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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遇到 “双合同”,这四大风险你知道吗?

前海征信中心  · 公众号  ·  · 2017-06-27 18:04

正文


买房时,你遇到过“双合同”吗?“双合同”原来是指一房两卖的情况,现在则被赋予了新含义。原来,在楼市“限价”“限签”的背景下,购房者可能遇到买一套房要和开发商签订两份合同的情况,要么被捆绑配建或精装修,更有甚者可能遇到网签一个价,实际销售却是另一个价的情况。究竟双合同有没有风险呢?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吧。


 

“双合同”重现楼市




在楼市调控背景下,多地政府都设立售房指导价,开发商若希望以超出政府划定的价格范围售楼,即可能无法获得预售证或者售楼合同无法完成网签。一些地方出现了部分开发商通过签“双合同”规避政府限价政策的情况,一份是正常的商品房买卖交易合同,另一份是以“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甚至是“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房屋增值包服务费”等多种名目体现,两个合同加在一起才是这套房的总房款。

 

举个例子:为了控制房价上涨,相关部门要求,某某地块的楼盘,网签价格不能高于2.8万/平米,然而若开发商想要以4万元/平米-5万元/平米来出售房产,怎么办呢?开发商就让购房人签一份“购房合同”均价为2.7万/平米,再签一份“装修合同”,均价为2万/平米。而只有购房合同用于网签备案。这样一来,它就在没有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了,也就能顺利备案了。

 

不得不感慨:厉害了,我的开发商!

 

“双合同”对开发商好处很多,首先是可以规避限价规定;其次可以将逾期交付的风险降到最低,交付不合格最多就是追究装修合同违约责任,并不至于承担总房价每天万分之五的高额违约金;再次,可以将交付不合格的风险转移给装修公司。

 


“双合同”的四大风险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广州就出现了部分开发商通过“双合同”的形式规避政府限价政策。今年3月,中原地产广州项目部总经理黄韬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目前“双合同”已经重出江湖。黄韬还表示,“双合同”存在风险,但也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在目前情况下,政府查处“双合同”难度较大。那么,“双合同”到底有哪些风险呢?


风险一:高额首付增加资金负担

 

根据《中国经营报》6月24日报道,广州某楼盘销售人员坦言该项目现需以“购房合同+装修合同”的“双合同”形式购房,该房屋户型约100平方米,总价约162万元,但拆分为99万元和63万元的两笔款项。如果购房者按162万元、首付三成买房,那么首付为48万元左右。但是,在“双合同”之下,购房者需要一次性支付63万元的装修合同价以及33万元的首付,因此,实际上首付款就变成了约96万元。

 

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办呢?销售人员表示,对于63万元装修款,相关金融公司提供的可贷金额在30万-35万元之间,最高可分5年期限,但需要视个人的征信情况和银行流水而定。


很明显,签订“双合同”捆绑装修,给购房者带来了更大的首付压力

 

风险二:装修由开发商验收,质量难保证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双合同”时,就等同于默认了装修合同上的装修标准,而此装修标准则是由开发商定夺,因此装修质量将由开发商验收。而据业内人士透露,买房时提供的装修合同上的装修公司,大多与开发商关系密切。不少人质疑,开发商是否会负责任地为业主检验装修质量?

 

另外,相关法律人士指出,装修合同是由开发商代签的,但是装修合同的签订对象却是装修公司。若是购房者日后发现装修出现问题,维权将会面临困境,房子的精装部分交付时有任何状况,购房者一概只能找装修公司,若出现装修公司跑路或涉及安全责任事故,则与开发商一概无关。

 

风险三:出售房产时将面对更高税费

 

此前“国五条”要求二手房转让统一按照房价差额的20%缴纳税费,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签订“双合同”的购房者在出售房产时将要面临更高额的税费。

 

例如,购房者以150万购买房产,若想今后以200万的价格出售的话,理论上来说应该缴纳税费10万元((200万—150万)×20%)。但是此房产在购买时签订的是“双合同”,购房合同中签订的费用仅为100万,那么出售此房产将面临更高的税费,即20万元((200万—100万)×20%),税费一下子翻了倍。

 

风险四:违反政策,扰乱市场

 

近住建委人士曾对媒体表示,开发商捆绑精装修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政府限价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压低住房销售价来获得政府的优惠土地或者行政许可,但是却提高装修价并捆绑销售来实现房地产项目的高盈利,其行为实质是“低价拿地、高价销售”,违反了限价政策。

 


楼市“双合同”谁来管

 



限价政策的目的是稳定房价,避免开发商非理性定价。“双合同”这种做法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房价官方统计失真,也容易误导政府和大众。虽然中央政府强调房地产调控要因城施策、分类调控,但同时也明确指出要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预售监管,在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环节上“动真格”。

 

有业内人士认为,“双合同”之所以重现江湖,一方面是因为限价政策压低了开发商的销售利润,开发商不甘高价拿地后做亏本买卖,于是采取了这种变通办法;另一方面是因为监管不严,在限价的同时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默许这种做法。

 

无论是为规避政策还是谋求利益最大化,“双合同”的不规范性值得警惕,也容易暗藏纠纷隐患。譬如,由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心存顾忌,为防止购房者事后对价格离谱的“装修款”提出异议,开发商在合同中预先设置免责条款以避免风险。购房者也担心,在开发商违约如延迟交房或出现其他问题时,隐形房价能否计入责任范围,这些增加的法律风险、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也有网友认为,稳房价重在稳预期,而稳预期的关键,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必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约束开发商和中介行为;更要建立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形成黑名单。只有严格监督,才能规范开发商、中介服务,肃清楼市乱象。




(资料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每日经济新闻、经济参考报等相关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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