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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科幻 | 拉马努金之歌

腾讯太空  · 公众号  · 探索  · 2018-05-06 23:37

正文

耶!你没有看错!

你期待的周末科幻来了!

(鼓掌/撒花)


这篇文章就是来自

很多人熟悉的 钟天意

——自称是最会写文章的厨师。

看这篇文章给我们带来一个什么故事?




十三岁的时候,小方已经学会如何在条子眼皮底下运毒过街。用大眼贼的话说,这项工作需要百分之四十五的技术,百分之四十五的天分,还有百分之十的运气。很难说三者谁更重要。大眼贼觉得自己开了个了不得的玩笑,小方也跟着笑。不笑就要吃嘴巴。笑过之后,还要跟着小鱼们一起去救济站领营养条。晚了就要饿肚子。在化城的生活非常简单,每个选择都非此即彼。


小方是小鱼们之中最小的一条。大鱼们如大老板负责化城的权力之争,中鱼如大眼贼负责管理以及给大鱼数钱,小方这样的小鱼生活在鱼群的庇护之下,负责跑腿和送死。小方是个绰号,大眼贼给起的。没爹没妈,没名没姓,倘若死在路上,就是一条饿毙的小狗。


那天上午的时候,大眼贼抓住小方,一把揪住他的耳朵。小方扔下手中的书,疼得龇牙咧嘴。

“数学家,嗯。”大眼贼骂道。“又被我抓住了。是不是?”

小方呻吟着,用脚尖悄悄把书拨到身后。


大眼贼的心情很好,他没有捡起那本《拉马努金传》撕碎,而是额外开恩地只是赏了小方两个嘴巴。他又骂了小方几句,背着手离开了。

小方捂着火烫的脸颊,看着他手中的黑盒子。那上面有个复数集符号:C。但当大眼贼的拇指挪开,他发现那只不过是那胶囊的名字。C10。


化城


化城和平,稳定,富强。化城是小方们和大眼贼们生存的土壤。化城是座乐观而开放的城市,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都充满活力。化城不包括小方这样的人。化城有世界上最整洁的街道。化城有世界上最阴暗的街区。化城经常创造奇迹。化城经常制造谋杀,强暴和人口贩卖。化城的格言是美德与崇高。化城产出精算师,地产大亨和杰出企业家——比如大老板。化城产出毒品——比如C系列胶囊。化城的真相是堕落与黑暗。化城的人民从不犹疑,勇往直前。

化城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C


C系列胶囊本身并不能当作毒品。正确的用法是与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配合使用,先吸食后者,再口服一粒胶囊。简单形容C胶囊的作用,那就是能打乱你对时间的感知能力,并使你此刻的感觉无限延长。如果吸毒会让你感到飞升,那么加上一粒胶囊,你可以一口气飞到天堂。只吃胶囊的话,那感觉称不上是享受,更像是在自己的大脑里被关禁闭。


发明出C系列胶囊的那位化学家已经死了。他发明这些古怪的小药片,最早的目的是为了治疗自己小儿子的飞矢症候群。这种怪病住进人的大脑之后,会开始蚕食时间。病人坐在那里,对自己来说一眨眼的功夫,一天就猛地过去了。那孩子因此患了抑郁症,几次试图自杀,化学家不得不把他绑在自己的房间里。大学提供的研究经费花完了,为了继续自己的研究,他借了大老板的钱。


当然他还不起。他的研究终于成功了,但他已家徒四壁。大老板的代理人找到他的时候,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便是盒子里的胶囊。

大老板一把火烧了化学家和他儿子,拿走了配方。他很快就意识到,化学家住在一座钻石矿上,而这个可怜人却一无所知。接下来的日子里,从C1到C10,大老板的工厂不断改良,在化学家留下的蓝图上填几个羟基,加几笔氢键。一切都是为了让时间变得更长,更曼妙,让它的余味从地球拉抻到月球。

“C10啊,那可是。”大眼贼把装药的黑盒子放进保险箱里。“大老板等这个已经很久了。”

小方装作没听见。他知道这是大眼贼在自言自语,这是个陷阱。如果话接的不对,他又会挨一通暴打。

“你今天怎么又穿成这个鬼样子?”小方并没有中招,大眼贼只得找个新茬。“这是你的工作服,死猪。弄脏了谁给你洗?”


