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
帮老婆倒了一把车,
结果
他就被交警带!走!了!
事情是这样滴
8月5日晚,顺德交警夜查酒驾,发现一辆悬挂粤X号牌的小汽车在距离执勤点不远处突然掉头,执勤交警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赶紧上前进行拦截。
执勤交警将这辆刚掉头正准备逆行而去的小轿车截停,一测,嘿,这位司机陈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妥妥滴酒驾啊。
听到交警说自己属于酒驾,
陈某不干了,我冤枉呀!
司机陈某说:
我和朋友在饭店吃宵夜时喝了点小酒,因为知道交警查得严,所以叫老婆来接,根本没想过要开车的,可我老婆是”本本族”,手法不行,再加上停车位窄,旁边的车也停得不好,折腾了将近二十分钟都没能把车开出来。
老婆有难,老公必须顶上来呀,更何况我是老司机,所以我将车开出来,后来我发现饭店门口候客的计程车和代驾特别多,便打算将车开到前面的路口才给老婆开,没想刚转个弯就被交警查了,前后也就1千米左右,顶多就是挪个车而已,怎么就变成酒驾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
原来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只要在"道路"的范畴内,即便是酒后挪车也算酒驾。
其实,酒后不管是帮忙挪车还是短距离驾驶,都是不允许的,由于陈某不配合交警执法,交警将他带回大队作一步处理。陈某将面临着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你以为酒后挪车等等这些不算酒驾?
那就大错特错了!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为饮酒驾车,达到80毫克及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就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
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危险驾驶罪加以惩处。
有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交警部门提醒,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如果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很多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还有人存在理解误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认为应当是酒驾司机的全部责任,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提醒大家,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下晚上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第二天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
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
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醉驾: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驶,达到80毫克及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酒后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不要因为交警查不查酒驾
而决定是否酒后开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应该成为一种习惯
更是一种准则
来源 | 平安南粤
编辑 | 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