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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字看懂互联网知识经济?

鱼串串  · 公众号  ·  · 2017-06-18 01:2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方军老师的新书《付费: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兴起》,探讨了知识经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以及技术变革如何带来知识产品形态的变化和商业模式的变化。作者从互联网的发展为节点,分析了知识经济的三个关键点:商业模式、技术工具和产品形态。书中还探讨了认知热点,并给出了对知识经济未来的预期。书中提到,未来知识可能成为一种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入口,并讨论了知识经济的多个层面,如知识网络化、场景知识、知识产品形态、知识产品方法论、知识平台的角色以及面向个体的知识付费。最后,作者还列出了一些推荐阅读的书单,以供参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商业模式

从免费到付费,从流量到价值,收费成为新的筛选器,中国成为互联网知识产品的创新之地。

关键观点2: 技术工具

互联网技术促进了个人主义的发展,改变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互联网成为信息和知识的存储、交换和创造的载体。

关键观点3: 产品形态

从实物经济到虚拟经济,从卖广告/卖货到卖服务/卖知识,知识产品形态变化带来商业模式变化。

关键观点4: 知识经济的未来

未来知识可能成为一种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入口,知识经济会持续发展,带来更多的创新。

关键观点5: 面向个体的知识付费

个人可以扮演知识原创者、传播者、产品经理等角色,参与到知识经济中。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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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分享方军老师的新书《付费: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兴起》。这本书是一个老互联网人看新知识经济,很有意思的视角在于,以互联网的发展为节点,探讨知识经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拨开迷雾探本质。


把书名拆解开来,有三个关键点:


1、商业模式: 从免费到付费,从流量到价值

2、技术工具: 从互联网之前到互联网之后

3、产品形态: 从实物经济到虚拟经济,从卖广告/卖货到卖服务/卖知识


按照我自己的理解,就是围绕知识,因为技术变革,带来知识产品形态的变化,最后商业模式也随之变化。这本书没有涉及太多业务的探讨,但是对于认知热点(知识经济),给了我一个很好的视角,那就是追本溯源。了解热点从何而来,也就能更清楚的知道它将去往何处。


整本书看完,印象最深的几句话:

1、互联网成为全球信息和知识的存储、交换和创造的载体,它超越了德鲁克和野中郁次郎所说的组织,成为知识的栖息地。

2、制药业的实际产品是知识,药片和凭处方供应的油膏仅仅是知识的包装物。在未来,知识可能成为一种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入口。

3、收费不是一种收入手段,而是一种产品手段。

4、创造完美的半成品。

5、实现从”存在“到”实干“的跳跃,需要将知识转化成工具。


读书笔记略长,结构如下,欢迎跳读:

一、知识互联网:从过去到现在,从企业到个人

二、知识互联网的未来:筛选、创造、放大

三、重新理解知识:知识网络化、场景知识

四、新的知识产品形态

五、知识产品方法论

六、知识平台的4个角色

七、面向个体的知识付费:我能做什么?



一、知识互联网:从过去到现在,从企业到个人


德鲁克把知识的应用分成三个阶段:

1、工业革命: 1750年开始,知识应用于生产工具、生产过程和产品。

2、生产力革命: 1880年开始,知识被应用于工作。

3、管理革命: 二战后,知识被应用于知识本身,从而产生了管理革命。什么是管理呢?他的理解是提供知识以找到应用现有知识创造效益的最佳方法,就是管理。


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就是在德鲁克提出”知识经济“,以及”知识工作者“之后提出来的,那是1992年出版的《后资本主义社会》。


而在东方的日本,1995年野中郁次郎出版的《创造知识企业》,他提出默会知识tacit type of knoeledge和形式知识explicit type of knowledge 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知识创造的螺旋过程,企业是创造知识的企业。


这是在互联网广泛应用于人类生活之前

这是面向企业提出的知识


那么问题来了:

有了互联网之后,知识发生了哪些突变?

有了互联网之后,个人主义发展,知识又发生了哪些突变?


