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深交所也随即出台实施细则,联合献上端午大礼。这也是继去年1月7日,时隔近一年半再次修改减持政策。同16年1月发布减持规定背景类似,都是处在IPO加速,以及市场情绪较为悲观的时候。限制减持短期来看,有救市维稳之意。
对于这次新规的解读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90天内只准卖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
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去年6月之后定增的公司,本来马上就解禁,可以全清掉,这一搞就只能卖一半了!)
5.协议转让中单个受让方受让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
(这个之前也是漏洞,持股5%以下就不算大股东了,可以随便卖,算是变相减持的一条路,这个漏洞也被堵上了!)
6.细化披露要求:在减持实施的15日前公告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实施完毕后,公告减持结果。
(提前15天公告,这个规定之前就有,这次是多了一个事中公告,即时间或数量过半时的公告,用处不大,但散户多知道一些信息,还是有好处的!)
明日猜想及操作策略
市场或在节后逐渐企稳;但中期来说,盈利回落和流动性边际收紧仍是市场难以向上突破的制约因素。另外,市场对于次新股密集解禁的担忧将得到缓解,次新股可能迎来反弹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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