这又是个无端的指责。小方总要跑些不干净的腿,所以一直穿得很干净。一身运动装,书包眼镜,还有假的学生证和身份证。这是他与那些赤着一双脏脚板的兄弟相比唯一的特权。没事做的时候,他总是靠这身行头混进大学,从纸堆里淘书出来;到了跑腿的时候,他走在路上,活脱脱就像个书呆子学生,只是他的大书包里背的并不是微积分或英语课本,而是成包的毒品。

“你就在这里看你的书吧。”大眼贼悻悻地骂道。“今天的午饭没有你的份。你哪儿也不许去,我出去趟就回来。这是晚上要给大老板验的货,稍微有一点闪失,我就把你的肠子掏出来打个结。”


小方点点头。大眼贼心情非常好,在抽了小方的嘴巴之后,他一直在哼着那首《费城来的女孩》。他并不会英文,但至少把歌词有模有样地唱了出来,实在不会的就哼过去。他离开房间的时候,刚好哼到副歌部分。

小方等着他荒腔走板的声音在楼道尽头消失,然后将目光投向保险箱。大眼贼并不知道,小方一直都记得密码。他一直在等这一天。


凝滞者


C系列胶囊成瘾者的绰号。与飞矢症患者相反,凝滞综合征是种人造疾病。由于滥用药物,凝滞者对时间的体验被无限延长了。

如果你在化城看到这样的一群人,那便是凝滞者无疑了:他们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不动,嘴微微张开,口角挂着一道口水的印记,眼睛朦胧。当你向他们走近的时候,他们并非看不见你,只是你的每一步都被拉长,放缓,就像是在看慢放至少三十二倍的电影。


在化城街头,曾经有瘾君子在路上突然药效发作,站在原地无法移动,结果在冬日的街头被活活冻死。大脑向肌肉下达了继续移动的指令,但他们却无从感知自己究竟有没有迈出那救命的一步。我们可以想象,在他们死之前,死亡的体验也被无限延长,像是用卷笔刀在身上一点点地割下肉来。那当然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如果死亡有自己的声音,那时他们的耳畔一定在反复回响着单调的钟摆声:咔,咔,咔。钟摆在下坠,巨斧在摇摆。咔,咔,咔。

这样的一盒东西就躺在保险柜里,和几根金条、几张卡、一叠文件和成捆的现金放在一起。


数字


如果小方知道保险柜里的资产——银行卡,房契和现金总共价值33550336元,他一定会尖叫出声。并不是因为被这庞大的数目吓到,而是因为这个完美的巧合:33550336是一个完美数,它等于自己所有真因子之和。但他只是扫了一眼那些纸片,便径直拿走了黑盒子里的药丸,把它装进书包里出了门。


一个极端的毕达哥拉斯崇拜者会认为,一切的美都可以极简化为数字之美。就连大眼贼那样头脑简单的色胚也知道,女人并不是胸部越大越好看,而是一定要遵循某种特定的比例。而公式之美又是另一种美。在小方眼中,勾股定理是美的。斐波那契数列是惊人的。质能公式的简洁和大气令人惊叹,就像宇宙诞生之时世界上第一块磐石。而有些公式——比如连分数公式,体现的则是另一种美。面对这种繁复却极度和谐的美时,任何人都会词穷。



那个时候,纸质书刊也并没有像大多数人期待或者预言的那样消亡。

在没货可运的时候,小方会静静地找个地方看书,很多是从大学毕业生的废纸堆里淘来的。尽管大眼贼看到小方看书时,会找借口揍他,但其实大眼贼并不讨厌看书这种行为。毕竟这可以减少卡路里的消耗,省了很多口粮。唯一让他窝火的是,他不清楚小方在读的那些究竟是什么。没有暴露火辣的插图,也没有光声耦合器,只有一堆数字,和一堆乱七八糟的鬼画符。


“你这是在看啥?”大眼贼问。

“拉马努金的传记。”小方答道。

“这人是干啥的?”

“数学家。”

“什么是数学家?”

“就是...研究数学的人。”

大眼贼劈手夺过书,迅速地翻了两遍。

“数学家。”书脊砸在小方的鼻梁上,血流了出来。“数你妈的学家。数学家。”

小方在地上摸到眼镜。一个镜片掉了出来,他小心安上。

“不许跟我耍滑头。”大眼贼对空气挥着拳头。“下次再敢耍我,我就把你的肠子从嘴里抽出来,小王八蛋。”

小方不响。大眼贼的威胁套路很单一,永远和内脏有关,他已经听习惯了。他捡起书,拂净上面的土,将书揣进怀里。

“他妈的。”大眼贼嘟哝道。“让你演个学生,你他妈还演的挺入戏。”


小方不声不响,但的确精明。他靠自学完成了大学里所有的科目,倘若去参加考试,成绩足以令拿奖学金的优等生汗颜。当然大眼贼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只是觉得这小子脑袋好使,能办事。小方跑过很多次腿了,没有一次失手过。