读过互联网发展史的人知道,互联网技术促进了个人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对于集体主义盛行的中国,互联网的意义深远。互联网土著/互联网原住民/非互联网使用者,会是三类完全不同的人。看新闻联播长大的 VS. 玩新浪微博长大的,也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互联网因其低门槛准入、互动、交互、即时反馈等特点,大大促进了人与人的连接以及个人表达。


互联网带来了”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这是前所未来的信息自由和表达自由,而且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兴趣小组等社群,减少了过去对地缘、血缘等关系的依赖,个人的思想意识得以自由呼吸,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解放,促进了个人主义的发展。(具体可见《乡土中国》对国内国外社区关系的论述)


互联网成为全球信息和知识的存储、交换和创造的载体,它超越了德鲁克和野种郁次郎所说的组织,成为知识的栖息地。 从1995年的数字化生存浪潮,中国开启互联网元年,从2017年的22年间,互联网改变着衣食住行,社交媒体等方方面面,直到2016年,知识经济,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互联网从”流量逻辑“走向”价值逻辑“,从”免费“到”付费“,从”稀缺“到”富饶“,也就是说收费成了新的筛选器。


中国成为互联网知识产品的创新之地。因为中国过去缺乏好的知识产品供应,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这一类创新。


方军老师说:互联网知识经济,发生关键变化的不是知识,而是经济;不是知识,而是产品、服务和平台。


罗振宇说:每一次人类传播技术的革命,都要用一种新的方式,把此前人类积累的知识再呈现一遍。


也就是说,知识的体系是不变的,变化的只是呈现它的方式。


当然,这是指存量知识。此外,社会创新也会带来一部分增量知识,这部分缺乏体系化的知识,谁能体系化,建立起行业标准,谁就能抢占一定的市场。比如,三节课对于运营课/产品课等知识体系的梳理,算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二、知识互联网的未来:筛选、创造、放大


德鲁克认为,所有产业都和知识相关,在过去40年里成为经济中心的产业,一直把信息和知识的生产和销售作为其业务,而不是物品的生产和销售。传统产业之所以能壮大,是因为他们围绕知识和信息进行了重组。


制药业的实际产品是知识,药片和凭处方供应的油膏仅仅是知识的包装物。在未来,知识可能成为一种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入口。


在未来,互联网+知识经济,其中互联网会成为创造知识,筛选知识,传播知识的载体。


1、筛选知识

从整体上看, 收费不是一种收入手段,而是一种产品手段。 收费作为筛选用户的方式,把知识和消费者都更好地连接在一起了,从而更好的促进知识生产者打造产品。

背景是信息大爆炸,过度丰富的信息使得筛选成为一种新的需求,筛选出更易消化的、更系统的、能直接解决问题的服务,才是关键。


互联网产品原则:用户所得必须大于他的付出。我花钱买下这个产品,期待得到更好的体验,更好的解决自己的问题。


2、创造知识

在维基百科、Linux开源社区、Github这样的平台上,我们看到互联网产品的协调,深度协作,共创全球性新知识。


过去,创造知识的是个人、组织和企业;未来,互联网平台将成为知识创造机器,它创造的方式是赋予个体以能量。《知识的边界》一书中阐述,关键的变化是知识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这也相应地改变了知识的形态与性质,知识和网络融为一体。


向前一步,未来,对于所有人来说,知识都是唾手可得,因为知识优势不再是优势,如何发挥创意潜能将变得十分重要。学习知识和发挥创意,成为积累个人优势的关键。


3、放大知识

过去: 企业和组织是人类知识应用中的放大器,我们在企业组织内协作,将知识变成产品。我们购买的产品中凝结着大量的知识。产品服务化带来的一种可能变化是,知识作为入口,我们不只是把知识凝结到产品中,在产品购买之前的决策中,在服务使用的过程中,知识都变得很重要。


现在: 知识经济处于面向个人售卖知识的阶段,一些人脱离过去的企业组织,通过平台将知识变成内容产品,售卖给个人用户。C2C,从个人到个人,B2C,从企业到个人。


未来: 这个趋势扩大,从个人到平台再到企业,也就是C2B,走向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方向。同时,这也将改变员工与企业的关系,重构工作关系。C2B不只是强调大规模的定制,曾鸣还强调,个性化的起点其实是先建立跟客户的持续互动,通过社群互动实现交易的效率。协同网络就是说实时产生按需定制的一条供应链,来满足任何一个节点当时的个性化需求。


