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操」级姓氏比中国多多了,他们对姓名怎么这么不严肃?
文|艾多斯·阿曼泰
姓什么的人最难给孩子取名?在中国,这个问题大概没有争议——姓「操」的最惨。
▍一则为姓「操」取名而闹离婚的新闻报道
「操」这个姓氏一直困扰着操姓子孙,为此,他们甚至不惜颠覆中国人一般的姓氏来源,坚称自己是曹操的后人,并以祖宗的名为姓。这个说法当然一戳就破,因为在汉代就有一名为操乘的人存在了,DNA 检测也否定了这些操姓子孙的说法。
真想寻求安慰,他们应该放眼全球。因为在西方,跟「操」等级相同的奇葩姓氏比比皆是,而且与起源不明的「操」姓相比,那些西方人的祖宗更可能是自己疏忽大意而为后代挖下深坑。
西方那些「操高潮」
西方国家与「操」姓意味最接近的姓氏是「Fucks」,它的起源相当无厘头。其原意本是狐狸(Fox)的意思,并没有什么不妥。不幸的是,这是一个源于德语的姓氏,而它主流的写法应该是「Fuchs」,那些姓「Fucks」的人,很可能是其祖宗在姓氏登记时误把 h 写成了 k。
▍曾经效力于浙江绿城的巴西球员 Argel Fucks(右)
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拉丁语系里程度相同的姓氏太多了,Cock、Dick、Butt、Fart、Pee……各种不雅词汇都可以成为姓氏,加拿大 1935-1980 年期间的选民登记记录里甚至还有一大票姓「Bitch」的人,比如一位名叫 Linda Bitch 的女士。
而且,这些奇葩姓氏还都有衍生版,Fucks 就有与之同病相怜的 Fucksman。今天,叫 Ass 的人可能很少见了,但却有一位名为 Dick Assman 的加油站员工,因为他的姓名而成为电视明星。
衍生版姓氏还可以在原本就够「错误」的基础上更进一步。Cock 本身就是非常糟糕的姓氏了,但跟那些姓「Badcock」或「Cockburn」的家伙一比,就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过,Cock 最初并没有糟糕的含义,而 Cockburn 里的 burn 原意是溪流。
▍英国的 George Cockburn 将军在 1814 年放火烧掉白宫
某些奇葩姓氏的出现大概无可避免,它们是语言发展的副产品。《权力的游戏》第 7 季就用到过这样的典故,虽然说的是名字而非姓氏:被詹姆·兰尼斯特称呼为 Rickon 后,狄肯·塔利纠正他说自己叫 Dickon,引得波隆嘲笑。
这其中的原因在于,Richard 这一姓氏演变出了 Rick、Rickon 这样的昵称姓氏,而后又演变出 Dick、Dickon,在《权力的游戏》用作背景的时代,人们熟悉的就是 Rickon,Dickon 则是它的音变。同理,狄更斯(Dickens)和理查德(Richard)这两个姓,看起来不同,却是同义同源的。
但还有为数众多的姓氏,并不能用语言学来直接解释。如足球运动员丹尼尔·德林克沃特,姓「Drinkwater」,被中国球迷称为「喝水哥」,就不是由任何「正常」的姓氏演化而来,只能是一开始就表达着喝水的意思。它最可能的起源是绰号,即是说「喝水哥」的祖宗多半穷到喝不起酒,被别人起诨名「喝水」加以笑话,结果绰号变成了姓氏,又传给了子孙。
▍Drinkwater is drinking water(「喝水」正在喝水)
这样的案例在西方多见,在中国却少有。中国人如果被冠以不好听的姓氏,多半也是当时的政治权力有意为之,本人都不情不愿。如唐玄宗就下令让参与谋反的宰相窦怀贞改姓为毒;梁元帝也曾惩罚谋反兵败的萧纪,让他及其后代以「饕餮」为姓。
为什么西方人对待自己的姓那么不严肃呢?
不同的姓名制度
最简单的解释是西方人的姓氏远多于中国人,难免混入诸多不雅词汇。
2010 年出版的《中华姓氏大辞典》收录了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属于中国疆域内的全部汉字姓氏,也只有 23813 个,其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都属于少数民族的音译姓氏。而根据西英格兰大学的一项研究,英语词典里的姓氏有 45602 个,其中 90% 都起源于不列颠和爱尔兰。意大利人更夸张,他们有 35 万个不同姓氏。
▍《中华姓氏大辞典》中有大量少数民族姓氏
而且,西方姓氏的分散程度也远高于中国。在英国,最常见的姓氏是史密斯(Smith),共有 54 万多人姓史密斯,还不到英国人口的 1%。意大利人用的最多的罗西(Rossi)也只占其人口的 1%。而中国的第一大姓——王姓,所拥有的人口为 9468 万,占 7.1%,比占人口 7% 的第二大姓李姓稍多。2010 年普查全国登记姓氏一千多个,前 20 位姓氏的人口就占 52.3%。
汉语是全球母语人口最多的语言,世界上有 12.7 亿人以汉语为母语,为什么这么多人却只需要这么少的姓氏呢?
