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来源
原文题目:
The impacts of casu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carbon intensity in China: Dual mediating pathways of energy low-carbon reconstitution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
原文作者:
Yanchao Feng , Yue Gao, Xiangxu Meng, Jiaxin Shi, Ke Shi, Shilei Hu, Fulin Jia
*
作者单位
:
Business School,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01, China
原载期刊
:
Environmental Research
发表时间:
202
3
年
10
月
关键词:
因果环境,调节碳强度,反作用机制,空间效应
观点摘要
中国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始建立阶段(
1949-1977
);第二阶段是正式成立阶段(
1978-1991
);第三阶段是强化阶段(
1992-2001
年);第四阶段是战略转型阶段(
2002-2011
年)。第五阶段是综合提升阶段(从
2012
年到现在)。一般而言,环境规制可分为政府主导的正式环境规制和依靠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的非正式环境规制。同时,正式环境规制可分为两种类型:命令控制型和市场导向型。前者主要指包括碳减排在内的环保法律法规,后者主要包括碳税、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手段。从理论上讲,实施正式环境规制可以影响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从而抑制碳强度。但是,也存在某些限制。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遍存在落实不完全的现象。其次,正规环境规制的实施成本高,效率低,尤其是命令控制型。鉴于正规环境规制在实践中的局限性和问题,非正式环境规制应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这一转变为从业者和公共部门提供了战略蓝图。环境规制能起到降低碳强度的作用吗?它以什么途径或方式降低碳强度?基于此,本研究采用
2003—2019
年中国
30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以收入水平、教育水平、人口密度和年龄结构为指标,采用熵加权法量化环境规制,研究环境规制对碳强度的影响。研究了环境规制对碳强度的影响。
研究发现:(
1
)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碳强度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2
)在当前阶段,非正式环境规制无法通过绿色创新和可再生能源生产的渠道抑制碳强度;(
3
)能源低碳重构和产业结构升级作为中介渠道,有效降低了碳强度;(
4
)碳强度在相邻地区之间存在空间关联,主要表现为碳强度的溢出效应;(
5
)不同地区和不同经济增长率的区域也会影响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碳强度的影响。
基于以上研究,建议:(
1
)鼓励环境监管,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测,强调和加强环境
规制
的力度。(
2
)制定政策,允许中小生产企业利用绿色创新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展相关生产活动。这可以通过以可持续的方式购买补贴来实现。(
3
)加大环境
规制
的约束力,使企业能够开展低碳能源生产活动,企业可以升级或更换产业结构和产业链。
(
4
)
政府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监测
管
制度,向地方政府施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