目前我知道的C2B就有:樊登读书会的企业版,将读书类的产品卖给企业,作为员工培训的素材,目前已营收几千万。再向前一步,还可以做企业定制版的内容产品服务,想象空间很大。在放大知识的过程当中,平台充当重要角色,为个体赋能。


So 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这条曲线是符合互联网产品的发展逻辑的。一般是面向个人消费者市场成熟后,才会出现面向企业的发展,从2C到2B,从滴滴饿了么到SAAS,B2B交易等创业热潮,也说明了这一特点。


其中,面向个人的知识产品更偏向媒体和娱乐,让用户爽了就付费,不可量化。比如解决了焦虑可以付费,消磨了时间可以付费,增加了认知可以付费。说起来有点虚,这也是虚拟产品消费的特定形态。


面向企业的知识产品更偏向解决问题,按效果付费,可量化。所以说,未来的知识付费,从C2C到C2B,从娱乐到解决问题,值得期待。其中,对于组织、企业、平台、个人之间的关系的重构,比如从“雇佣”到“联盟”,从“组织人”到“自由人”,从“企业品牌”到“个人品牌”,都是带来变迁的联动部分。


记得有位BOSS说过好几遍的话,当新趋势到来前,你一定要提前站在站牌旁边,这样汽车一来你就可以从容的搭上这班车。对于知识经济的体验也是,你必须提前进来,才能在适当的时候找到自己的机会。


如果说这是一次冒险的尝试,它将值得你的努力。


三、重新理解知识


1、两个关键词:知识网络化、场景知识


过去,我们对知识的认知在于它是体系化的,学科化的东西。现在,我们在特定的互联网背景下,讨论 2个关键词:


知识的网络化和场景知识。

①、知识的网络化:让互联网成为我们的超级大脑,我们在巨大的、松散连接的网络中获取知识。知识的容器变了,知识就是网络,知识变得网络化之后,房间里最聪明的,是房间本身,是容纳了其中的人和思想,并把他们和外界相连的这个网。


②、场景知识:哈耶克提出了与通用的科学知识相对应的场景知识概念,场景的变化不断地重新定义不同个体所持知识的相对优势。互联网让个人所面临的场景完全个性化,所需要的场景知识也不同。


专业知识已经嵌入了数字网络并被赋予强大的能力,专家知识从专家个人的性质转变为网络的性质。他认为,在网络上,每个人都有潜力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这完全取决于所提出的问题是什么。


关于这两个关键词,可谓洞见,还值得更深入的讨论。


2、音乐:一种特殊知识产品的演变

接下来我们把音乐当成一种产品,它的形态变迁会对知识产品的创造会有所启发。这本书对音乐历史的回顾来自泰勒考恩的《商业文化礼赞》中讨论的:从巴赫到甲壳虫乐队,成长中的音乐市场,以及哈佛大学经管教授《创意产业经济学:艺术的商业之道》对音乐的讨论。


音乐产品的变迁:

step 1: 音乐由教会和宫廷赞助,很少购买以乐谱和演出存在的古典音乐。


step 2: 以营利为目的的公众音乐会(产品)出现。比如,巴赫通过音乐会等收入摆脱了教会和宫廷的控制。


step 3: 乐谱出版,成为传播与记录音乐的方式。印刷术的进步使其成本大幅降低,乐谱卖给业余爱好者,使得在家中演奏成为可能。


step 4: 录音机和收音机兴起,使得以演员为基础的音乐取代了以作曲为基础的体裁,流行音乐取代古典音乐,音乐产品成为以演员为基础的音乐。流行音乐的本质是:凭借表演和个人魅力来为观众提供娱乐。


step 5: 互联网广泛应用,免费网上听/会员付费听音乐+ 线上线下个人演唱会付费+社交媒体促进新音乐形式出现.


