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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太宗:知识产权办案故事背后充满智慧与坚守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01 12:13

正文


知识产权办案故事背后

充满智慧与坚守

——专访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




要点提示


检察机关重点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了一批涉及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案件。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是近年来检察履职办案的一个特点。


最高检建立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制度,聘任首批60名技术调查官 ,为检察官查明技术事实提供技术支持。


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反垄断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增长迅速。





今年春节期间,DeepSeek横空出世,中国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高科技领域的创新力举世皆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做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畅谈检察机关如何加强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重点关注

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


2024年,最高检指导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起涉及人工智能领域芯片技术的侵犯商业秘密案。国内某公司自主研发的嵌入式神经网络处理器芯片,被公司“内鬼”窃取了相关技术,导致芯片研发项目搁浅。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立案,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内鬼”依法被惩处。


刘太宗以该案为例指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积极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科技强国建设。“我们突出保护重点,尤其是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50件360余人。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涉及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案件。”


涉高新技术案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检察办案如何打破“技术门槛”?据刘太宗介绍,最高检建立了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制度,并聘任了首批60名技术调查官,调查官的专业背景涵盖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等多个领域,为检察官查明技术事实提供技术支持。在地方检察机关,福建宁德、陕西西安、四川绵阳等地也围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是近年来检察履职办案的一个特点。“比如北京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了多起侵害自动驾驶领域数据标注技术信息、非法获取和使用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数据等案件,在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发布刑事风险提示,配发相关典型案例,在人工智能行业引起较大反响。”刘太宗介绍说。


“四大检察”齐发力

保护知识产权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万件3.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4.5%和10.9%;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检察案件1710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37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检察案件1408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55件。


在其中,涉企知识产权案件备受关注,对企业发展影响也很大。


例如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高新技术企业被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时,强化引导侦查,追加认定侵权产品销售数量4万余台,准确认定损失金额690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创新型企业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罪同责同罚。加大惩治侵犯企业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犯罪力度,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刘太宗特别指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量的持续增加,对相关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据了解,过去一年,涉企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成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亮点。例如,最高检在办理恒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诉讼监督案时,经审查认定,在检察监督阶段,主张权利的涉案专利已被无效,权利基础已不存在,恒某公司尚未履行法院再审的生效判决,恒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再审改判,采纳抗诉意见。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24年,最高检抗诉的山西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昌林公司”)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壳牌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获得改判,在社会上尤其是法律圈引发高度关注。


2018年1月,壳牌公司的经销商昌林公司认为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因而将壳牌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壳牌公司却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这个案子的核心争议点是,当事人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产生的争议,能否通过协议约定仲裁的方式,排除法院的管辖。


刘太宗在谈及这个案件时表示:“我们通过抗诉明确,对于影响公共利益或涉及其他不特定主体利益的纠纷,超出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管辖的范围,仲裁条款不能成为排除法院管辖的依据。这也被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所吸收,促进了类案裁判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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