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以来银监会密集下发的监管文件,率先在地方金融机构掀起一场自查风暴。
此轮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包括同业业务、投资业务、理财业务的合规检查。
《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金融机构法务合规部门传达的邮件显示:“2017年系强监管年,监管检查呈现数量多、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2017年上半年,银监会金融机构要同时进行至少八项专项检查,包括监管重点强调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
“三三四”文件均要求银行对其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形成自查报告。据《财经》记者了解,包括新疆、湖北、四川、浙江、贵州在内等多个地方银监局已收到并在研究落实银监会文件规定。
新疆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表示,银监会2017年初监管工作会议及现场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新疆银监局正在有序推进。4月中旬已召开了新疆银监局系统2017年现场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及新疆银行业市场乱象治理工作部署会议,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及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门动员和具体安排,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风险合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局系统全体员工参加。
不久前,四川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表示,当地银监局要求全省银行业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每半年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自查,确保金融活水直接高效流入实体经济部门。明确监管部门每半年评估一次贯彻落实情况,年末对服务实体经济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将服务实体经济效果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和高管履职动态考核挂钩。
《财经》获得一份某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违章”、“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工作的方案》,其内容包括:自查内容及分工,自查报告要求,整改问责报告等内容。
该行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七个方面: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内部规章与合规机制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整改和问责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整改和问责进度安排、已(拟)采取的整改和问责措施、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未整改和问责问题的说明等;并附整改问责台账;对监管工作的建议;下一步工作措施。该行还要求其各单位及总行各部门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表报送至总行,须由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发。
该行要求2017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上查下”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形成报告报送总行。整改问责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整改和问责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整改和问责进度安排、已采取的整改和问责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已完成整改和问责问题具体情况;对未整改和问责问题的说明等,并附整改问责台账;对监管工作的建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