从这个轨迹中我们发现,不管是印刷术的发明,还是录音机/收音机兴起,互联网的发展,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 技术 都对音乐这个产品的形态产生较大影响。


音乐产品的变化对于播放场景的影响:

1、车载收音机和便携式晶体管收音机适合保留背景噪声的强节奏音乐。

2、扩音技术使布鲁斯音乐能够以现场表演的方式销售给夜总会、音乐厅和人声嘈杂的酒吧中的大量听众。

3、与传统不同,说唱乐最适合在走路、驾车和坐地铁时欣赏,说唱乐创造出不应在精致状态下欣赏的音乐。


技术+产品,生发出新的音乐形式和适用场景,相应的,也带来商业模式的变化。莫扎特的主要收入是钢琴音乐会,他还通过教人弹奏钢琴和作曲,出版音乐作品来获得收入。贝多芬的收入来源是音乐会,乐谱销售等。


如果说音乐算是一种产品的品类的话,那么书籍,它的变迁,从石头上刻字,到印刷术出现,到电子书出现,这其中的变迁也值得思考。对照起来看,能看到技术的变革性力量。



四、知识产品形态 :3种新旧形态


要探讨知识经济,可以从产品形态入手,而思考产品形态,这本书给出了一个框架,那就是 3种旧形态(我理解) ——媒体、内容和教育,知识经济正是这三种形式的融合,这些都是在 互联网 这个大前提下讨论的。最后探讨了 3种新知识产品形态: 内容、教育和社群化学习。


Side A : 3种旧形态

①媒体:通常以提供最新的信息资讯为主,商业模式主要是广告。

②内容:直接售卖,比如出版社出版书,电视台制作电视剧,电影、游戏等。

③教育: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以形成某种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过程。


媒体的重点是传播,内容是交付知识产品,教育是把个体带入学习过程。对于个体来说,接触这三者的首要目的都是为了求知求乐,也就是知识+娱乐。


三者是相互融合跨界的过程。比如“知日”这个内容品牌,有内容(MOOK:杂志+书),还有媒体(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甚至还有教育属性,因为很多知识是对知道日本文化有个系统化的了解。比如MOOC,课堂的在线化,比如得到的订阅专栏,像杂志(媒体),又像书(出版)。比如方军老师的知识经济实战营,有教育+内容的属性。


再比如:在行和分答。

在行是将知识包装成”一个小时的线下一对一面谈“

分答是将知识包装成”60秒的线上一对一问答“


一小时,60秒,都是在知识本身无法标准化的情况下,将知识的”容器“标准化,将知识转化成商品和服务。分答上提问的用户购买60秒语音回答,看似是售卖知识产品,但其中的业务也涉及到媒体,主要是社交媒体的传播机制——偷听付费1元是一种传播的手段。


除了这三个维度的分类法,还有一些比较有启发的分类。在《被诅咒的巨头:传媒大亨们为什么走上了穷途末路》中,作者讨论了迪士尼、谷歌、彭博新闻社等多种传媒公司,把娱乐、体育甚至游乐园都包括进来,并将他们分为三类:


1、内容——制作创意数据。

2、包装——聚合、市场营销与推广、分销批发。

3、零售——配送到最终客户。


这是一个内容的生产、传播与销售的全过程,形成了一个闭环,可以作为参考。我觉得这个分法的启示在于 ,跳出知识经济来思考知识经济 ,不要只聊喜马拉雅/在行/知乎/得到这些业内平台,还可以跳出来,看娱乐产业,看新零售的创新点,看IP打造等等,融合起来进行思考。


最近对我个人启发比较大的一件事是:最近热炒的新零售在线下店有一个创新点被媒体热捧,那就是——悬挂链。它使得用户线上订购东西的分拣过程,在线下实现了智能分发,节省了后仓空间成本和人工成本,提高了效率。而这个东西不是新零售才有的,以前服装行业就是用这个,有一套成熟的体系。现在拿到零售业,就是一大创新,大大提高了效率。 所以说,跨界很重要,融合思考很重要。


Side B : 3种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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