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招聘了一批年轻的书记员。
分配到我所在的办案组的,是一位90后的姑娘,就坐在我的对面。
上班第一天,我问她:“你也不是学法律的,怎么想起来考检察院的书记员啊?”
姑娘说:“我最近看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我超喜欢里面的侯亮平,所以就想到检察院里来上班,看看能不能遇到跟侯亮平一样的检察官做同事。”
我说:“那你可来晚了,侯亮平所在的反贪局已经转隶了。他们现在去监察委了,要不你下次去考监察委的书记员吧。”
姑娘听我这么一说,脸上写满了失望的表情,在看了我一眼之后,叹了一口气说:“唉,虽然你没有侯亮平那么帅。但,来都来了,先干着再说吧。”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之所以现在又突然想起来,是因为关注到了今天在宁海路106号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
图片:刘元华
在这场名为
“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
上,我看到了这样的一组数据:
2019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6件66人。
这其中,公安民警(含辅警)48人,法院审判人员14人,监狱民警3人、检察人员1人。
除了这些数据,发布会上还公布了6起典型的案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到官微江苏检察在线查阅相关新闻报道。
我自己看到这则新闻,内心十分感慨,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反贪污贿赂部门和反渎职侵权部门的整体转隶,很多人都以为原来由两反部门承担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也都全部转移到了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而失去两反的检察机关已经没有职务犯罪的侦查权了。
实际上,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
因为两反转隶所带走的,只是普通职务犯罪的侦查权,
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依然被保留在了检察机关。
只是相对于监察委查办的普通职务犯罪案件而言,这类案件的数量较少,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检察机关的这项职能没有被社会公众所了解,甚至连一些检察院的新进人员都清楚。
所以,这样的一场发布会,不仅是对相关案件查办情况的通报,也是对检察机关在改革后所承担的职能的一次很好的宣介。
其次,相信这样的一场发布会对那些腐败的司法工作人员产生极大的震慑。
相对于普通职务犯罪来说,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显然更大。
正如曾经做过皇家大法官的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言: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
可以说,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不仅影响了个案中公平正义的实现,其更大的危害在于损害了老百姓对于整个司法机关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但是,也许很多人不知道的是,
由于司法工作的高度专业性和犯罪手段的极端隐蔽性,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难度要比查办普通职务犯罪案件大得多。
也正是由于这种“难”,更是让一些腐败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时显得更加的气焰嚣张,甚至是到了习以为常、明目张胆的地步。
他们觉得自己的犯罪行为足够高智商、足够隐蔽、足够专业,外人根本不了解其中的门道,很难被发现。
但这些腐败分子可能忘记了,
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实施的监督者的检察机关,跟他们一样的专业,一样的了解司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对所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徇私枉法的环节都了然于胸。
相信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国家才把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留在了检察机关。
通过这样的一场新闻发布会,通过这些几乎涵盖了所有司法部门的典型案例介绍,会对那些腐败的司法工作人员以极大的震撼和威慑。
同时,这样的一场发布会,其实也是给那些受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侵害的百姓提了一个醒,打开了一扇门,让他们知道在司法案件中所遭遇的不公,还有地方管、还有人查。
最后,这样的发布会对所有司法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虽然新闻发布会上来的都是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但
这场发布会上所发布的典型案例、相关情况,同样值得所有司法工作人员引起高度重视。
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我们的笔下有财产万千,有人命关天,我们的工作决定了人民群众能否从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但与此同时,
我们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能否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依法办事,也决定了我们自己的命运,自己的人生。
无论你是一名警察,还是一名法官、检察官,亦或只是一名辅警、书记员,只要手中掌握了司法的权力,就要时刻绷紧脑子里的那根弦,经常敲响心中的那座钟。
宁海路106号媒体中心里的发布会早已结束,记者们也已离去,只是看着院子里走过的检察官的背影,那一刻,仿佛又看到了“侯亮平”。
最后一句:
打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院从未停下过脚步,期待下一次的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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