拉马努金


斯里尼瓦瑟·拉马努金(1887-1920),数学家,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也是印度历史上最有传奇色彩的数学家之一。他是传奇,更是天才。此人没受过正规的高等数学教育,却得到了女神的青睐。让拉马努金这个名字与众不同的是直觉。跳过证明,直接凭直觉导出公式的能力。


多么不可思议啊。小方想。在那个完全陌生的,被内战和贫穷拉扯撕裂的国家里,曾经诞生过阿耶波多,婆什伽罗,还有拉马努金。而这个拉马努金是被活活穷死的。但如今如果条件允许,会有无数脑科学家排队等着他的脑组织切片。他留下了一堆没有证明只有结论的,让后世无数的数学家为之心醉的公式,而谦卑的天才本人,却将自己所取得的成就归功于神明。

这其中,最为人称道的便是拉马努金连分数公式。

现在小方的膝盖上放着《拉马努金传》,书正好翻开在连分数公式那一页上。这个绝美的公式不仅像欧拉公式一样联系起了圆周率和e,同时它还将黄金分割数也包含在内。小方早已熟悉圆周率和e,也知道什么是黄金分割数。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一个如此对称而严整的公式,能将这些数字完美地包容在其中。


他想这些事想的破了头,但大眼贼和他的手下们并不会去想这些事情。他们之间的沟通很简单:挨打,领活,去领救济站里的营养条。每一天的生活都是前一天的完美重复,其中并没有多少时间是留给自己的。

他迫切地需要理解拉马努金。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和天分,在每个世纪之中,同样的人物可能只会出现屈指可数的几个。他想和这位被女神眷顾的数学家对话,想知道在他的眼睛里,世界是如何被呈现的。这个念头很快就演化成了焦虑,变成了日夜不停折磨他的一根刺。他认为自己可以理解,只要时间——属于自己的,不被打扰的时间。乞求大眼贼是得不到的。

他只能去偷自己的时间。



我们指的是那种有指针和齿轮,每一秒都在滴答作响的计时工具。曾经,钟是一种计时工具;而如今,它承载的更多是装饰品和奢侈品的功能。在瓦尔特·本雅明笔下,城市是“迷宫般的碎片化空间”,而城市正中心的钟则是一个指示物,或一个图腾。当大钟所显示的时间与虹膜上的全息时间相一致时,人们便感到一种由衷的心满意足。需要再次强调:钟只是一个时间的指示物,它代表着某种约定俗成的时间运动。指针的旋转,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标志城市的秩序依旧还在,生活也依旧在照常运转,正像永不止息的时间。


在逃离大眼贼的二十分钟之后,小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远方亚拉金娜大厦上的挂钟。它正指在下午三点五十七分,三分钟之后,清脆的钟声即将奏响。他本来想找个更隐蔽的地方,但那胶囊似乎在后背上着了火,他已经无法忍受它的诱惑了。

他打开书包,掏出那个黑盒子,将盒子放在膝盖上打开。黑色的天鹅绒布上,是三粒蓝宝石般的胶囊。

风吹动书页,再一次停到了连分数公式上。小方被那东西魇住了。

他想知道这个公式究竟是如何想到的。他并不知道胶囊可以给他多久,但哪怕只是摸到那么一点灵感,这场冒险也值了。

这是我的。这是我的。这是我的。

他抓起三粒胶囊,一口气吞了下去,然后盯着连分数公式。

在他的世界中,时间足够。

他要开始与拉马努金对话了。

首先从e开始。


子弹


包含着巨量动能的杀人工具。扣下扳机,击针激发底火,火药燃烧的高温与高压将弹头推出枪膛。这一系列动作在瞬息之间完成,正是这种速度,决定了枪是一种残酷而优雅的武器。

手枪子弹的速度就比较低,一般枪口初速为300米每秒或更低,堪堪接近音速。而步枪的速度则高些,速度为700-900米每秒。狙击步枪的速度则更高。在它们之上还有火箭,还有光。那是速度的极限,宇宙的栅栏。


在小方的世界里,他意识到速度已经失效了,因为作为分母的时间正在一点点被药丸拉扯,崩塌,分割,变成某种无限小的东西。他不需要用纸笔。即使手上有笔,手部肌肉的速度也已经跟不上想法了。枪的光与火,枪的速度,都被抛在了脑后。灵感就这样凭空冒了出来,在这片荒原上长出了0,然后是1,然后是e。穿过这片极度抽象的森林,小方依旧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大钟,行人,白鸽。但它们反而变得愚蠢而苍白,好像被拙劣的摄影师所处理,严重失真的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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