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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疯传: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的不扣分?真相看这里...

济宁潮事儿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6-16 21:04

正文

今天上午

朋友圈流传一则消息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该消息称:

“今天开始,车辆交通违法照片无法确认驾驶员的,不记分处理,不记分要由车主来处理”。随后,记者向警方确认该消息,有相关人士回应, 该消息属实,今天上午开始,该举措已在市区各交通大队窗口实施。

网络上流传的文件

网络上流传的文件


根据网友提供的一则文件照片显示,该消息的源头是一个警方文件,文件内容为 “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机动车所有人(所有人为单位的,询问机动车管理人)、审核违法事实和证据等,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经两位民警共同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参照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片调查程序办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今天上午,1007记者来到位于福州二环路的鼓楼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发现,已经有不少驾驶员前来询问消息的真实性。 据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即日起监控探头所拍摄的照片无法辨认出驾驶员的身份,则必须由车主本人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前来处理,只罚款,不扣分。


辟谣



在网络上,还有一则消息,其称“市交警支队搞活动,6月12日-17日(即周一至周六)前往市便民服务中心处理机动车违章不扣分!友情提示:须车主本人处理,高清除外”。


对此,警方人士回应, 该消息为假消息! 警方不存在所谓“搞活动”说法,新规实施范围是全省,包含市区交通违法和高速交通违法;目前福州市区的各交警大队已经实施这条新规,而派出所窗口也即将实施该新规。福州高速交警各大队窗口即日起也将统一实施。


后语:大量粉丝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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