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队“脖子以下”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从网络舆情来看,反映比较激烈的问题有:
①基层离开(转业复员)指标与期待中的相去甚远,少的可怜;
②调整之后的作战部队,超编严重;
这两个问题归根结底都能归结于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到底会不会放开走留”!
“为什么不让那些想走的走”,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心中的困惑。
有人说,“其实这就跟谈恋爱差不多嘛”!为什么一方已经不爱了,另一方还要苦苦强留呢?”
无论是军营“老司机”,还是初入军营的“小鲜肉”,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基本上都是“放开走还得了啊!那不得走光了吧!”
乍一听,是有那么几分道理;仔细想,其实稍显“荒诞”!
一放开走,就会走光?开什么玩笑!
有人说过,当你看不懂当前的境况的时候,就去翻翻历史。
1927年的天心圩,当时南昌起义的部队仅仅剩下800多人,那800多人就是今日解放军最初的基础,那800人就是后来燎原的星星之火。
然而,当时在天心圩的那800人却是一支溃军,这是一支殿后的“部分兵力”,他们衣衫褴褛,他们遭受惨败,他们没有补给,没有后援。
这完全就是一个损兵过半、四面受敌、与上下左右皆失去联系的烂摊子,思想上和组织上都相当混乱。
身处这样的部队,很多人都想一走了之,都觉得干下去没有希望。
那样的时刻,作为指挥员,该怎么办呢?
历史当然不容假设,当时朱德站出来说了这样一段话:“大家知道,大革命是失败了,我们的起义军也失败了!但是我们还是要革命的。同志们,要革命的跟我走;不革命的可以回家!不勉强!”
然而,天心圩的800多人没有散伙,最后成了百万雄师的“原始股”,他们当中估计没有人会想到那点星火会成燎原之势,也不会想到22年后会百万雄师过大江,但是为何他们都留下来了呢?
不容否认,当前部队很多人想走,否则就不会有人说“想走不让走”了。所以,接下来要讨论的是这个“走”法。
现在很多人想走,不是因为自己的理想,也不是因为自己寻觅到了目标,而是在里面感到太过劳累、太不舒心,这些固然有环境的积弊,但其实更多的是个人境遇的问题。
首先,很多人不想一无所有地走。当我问那些想走的人,“如果什么都不给你,不给钱,不给工作,当然也不给处分,你走不走?”
大家沉默的占大多数。
我接着问,“只给钱呢?不给工作!”
此时,大部分人的回答还是“不一定走”,个别的问“给多少钱。”潜台词就是钱少了也不愿意走!
于是,我又问,“那安排工作,走不走?”
那些表示想走的人无一动摇,纷纷表示同意。
待我问完之后,才反应过来,给我一句,“哎,别问了!你说了又不算!”
每当问完这三个问题,我都会感慨一下,说是一放开走就会走光,或许是对形势的错误估计。
因为实际上,能把想法变成行动的人少之又少,而不少想走的人也在考虑“出去之后能干啥”的问题之中,错失了走出去的机会,无端消耗了时间。
本质上来说,不少人之所以想走,是觉得离开之后,可以更加舒服地混,把自己一生接下来的时光过的更加安逸。
我当然不否定和鄙夷这样的想法,恰恰相反,这种想法正是很多人的想法,无可厚非。我只是反感明明那么多要求,却一直念叨“想走不让走”的行为。
最后,关于“是否放开走留”,我提三点拙见,供大家拍砖!
①区分“走”法。要改变当前只要“走”就算名额的做法,把转业、复员和“义退”区分开来。对于那些强烈要求走、实际困难多的人,最好放开让他走,这种走当然是没有安置的,也不应该算入“走”的名额当中,那些所谓的指标应该专指转业需要安置的人。
②明确规则。尽量明确规则,减少认为操纵的原因,把规则上“可以走”、“原则上可以走”之类的字眼尽量踢出,制定更为精准、明白的规章制度,保障国家和个体军人的利益,明确“让走”或者“不让走”的条件。
③提升吸引力。尽管说的是“让想走的人走”,但是如何把进入军营的人才给留下来,才是我们应该思索和讨论的问题,这个问题或许与“放开走”息息相关,解决起来,也比“让想走的走”更加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