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文开福先生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文开福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1,395
质押开始日期:2017/03/28
质押解除日期:2019/03/04
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2%
占总股本的比例:0.45%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462,569,556股,占公司总股本3,116,416,220股的14.84%,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8,154,299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总持股的75.27%。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质押的原始单据。
特此公告。
【欧比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概况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14.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2018-081),并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98,7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781,392.00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最高成交价为8.16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8.00元/股。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有关交易敏感期、回购数量及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规定。
2、自《回购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2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3,799,931股的25%。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57.65%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板显示”)于2019年02月28日获得进口贴息项目补助3028692.00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第二批中央企业项目补助明细的通知》(商办财函[2019]26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收到了商务部下发的关于进口贴息事项的资金,其中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板显示人民币3028692.00元。中国电子于2019年02月28日拨付给平板显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平板显示税前利润3028692.00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批复;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硕贝德】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控股”)通知,获悉硕贝德控股因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毕,将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剩余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硕贝德控股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是
解除质押股数(股):2,237,573
质押开始日期:2017-9-21
解除质押日期:2019-3-4
质权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1%
用途:用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硕贝德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643,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其中,本次解除质押2,237,573股后,硕贝德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1,251,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9.84%。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润欣科技】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元投资”)的通知,领元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领元投资曾于2017年9月18日将其持有的349.77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9月18日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2019年3月4日,领元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349.77万股公司股票的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领元投资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解除质押股数:3,497,700股
质押开始日期:2017年9月18日
解除质押日期:2019年3月4日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39%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领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2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8%。本次解除质押完成后,领元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4,082,7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87%,占公司总股本的4.43%。
二、 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杨杰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18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1)。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4%,最高成交价为1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49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4,999,51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2
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7,220,762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