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0日分别与中科汇通、成晓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宜黎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3,31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46%。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宜黎将持有公司股票33,312,658股,持股比例为24.934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科汇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云铝股份:公司参股的云南冶金集团创能金属燃料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为铝空气电池研发的平台公司;公司与创能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云南云铝慧创绿能电池有限公司,投建铝空气电池产业化项目。目前,创能公司和慧创绿能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应急备用电源及新能源车配套电源等领域的部分产品已进入应用测试阶段,测试效果达到预期标准。为打造集铝空气电池研发及产业应用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公司将以1018.04万元,收购冶金投资及冶金研究院合计持有的创能公司66%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创能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2016年实现净利润9.9万元,2017年1-6月亏损102万元。
三峡新材:公司向武汉市楚源泰兴商贸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武汉市戴春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125万元。因戴春林商贸为公司798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资产抵押,公司收到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7125万元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在银行的贷款,以解除戴春林商贸对公司提供的资产抵押义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实现转让收益970.48万元。
杭齿前进:2017年10月25日,公司与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秀就公司拟收购巴威股份70%股权的意向签订备忘录。公司根据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的汇集信息,与何文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协商,但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安排和要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太平洋:公司全资子公司太证非凡持有太证租赁65%的股权。现太证租赁拟将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关联法人景成新能源拟参与太证租赁增资扩股,认缴32,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原股东中除太证非凡外,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认缴17,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太证非凡放弃本次太证租赁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太证非凡对太证租赁的持股比例由65%下降至32.50%,太证租赁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皖能电力:公司参与了丰乐种业持有的徽商银行内资股2147.514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1943%)竞拍,以人民币7408.93万元竞得以上股份。同时,公司以3.45元/股受让安徽铜峰电子持有的562.9150万股徽商银行内资股(占其总股本的0.0509%)。本次受让成功后,公司持有徽商银行13710.415万股股份,占比1.2408%,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持有徽商银行106683.94万股,占比9.65%。
吉电股份:公司以现金4,200万元人民币取得叶明河所持广东吉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及其衍生权益,从而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跨区域规模化的发展。标的公司拥有广东深科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因广东深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廉江33.1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资源,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作开发该项目,获得收益。
香雪制药: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3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1.97%。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
海伦哲:公司拟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征地150亩,用于“海伦哲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公司计划把在深圳及周边地区已并购企业及拟并购企业都集中到该生产基地,以解决被并购企业临时租用厂房和土地等问题。2017年12月13日,公司与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拟投资金额约18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新能源充电类电源管理器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新能源锂电和动力电池的智能装备、3C领域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工业机器人、视觉及算法、机器人职业教育的全产业链服务。
围海股份:公司收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集聚区段)PPP项目”的联合体中标单位,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3,667万元。本次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74.64%。
华北高速: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受理函。根据该函,深交所正式受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若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将终止上市并直接摘牌。
*ST河化:公司控股股东银亿集团决定向上市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8,000万元,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帐户,本次增与为无附义务的赠与。受赠现金入账后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