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两次在重大会议上提及“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平台数量将是接下来化债的重点工作之一。
1.
根据历史经验,县区级融资平台或是重点压降目标
具体思路是控制高层级融资平台数量,整合和清退低层级低资质融资平台
。
区县级平台的地位和重要性趋于下降或将是大概率事件,市级平台将成为各地融资平台的主力。
具体到平台层面,其中资产规模较大、仍有转型空间的平台,
在隐债清零后退出名单,对资产进行整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资产规模较小、或因历史债务问题涉及失信或诉讼较多的平台,
则拆分经营性业务后退出市场
。
2.
当前分布
截至2024年4月1日,据wind的城投名单,尚有3565家发债融资平台,
其中十二个重点省份的城投数量占比已经不足20%了
,剩余约80%均为非重点省份城投。
层级结构方面,
十二个重点省份主要分布在较高的市级平台
,
占比为54%,
而非重点省份则依靠强大的经济和财政实力,显著集中在更低的区县级平台
,
其区县级平台(含开发区)占比为68%。
3.
近三年压降形势:
十二个重点省份的城投数量确实在减少
,十二个重点省份的城投数量从2021年初的479家减少到当前的405家,但层级结构上没有太多变化。
非重点省份略有向高层级平台聚集的趋势
,省市级平台占比从29.5%上升至31.1%,但仍以区县级平台为主。
4.
按照预想的重点压降低层级平台思路,那么未来压降平台数量的主要对象就落
在非重点省份的区县级平台上。
当前,
非重点省份的区县级(含开发区)平台占全市场城投数量的55%。
以上为发债平台数据,对于发债主体更多是通过整合和推动转型的方式压降,而更多未发债平台大多层级较低、规模较小,且很多已经没有实际业务、沦为空壳公司,
这部分更是首要压降目标,将被逐步清退并关闭。
5.城投转型应尽量贴合城投现行业务模式和既有业务经验进行转型:三个角度(
增加资产、延伸收入、资本运作
)四个思路。
第一,
增加资产:盘活和划入资产。
第二,
增加收入:从单纯的项目代建向综合运营服务转型。
第三,
资本运作:打造多元化产业发展平台。
第四,
创新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
6.延伸思考:城投在转型初期并不急于摒弃政府性项目。
一是,
尽管政府性项目盈利能力弱,但仍有稳定持续的现金流入,是企业收入和现金流的稳定器;
二是,
这类建设性项目也是未来向综合运营服务业务转型的孵化器;
三是,
当前335规则也并未完全禁止政府性项目收入,而是要求降低其比例,增加非政府性项目收入的比重。当然
企业也要厘清与政府的关系,政府性项目中有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明确为财政资金来源,政府按计划发放,因政府性项目形成的银行贷款、融租借款或其它有息债务,是企业自身经营债务,与政府无关。
3月6日,财政部长蓝佛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回应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时,
首次提及“压减融资平台数量”:
“构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分类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
”。
3月22日,国务院召开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视频会议,提出“要下更大力气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强化配套政策支持,
加快压降融资平台数量
和债务规模,分类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此次会议为
第二次提及“压降融资平台数量”
。
第一次表述为“
持续
”压减融资平台数量,在当日会议上财政部长也介绍地方融资平台数量已经有所减少,未来仍将持续压减。
第二次表述为“
加快
”压降融资平台数量,这反映政策的连贯性,后续对城投融资平台数量压降的节奏会加速。
此前财政部对于加强融资平台治理的政策基调是基于2021年底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关于化解隐性债务的阐述: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严禁新设融资平台;规范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从中可以看出,今年以前的政策纲领是“严禁新设融资平台”,而今年开始是财政部首次明确提出要“压减融资平台数量”。
事实上,压降融资平台数量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此前影响范围广泛的主要是退出银保监会的城投平台监管名单,该名单自2011年起每季度更新一次,至2019年,原银监会暂停统计该名单。根据相关研报统计,截至2018年底,名单中共有11,737家融资平台,其中2,710家陆续退出名单,剩余9,027家。此外也有退出各地自行认定的名单,例如自2022年起江苏下辖各地以退出江苏省地方债务综合监管平台为准,推进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江苏共有215家城投公司宣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主要是资产规模小、或空壳类企业,涉及苏州、常州等7个地级市。
据近期中部某省调研信息,今年年初时点,国务院下发通知对各地城投平台及债务摸底,并以此为依据调减3899名单。平台可以调出名单但是不能进入,出名单的标准是隐债清零,但清零也可以选择不调出。对于14号文,核心是在35号文基础上,进行“扩容化债”:以自主申报的方式,将重点化债区域扩展至12个重点省份之外、且债务负担重的地级市,这部分地区也适用35号文来化债。如若申报,一方面可能获得一定的偿债资源,偿债有一定保障,但另一方面融资或将受到限制,特别是47号文提到的与政府投资相关的项目可能受限,这意味着可能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也有城投平台表示,由于当下整体融资渠道较为通畅,城投平台对是否进入14号文名单看重程度不高。
而本次财政部和国务院所称压降融资平台数量,据悉是以2023年债务摸底时上报的名单为准,或不限于发债平台。近日已有媒体称,某省计划在2028年末将融资平台数量压降50%,压降方式包括注销、合并、市场化转型等,其中,市场化转型的要求为隐性债务清零、不再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且金融债权人同意退出。另外在压降数量的同时,融资平台债务规模也要有所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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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降融资平台路径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