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图所写,On Demand 要讲的是随时随地满足需求,重点是及时性。
这就像 Uber 说的,让线下的实体商品或服务,都变得像水一样。
基于此,其实,共享经济也是一个伪命题。
给共享经济判个死刑
我记得之前研究这个领域的时候,有一个印象比较深的项目叫“回家吃饭”。
我觉得这是一个特别有人情味的典型的共享经济项目,我自己特别喜欢。但我聊了很多平台上的阿姨后,发现他们的供给能力完全不足以支撑平台的需求量。
于是,我最后给这类项目下了一个预判性结论,就是最后公司还是要用中央厨房的形式,把一些人变成专业的厨师来进行经营,但真如此的话,这就又和平台本身的价值和出发点矛盾了,所以最终没有在这条赛道上继续看下去。
像这个项目一样,
如果我们管纯 C2C 平台叫共享经济的话,那事实是共享经济发展得并不好,
甚至已经不剩什么了。
最具代表性的 Airbnb 里也有大量的专业小 B 商家,滴滴里也绝大多数都是专业司机在运营。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 C2C 的共享经济,其实是在开倒车。
所谓的 C2C 共享,最终都还是要走上 B2C 的路径,这是供给上追求效率最优化的必然结果。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放宽标准一些?不如把商品/服务的所有权转变为使用权的,就都叫做共享经济?比如 B2C 形式的租赁经济,是不是也能算?
这样定义的话,滴滴、ofo、摩拜倒是都算了,
但
网吧、酒店为什么不算共享经济?
我认真想了下发现,其实只要是会动的东西,
大家就觉得是可移动资产,就会觉得是共享的,
而只要是不动的,大家就会倾向于觉得是固定资产,是基础设施。于是,无人便利店、迷你 KTV 等就被大家划归到了新零售赛道,而没人再提共享经济了。
而动的东西都有个结果,就是有及时性,能随时随地满足需求。所以,其实现在大家提共享经济的时候,在讲的还是 On Demand 这件事,还是强调随时随地的这个概念。
在选定 On Demand 这个概念后,在其背后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根据 Demand 提供 Access,也就是接触到某种产品或服务的途径。
所谓的租赁、二手、无人货架、按月订购,无一例外都是提升 Access 能力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个 Access 越好,人们就越不需要拥有某种东西。毕竟大多时候,
你拥有某个东西,也就是为了能在需要的时候随时随地使用它。
比如单车,当随时随地出门都能看到共享单车的时候,就没有了拥有一辆车的意义,因为 Access 太好了。
所以,
本来所谓的共享经济、所谓的 C2C 早就不复存在了。我们其实大可抛弃共享经济的概念,给它判个死刑,让它和 O2O 一起老去。
未来的创业方向怎么选?
未来,我们更多地站在 On Demand 和 提供 Access 的角度去考虑。用 On Demand Economy 来解释和判断项目机会,省的自己把自己绕到概念的死角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