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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史类文化成绩: 第一批为518分 ; 第二批为452分 。
(二)理工类文化成绩: 第一批为481分 ; 第二批为400分 。
(三) 艺术类:
1、第一批:艺术(文)文化成绩为337分;艺术(理)文化成绩为313分。
2、第二批:艺术(文)文化成绩为294分;艺术(理)文化成绩为260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94.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0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3.00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6.00分;书法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3.00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9.00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311.00分。
(四) 体育类:
1、第一批:体育(文)文化成绩为414分;体育(理)文化成绩为385分。
2、第二批:体育(文)文化成绩为362分;体育(理)文化成绩为320分。
3、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0分。
(五) 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