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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苏力主编《法律书评》(第12辑)出版

雅理读书  · 公众号  · 读书  · 2017-10-26 09:02

正文

新书

苏力主编《法律书评》(第12辑)出版

苏力教授主编《法律书评》(第12辑)近日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本辑收录书评14篇,其中包括两组专题研讨,分别围绕《中法西绎:与十九世纪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李秀清著)和《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络德睦著、魏磊杰译)展开。感谢本书执行主编中国海洋大学李晟教授授权雅理读书推送。若您阅读后有所收获,欢迎关注并分享“雅理读书”(yalipub)!

《法律书评》(第12辑)

目      录

专题研讨——本土墨香

导言:法律史研究的多元维度


“近代法”的别样叙述

——阅读与思考李秀清教授《中法西绎》一书(赖骏楠)

 

晚清法律的东方主义表达

——《中法西绎》读后(杜金)

 

中西法律交流史研究的新范式

——评《中法西绎:与十九世纪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汪强)

专题研讨——异域书品

导言:超越“西方的东方”

 

“无法”的中国如何缔造现代的美国?

———评《法律东方主义》 (韦伯斯特著、吴雅婷译)

 

迈向一种真诚的法律东方主义

——评《法律东方主义》 (勒格朗著、郭宪功译)

 

东方主义与比较法研究的应为路径

——评《法律东方主义》 (陈玉心著、段泽裕译)

 

国际法的批判史何以可能?

——评《国家间的正义》与《法律东方主义》 (皮茨著、马东飞译)

超越法律

 “达沃斯人”的黄昏? (孙璐璐)

 法学悦读

英国法治的“偶像破坏者”

——读《司法治国:英格兰法庭的政治史》(叶开儒)

 

美国宪政的代际问题

——以“林肯六篇”为例(苏心)

 

法治中国的共和维度

——读《法治的中国道路》 (张强)

 

什么是他的贡献?

——评苏力的“学术批评”(桂华)

 跨学科视野

组织形态还是政治正当性:党际竞争的双重视角

——兼评王奇生教授《党员、党权与党争》(邵六益)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面对法律规则的困境(盛铀钧)

北大法治研究中心 主办

 

主编: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

本期执行主编:李晟(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编辑委员会:

胡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李晟(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田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魏磊杰(厦门大学法学院)

于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岳林(上海大学法学院)

 

助理编辑:

杨肯(北京大学法学院)



“本土墨香”导言:法律史研究的多元维度

 本期书评所集中讨论的专题,依然延续上两期关于“乡土社会政法研究”与“‘建国’的法律与历史阐释”所形成的思路,致力于中国问题的思考,同时在特殊性问题中提升普遍性的理论。

《中法西绎:与十九世纪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


本期刊物所讨论的第一个专题,是李秀清教授的著作《中法西绎:与十九世纪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冯象教授在《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中深刻的指出,法学应当“上升为史学而承载民族精神,加入一个伟大的学术传统”。李秀清教授的这本著作,也可以视为当下中国法律史研究中以此为目标的努力之一。


相比较传统的法律史著作,本书提供了一个更为而多元的维度,超越了单向度的对“自我”抑或“他者”的研究,而是将其交织在一起,建构了彼此交互的镜像。从而使读者既认识到中国法律传统,又认识到西方知识界对中国法律传统的理解,并进而认识到在这种西方对中国的理解基础之上形成的知识/权力体系的运作与扩张。因此,本书的研究,不仅是中国法律史抑或中西交流史,更是有助于对于世界体系的宏观理论思考


本期这一专题安排了三篇书评,从不同的视角展开对于《中法西绎》的评论,希望通过这一系列书评的讨论,能够进一步激发学术批评与争鸣,从而更加深入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思考。

 “异域书品”导言:超越“西方的东方”

 

本期刊物所讨论的第二个专题,是络德睦教授所著、魏磊杰博士翻译的《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关于这一著作的专题书评,构成与本期第一专题的精妙对应。在主要立足于近代中国法律史这一大致相同的时空背景下,李秀清教授的著作以中国学者的视角来看待西方人的中国法律观,而络德睦教授的著作则以西方学者的视角来看待西方人对中国法律的理解,以及由此揭示的对西方的自我认知。可以说,两个专题所评论的著作之间,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文本间性”。

《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


络德睦教授的《法律东方主义》,同样展现了研究视角的新颖。本书超越了从西方学者立场观察和理解中国的传统立场,同时也超越了单纯的东方主义理论,而是在一种更为宏观、大气的全球视角之下理解这种法律东方主义产生其内在的逻辑,由此也展现出其对于西方法治的意义。在超越“西方的东方”之后,本书既从西方理解东方,也从东方理解西方,在视角的顾盼流转之间展现了东西之间的“主体间性”。


而在法律史研究的基础上,本书也展现了“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思考。书中所讨论的美国的“独特的普世性”与中国的“普世的独特性”,不仅仅体现于历史之中,也构成了当代世界体系之下的一幅重要图景。因此,我们也从这种充满张力与辩证的关系中,进一步理解世界体系中的东西方法治,并且思考可能对未来的世界造成的影响。

稿

 

《法律书评》稿约

 《法律书评》由北大法治研究中心主办,苏力教授担任主编,目前每年出版一辑。本刊的主旨为“开放的批评与阅读”,旨在弘扬和鼓励中国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的学术批评,以及为关注学术与公共事务的法律人提供面向开放视野的兼具智识性与趣味性的多元化阅读。有鉴于此,本刊主编会同北大出版社立以下稿约,详细说明本刊用稿旨趣,向学界同道征稿

1

本刊所接受与刊发的稿件风格追求多元化,不拘泥于特定的形式。既鼓励系统性的深入论述,也同样欢迎短小精悍、一针见血的犀利评点;既立足于法学为基本视野,也关注法学之外的其它学科。

2

本刊致力于提供一个尽可能自由的批评与交锋空间,鼓励有深度的学术批评而非简单的介绍性评论,尤其欢迎针对当代中国学术著作的犀利批评与深入解读,特别是年轻学者对上一代学人的批评。同时,并不局限于中国学界,同样欢迎对国外学术经典的诠释和新著的及时引介。

3

在对于具体著作的学术评论之外,本刊还鼓励针对某一学术主题的多部著作的学术梳理与归纳,围绕重要著作展开的对话,与书相关的学术随笔,以及对于其它各类著作的法学视角分析。

4

基于上述考虑,本刊根据讨论主题与用稿情况灵活设置栏目,投稿人在投稿时不必注明投稿栏目,本刊编辑委员会根据本刊宗旨及栏目的用稿品味在栏目间加以安排,并保留对拟采稿件进行文字性修改的权力。

5

来稿要求未在任何公开出版物上发,学术性书评来稿格式参见后附体例要求,也可参考本刊正文体例,字数不限。

6

来稿仅接受电子版,请以word格式文件用附件Email[email protected]。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所评论的书的名称、作者、译者、出版社和出版年份

7

本刊在一个月内对来稿做初步处理并以Email通知采用情况。对于采纳稿件,本刊向作者赠送同期刊物三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