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村庄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确定村庄空间布局的优化方案,落实上位国十空间规划的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以及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主要编制任务包括:
(1)统筹村庄发展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统筹优化村庄国土空间布局结构,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2)统筹生态保护修复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草原等生态空间,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确定生态用地布局和规模,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3)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地块,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生态农牧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牧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
(4)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
(5)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布局与需求,提出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6)统筹产业发展空间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与规模,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
(7)统筹农村牧区住房布局
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
(8)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分析村域内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隐患,划定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提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9)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
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