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见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外卖快递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建筑装修业零工、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与自愿缴存:一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三是未以单位参保职工身份设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或虽设立了账户但已停止缴费3个月(含)及以上。
2.灵活就业人员有哪些缴存方式?
按照《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缴存”方式或“自由缴存”方式。
“一次性缴存”方式是在开户后,将资金一次性缴存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次性缴存额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协议生效时武汉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标准的12倍即0.26万元;一次性缴存额的最高标准,不得超过协议生效时武汉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标准的12倍。
“自由缴存”方式分为“自主缴存”和“按月扣划缴存”。“自主缴存”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主动缴存,既可以一个月缴多次,也可以多个月缴一次。“按月扣划缴存”是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武汉公积金中心按月从个人关联银行卡中扣划缴存金额。
“自由缴存”方式的单笔缴存金额,不得低于武汉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标准即221元,每月累计缴存金额不超过武汉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标准。
3.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在武汉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作为主借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武汉市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超过12个月,且已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缴存义务;
②灵活就业人员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并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审核标准;
③近一年内未提取过灵活就业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④灵活就业人员及其配偶在武汉市和其他城市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⑤符合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优化贷款政策后,根据测算,若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一次性缴存”方式缴存7.5万元,留存满一年后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20万元。若选择“自由缴存”方式,每月缴6000元,连续缴存满两年后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每月缴3000元,连续缴存满三年后最高可贷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