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债主突然跑出来,说你的前夫或者前妻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你来还钱。TA借的钱,你不知情也没花,你到底要不要替TA还债?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也常常会遇到诸多与此相关的烦心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案例一:离婚前,我丈夫瞒着我办了好几张信用卡和几笔贷款用于赌博之类的,离婚协议明确双方没有共同债务,各自债务各自承担。但离婚一年后,银行找不到我前夫,就对我纠缠不休,一直打电话叫我还钱。
案例二:我老婆是全职主妇,被几个朋友带坏了,沉迷网络赌博,输了好多钱,不敢让我知道还去外面借了高利贷,现在人家说要告我们,可我连她到底欠了人家多少钱都不知道!
今日开始,你不必再为这些事情烦恼了!
婚姻法有了新规定!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基础上增加两款: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也就是说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再也不必担心离婚后莫名背上巨额债务!
相关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为了打击夫妻利用离婚避债现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没想到却让很多离婚的“中产”女性背上债务。她们大多因前夫出轨、家暴、赌博等原因离婚。离婚后,若干债主突然跑来称前夫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另一方还钱。
按照最新补充规定,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这些是虚假债务,或者是前夫或前妻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这些案件的法院判决将会有所改变。
债务是否虚构,是否与违法犯罪活动有关,又该如何证明?
高利贷、赌博、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债务相对容易举证。
但是虚假债务因夫妻中举债一方经常会主动承认债务真实存在,导致另一方举证的难度加大。遇到这样的情况又该怎么办?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1. 虚假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
虚假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主要是因为个别法官对债务是否虚假未依法从严审查,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当事人、证人不到庭参加诉讼。
为此“通知”中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明确提出当事人本人、证人应当到庭并出具保证书,通过对其进行庭审调查、询问,进一步核实债务是否真实。
未举债夫妻一方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为虚假债务,但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要求,人民法院未经审判不得要求未举债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2. 如何避免仅凭借条、借据等凭证就认定存在债务的简单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在认定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来说,要结合借贷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亲朋好友、同事等利害关系,经合法传唤是否到庭参加诉讼、借贷金额大小与出借人经济能力是否匹配、债权凭证是否原件及其内容是否一致、款项交付方式、地点和时间是否符合日常生活经验、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借贷发生前后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判断债务是否发生。
3. 从以往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情况看,夫妻中举债一方经常会主动承认债务真实存在,而夫妻另一方虽否认却无从证明。对此有无对策?
在举债一方的自认出现前后矛盾或无法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时,人民法院应主动依职权对自认的真实性做进一步审查。例如,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对外举债真实性持异议的,可以申请法院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取证。
4.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债务,要怎么处理?
要制裁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债务的虚假诉讼,对涉嫌虚假诉讼等犯罪的,特别是虚构债务的犯罪,应依法将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
5. 相关案件如何执行?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工资、住房等财产权益,甚至可能损害其基本生存权益的,应当保留夫妻双方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执行夫妻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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