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自2017年7月开始,时间为2年。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
(一)践行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新方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城市双修”需要,改进规划设计方法,增强对“城市双修”工作的指导性,建设绿色城市、人文城市。
(二)探索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城市双修”的推进方式、工作机制、管理模式,加强部门协调衔接,鼓励公众参与,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工作。
(三)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坚持问题导向,从城市发展阶段、经济条件出发,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适宜的技术手段开展“城市双修”。
(四)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要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也要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助推“城市双修”。鼓励“城市双修”项目打包,整合各类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五)研究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尊重自然生态和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认识“城市双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六)研究建立“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将“城市双修”工作的系统性、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程度、老旧城区的更新成果、城市生态修复效果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城市双修”成效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