原因在于不同的姓名制度。
与中国不同,西方人使用固定姓氏的历史很短,12 世纪以前,姓氏在西方几乎是贵族的专利。英国人算是最早使用固定姓氏的西方民族了,也是迟至 15 世纪才逐渐普及了姓氏,不少苏格兰和威尔士人更是迟至 17 世纪才开始使用姓氏。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甚至是在 19 世纪末才形成了固定姓氏的制度。
在此之前,西方更为常见的做法是父名制:把父亲的名字挂在儿子的名字后边,承担「姓」的功能。如在中世纪西班牙,一个名为 Rodrigo 的人生了儿子,取名 Álvaro,那他就是 Álvaro Rodríguez;Álvaro 再生孩子,取名 Juan 的话,这个孩子是不叫 Juan Rodríguez 的,他应该叫 Juan Álvarez。
▍如果鹿晗不是和关晓彤而是和迪丽热巴在一起,那么按照维吾尔人以父名为「姓」的传统,他们的孩子或许会叫「买买提·晗」
今天不少欧洲国家的姓氏都仍能见到这种父名制的遗产。一半以上的丹麦姓氏都以 -sen 结尾,它原本表示的意思是「……的儿子」,改作固定姓名后就直接沿用下来。而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的姓氏以 Mac- 开头,也可以猜测他是爱尔兰人后裔,这个前缀表示的也是「儿子」的意思。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在姓名制度改变时采取了这种偷懒做法,职业、所在地都是通行欧洲的取姓法。如一个农民就可能干脆选择姓「农民」,德波尔(De Boer)这个荷兰姓氏就是由此而来。
但要是大家都姓农民,都以家乡为姓,一个社区的重合度也未免过高,因此随便想到别的就用作姓氏也是常有的事。这些随便取来的姓氏很多为我们熟知:一个养猪人也许就姓了「猪圈」(施魏因斯泰格 Schweinsteiger),而一个弯鼻子的人就姓了「弯鼻子」(卡梅伦 Cameron)。
▍英国前首相卡梅伦,德国足球运动员施魏因斯泰格
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西方姓氏会比中国多那么多了:试想,同样是在公元 1000 年,两个没有姓氏的异族,一个来到中原,一个来到丹麦,都较快融入了当地社群,他们后代的姓氏会是怎样?
那个到中原被汉化的,一定会给自己取一个汉姓,如果他选择姓「赵」,那他的后代也就都成了赵家人。而那个融入丹麦的,其子孙后代要到 19 世纪才开始琢磨自己姓啥,结果也就五花八门,散布于上百个姓氏间也不足为奇。
然而,西方为什么会在姓氏方面比中国「晚熟」这么多呢?
姓氏的政治经济学
在西方的大部分历史时期,固定姓氏并无必要。
父名制足以解决亲代与子代间的经济继承问题,它最大的毛病在于,无法帮人分辨祖孙关系,而这对过去的欧洲人意义不大。
《圣经》里说:「你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欧洲人往往也是这么做的。
在欧洲,和儿女一起生活被认为是受罪的事。英国谚语说:「住在孩子的屋檐下,比坐牢还难受。」这并不代表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有什么问题。因为在欧洲的观念中,父母的美德就在于帮助儿女,让他们早日过上独立的生活。
在小家庭中长大的欧洲人和祖父母间的联系就更为淡漠。17 世纪到 19 世纪,对英格兰村社家庭结构的调查发现,三代人一起居住的家庭只占 5.7%。这些欧洲人根本不需要建立和祖先甚至祖父母之间的纽带,所以当然也就没有产生一以贯之的姓氏。
只有在建立近代政府后,出于税收等方面的原因,欧洲国家开始作人口登记时,固定姓氏才显出它的好处来:它较为稳定、整齐,方便政府档案的调整更新,降低了行政混乱的风险。
中国则不然,早在战国时期,官方就开始编户齐民,并建立了一整套官僚制度与之匹配,以之管理百姓。
同时,中国的家庭制也一直在向宗族社会迈进。儿孙满堂不仅是人们的渴望,还会得到政府的表彰。在光绪初年,湖南一省 1236 个五世同堂家庭,就全得到「义门」的称号。宋朝江州德安陈氏世代同居十三代,到最后竟达到了 3700 多人,并获得了宋真宗亲赐的「四百年合灶天下无双」的匾额。
而且就算分家,不同家庭也往往不会住的太远,整个宗族还是会尽量聚集在一起。比如三国时期的许诸抵御寇匪的时候,就集结了宗族数千家。甚至有时只要是同姓,是不是本宗都并不重要。
▍《南史》中就记载称,在北方地区,只要是同姓就会被认为是骨肉,大家面对来投奔自己的人会倾力相助
在这样的社会,一个人放弃原有姓氏,多半是因为他的姓太弱了,宁可加入大姓求得荫蔽,结果,中国人的姓也就越来越少,越来越集中。
不过,在网络发达的当代,这一趋势也可能反转:复姓本已没落,中国使用人数最多的复姓欧阳,也只排在姓氏人口数的 162 位。但网络文学主动承担了抢救历史遗产的任务,将慕容、端木、南宫等复姓普及得人尽皆知。
毕竟,与独孤苏相比,哪个少女想要爱上霸道总裁张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