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8日】
【添加老师,备注:“姓名+学校+地区”,邀请加入“人才引进面试交流群”】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山东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将青岛市2024年度专项招录紧缺急需专业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引进人员
80名
。
一、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
报名主要采取
网上报名
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报名网址(
http://101.201.83.155:72/
)登陆报名系统,根据招录对象选择模块进行报名。
提交报名申请。考生报名采取自愿报名、高校初审或单位确认的方式。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每人只能选报1个职位。考生阅读《2024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确认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电子照片(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预处理)。填写报考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后,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将《2024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下载打印,报所在学院审核盖章,考生还须出具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层次所有学年学科成绩单,并盖章确认。考生将盖章确认的《报名推荐表》《成绩单》上传报名系统,提交后进入资格审查待审状态。报考要求工作经验职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进入资格审查待审状态,填报信息的证明、单位确认材料采取承诺制,可容缺至资格复审阶段提交确认。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
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
等方式组织测查。
1.测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
政治理论和通用基本素质
,突出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试卷题型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9:00-11:30,在青岛举行。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成绩公告发布后,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1.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8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2.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前,招录机关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重点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因终止报考者录用程序出现的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范围的考生名单在招录机关网站公布。
3.专业能力测试。招录机关负责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具体事宜在招录机关网站公布。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在招录机关网站发布。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招录机关对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与专业能力测试同天组织实施,具体测评事宜在招录机关网站公布。测评结果不纳入考试测评成绩,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招录机关从达到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5倍,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或终止报考者录用程序出现的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名单在招录机关网站公布。
2.组织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
,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公务员
一
、公示和报到
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签约后,原则上不得解约。考生毕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职位的考生及时与原单位解约,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对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为充分发挥紧缺急需专业公务员的专业优势,试用期内配备专业化导师,跟踪锻炼培养。招录机关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办理任职定级,进行公务员登记。
咨询电话:0531-66680723、1558868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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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青岛市专项招录公务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