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个人实践,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对乡村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首先是要系统地回答村庄如何发展,这个问题直接来自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一体化,城市指标增加,乡村指标就要减少。要了解乡村当下产业、居住的状态,研究未来的状态、将来需求有多大。同时,乡村是一个个的个体,还可以细分到每一个住户。从这点来说,适用于传统城市的规划逻辑和技术手段,在乡村上其实很难直接应用,必须寻找更合适的研究方法。
第二,城市设计不单单是具体物质形态方面的设计,还要更多考虑人的活动需求。
这次城市设计被正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南”中提到对形态、特色、物质实体、天际线和轴线等实体管控的同时加入开敞空间的管控,尤其是开敞空间和生态空间结合,这与人在城市内的活动需求、特点直接相关。如果活动需求研究不到位,设计内容会与实际需求有很大差距。所以城市设计从本质上讲,无论研究对象是谁,最后还是要落到人的需求分析、活动规律分析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从上到下的指标推导和要求制定要与从下到上的需求分析进行充分结合。
“指南”明确城市空间形态的重点管控地区,提出城市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密度等管控指标,以及高度形态等天际线的控制要求,这些都是从上到下需要落实的内容。但是,结合过往的实践,以往的研究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些落差,上位规划的要求落实效果不佳,常与下位规划形成“两张皮”的状态。以往国内城市总体层面的开发强度研究,很多的是经验推导或模型因子方式综合推导,在未来城市重点转向增量和存量并重的情况下,这种分析方式在以存量为主的城市区域并不适用。北京在分区规划获得审批后,开始组织编制各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目的就是分解上位规划的各种要求,在分区规划和控规之间搭桥梁,发挥上下连接的作用。
当城市现状建设强度布局与理论模型推导不完全吻合时,很难仅仅通过自上而下的模型指标分配解决问题。存量和更新地区采取自下而上的需求研究会对从上到下分解指标起到很重要的参考作用。城市不同区域的需求不一样,例如老城区的配套服务设施不够完善、产业区需要产业功能提升、混合功能区要分别达到上位规划制定的主导功能,都会有相应的空间资源需求。当需求在不同的区域分配的时候,应当对应差异化政策。
另外,指标的向下传导,不一定是通过硬性指标传导,还可能是通过软性或综合绩效性指标传导。比如城市要达到职住平衡,不是单纯控制住宅就能实现,而是在于工作和居住两个指标之间的协作。北京的分区规划编制过程中用了大量的非一次性的指标,我管它叫“二次性”的综合指标,结合不同城市区域需要关注的问题,落实上位规划综合意图,不应当特别计较某一个单项指标,而是要关注指标组合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