工部联系人邮箱(只需发其中一个邮箱)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高校人才网(如:应聘辅导员岗位+某某大学+王某某硕士+计算机专业+高校人才网)。同时发送人事处联系人邮箱备案(只备案,不作报名依据)。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
③学历学位证扫描件1份或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1份;
④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聘书等。
1.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1月8日下午5点前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
2.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9年1月10日9:00-12:00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通知。
注:
(1)在研究生期间担任本科生辅导员3年及以上或参加研究生西部支教团1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如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未达3:1,则减少相应的招聘计划。所减少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招聘计划”中。
(2)总录取人员中,男生10名,女生5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未达4:1,则减少相应类别的招聘计划。
考核包括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五个环节。
1.心理测试
由专业人员组织实施,笔试开始前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分,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2.笔试
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为主,公文写作以高校常用公文为主。其中基础知识100分,公文写作100分。笔试成绩=基础知识50%+公文写作50%,公文写作低于70分者一票否决。根据笔试成绩,自高至低,按照相应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面试100分,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自高至低,按照相应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
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可从未进入体检环节的相应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自高至低依次递补。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可从未进入考察环节的相应应聘者中按总成绩自高至低依次递补。
1.待遇
人事代理(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其档案存放于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其它
在辅导员岗位上至少服务6年(试用期六个月);在基本聘期5年内,必须获得一次辅导员工作年终考核优秀,否则聘期满即予解聘。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请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2018年12月16日
福州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10名辅导员方案
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2018、2019届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年份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4.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http://www.fjrs.gov.cn
)、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
http://rsc.fzu.edu.cn
)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
http://zp.fzu.edu.cn/zpsy
s
/
),按系统要求填写《2018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确认提交”不予初审)。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须提供《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并上传至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
④学生干部证明:须填写《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高校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工作处开具并盖章);
⑤党员证明:须填写《党员证明》;
3.现场确认:待定(具体事项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大学人事处(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行政北楼东224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4.报名缴费:现场确认时,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考试考务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9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
http://rsc.fzu.edu.cn
)。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www.fjrs.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16
电话:0591-22865282(人事处)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杜老师、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